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

政府信息公开

辽宁省商务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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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1号)相关要求,我厅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由厅领导亲自主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商务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从“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用权信息公开”、“聚焦‘六稳’‘六保’,做好政策信息发布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等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共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事项与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服务便民的原则,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厅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163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61条,内容包括自贸区建设、招商引资、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展会信息、开发区建设、境外合作、电子商务、口岸工作、打私工作等商务动态信息。另外,我厅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辽宁商务”主动公开信息302条,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范围广、覆盖面大、能够实现二次传播等优势,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在信息发布工作中,我厅严格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保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通知》及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我厅依照统一信息发布标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项内容,并在建设过程中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完善了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及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涉及我厅工作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即时公开。

  2.做好“六稳”“六保”政策发布与解读工作。一是我厅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拟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20〕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20〕1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3号)等政策文件,并同步发布了政策解读材料;二是我厅王广利副厅长、何睿副厅长分别于6月30日、8月28日就“提振信心,促进消费回暖向好”和“发展夜经济 促进消费回暖----《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为主题,在省政府网站上接受在线访谈,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三是省政府于11月10日举办了关于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我厅王广利副厅长、潘爽副厅长向新华社等媒体介绍辽洽会筹备的有关情况,并接受了记者提问;四是通过厅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我厅举办的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辽宁长三角招商引资促进周项目、辽宁省江苏省对口经贸合作洽谈会、辽宁京津冀点对点项目推进活动等重要商务活动相关信息。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及时通过辽宁省商务厅厅网站、“辽宁商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我省商务工作最新政策文件与通知通告;二是通过政务公开邮箱与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及时就社会公众的政策咨询与办事申请进行答复,全年答复社会公众留言220条;三是做好8890平台答复工作,全年我厅共答复8890平台投诉件共9件,未收到不满意投诉。

  4.做好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一是在年初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厅坚持每天更新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及市场供应信息,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保障生活物资情况与采购医疗物资情况;二是我厅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发布了以“辽宁电商在行动”、“辽宁外贸抗疫法律小课堂”等以行业领域为主题的抗疫专栏信息,帮助外贸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并为疫情阻击工作贡献力量;三是我厅汇总并集中发布了国家与我省更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惠企政策,如社保医保政策、海关政策、金融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用电政策等,为社会公众了解查询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1

 1

规范性文件

  15

4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104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458.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存在不足之处。2021年,我厅将坚决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继续加强落实意见征集工作,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目录建设,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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