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省农村电商和网红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电商和网红经济基本情况
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对于推进农村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实现农村跨越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助力电商精准脱贫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努力建立和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为完善全省农村现代市场体系、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保障农村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相关统计显示,我省2020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49亿元,同比增长54.1%,高于全国25.7个百分点。全省共建设县级电商仓储物流中心128个、电商服务中心41个、电商产业园区27个、村级电商服务站超过1.2万家。初步实现了县域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全省共有15个县(市)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累计获专项资金3.525亿元,全省累计开展农村电商培训约21万人次,带动创业就业近15万人。
据统计,去年全省电商直播带货完成350万场次,直播销售实现330亿元,其中销售辽宁本地产品209亿元,占比为63%。目前,全省有各类电商直播基地221个,其中城市147个,县域农村74个。盘活各类闲置楼宇面积75万平方米,培养本土主播5.4万人,带动创业就业11.8万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省农村电商和网红经济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国先进地区仍存在着较大差距,我们认真地研究吸纳您的建议,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工作:
(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我省国务院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庄河市和15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引领,指导全省11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工作,通过建设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仓储配送体系,推动当地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以及培育本地农村电商人才等举措,探索我省发展县域电商、带动农产品网上销售、助力乡村振兴的新模式。
(二)扩大电商服务覆盖面。指导各县(市)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强化本地公共服务体系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建立和健全本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和完善服务功能。支持各县推动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升级和改造,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控、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进一步整合农村电商服务优势资源,拓展乡镇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
(三)加快县域电商物流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市)整合县域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开展共同配送,提升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支持仓储物流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区域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支持冷链配送及仓储建设,实现仓配一体化的“全程冷链运输”。完善鲜活农产品包装、保鲜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努力破除限制鲜活农产品网上销售的物流瓶颈。
(四)加强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引导全国优势电商、直播等平台和资源落地服务我省各县域,拓展我省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品牌价值和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农产品电商标准化、品牌化。按照“内强品质、外塑品牌”的原则,引导壮大农产品初级加工,提高农产品产地的标准化程度,努力做到网销农产品检验检测全覆盖,以品牌化建设为重点,突出企业主体,强化政府推动,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品牌体系。
(五)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结合就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依托有关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培训资源,开展电子商务实操培训、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示范县(市)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建立和壮大本地“电商教练”队伍,为推动各县(市)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
(六)举办第二届辽宁电商直播节。在首届直播节的基础上,拟举办第二届辽宁电商直播节。进一步深化与知名平台企业的合作,促进电商直播交易规模再上新台阶,力争直播节销售额实现大幅度提升,把辽宁电商直播节做出规模、做出品牌、做出影响力,助力传统企业发展新型消费,推动我省电商直播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七)继续认定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今年拟认定30家重点培育的省级电商直播基地,支持电商直播基地整合本地主播资源,做大本地优势产业规模,为企业提供供需撮合、智能匹配、品控质检及售后评价等全方位直播服务。支持电商直播基地通过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引导当地生产商“以销定产”,促进供给端精准化、定制化,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孵化辽宁电商直播知名品牌。
(八)强化规范指导,完善政府服务。研究制定全省重点培育的电商直播基地管理办法,建立直播示范基地退出工作机制。指导成立辽宁电商直播专业委员会,加强行业自治,整合行业资源,推动全省电商直播行业规范化、高水平发展,将我省打造成网红主播经济区域发展中心,面向全国各产业带服务。
辽宁省商务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