辽宁省商务厅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辽宁省商务厅编制了《辽宁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辽宁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三)《辽宁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

  二、辽宁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内容分类

  辽宁省商务厅政府公开信息按业务内容分为以下3个大类,8个基本类:

  (一)机构概况

  --机构主要职能

  --机构领导及分工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二)业务工作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工作总结

  (三)其他

  《辽宁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数据项包含:信息名称、类别、生成日期、文件编号、相关附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辽宁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纸质《目录》每年更新一次;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浏览《目录》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请按照《辽宁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要求,在辽宁省商务厅网站下载辽宁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报送辽宁省商务厅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转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内容或做相关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场所

  (一)辽宁省商务厅网站(http://swt.ln.gov.cn/)

  (二)辽宁省商务厅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邮政编码:110032

  咨询电话:024-86892225、86894801

  六、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机构

  辽宁省商务厅自成立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为辽宁省商务厅办公室,办公时间为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4-86892225、86894801

  传真号码:024-86893858、024-86894422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辽宁省商务厅办公室,邮政编码:110032

  电子邮箱地址:bgs.wjm@ln.gov.cn

  七、收费标准

  申请人要求以电子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由辽宁省商务厅办公室免费提供;申请人要求以邮寄方式提供的,辽宁省商务厅办公室可以按照相关标准收取邮寄费用。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