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厅对该提案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文件工作部署,认真吸纳您提出的推进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并会同省发改、工信、财政、海关等省(中)直单位开展专题研究,进一步丰富我省拟出台的《辽宁省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现答复如下:
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面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奋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
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外经贸工作将致力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一体两翼”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为重点,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水平,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占比分别提高2%以上,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占比超过42%,对东北亚5国进出口占比超过27%,贸易在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作用更加凸显。为完成以上目标,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1.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推行对重点外贸企业和商贸企业包保责任制,提高企业有效开工率。加快打通制约辽宁外贸发展的“堵点”、补上“断点”,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深度研判全球疫情走势。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科学谋划后疫情时期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方向,化危为机,提高辽宁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3.积极创建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辽宁示范区和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重点抓好优势产能转移、高端装备制造合作示范等10大工程,丰富经贸合作示范区内容。在沈阳、大连和沈抚新区等地规划建设日韩现代产业园区。在大连办好中日博览会,在沈阳举办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发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在大连建设自由贸易港。
4.畅通国际贸易物流大通道。推动“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交通运输国际大通道建设,构建面向东北亚开放的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体系。推进“辽蒙新”通道建设,打造辽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新通道。畅通辽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联系,积极参与中蒙俄、中巴、中国-中亚-西亚等“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建设。加强沈阳、大连国际空港建设,打造对外开放空中物流大通道。
5.推动贸易与双向投资有效互动。瞄准发达经济体、世界500强企业和产业链中高端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重点面向日本、韩国和欧洲以及国内珠三角、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举办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引进一批优质出口型生产项目。全面落实国家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政策,鼓励外资投向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支持省内企业走出去,带动辽宁成套设备、技术和标准出口。
6.培育外贸集聚区。推动16家国家级和20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加快发展,发挥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在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发展质量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境内外加工贸易企业向辽宁梯度转移,提高辽宁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支持大窑湾保税港区、大连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7.夯实贸易发展产业基础。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技术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推动钢铁、石化、纺织、农业等传统优势出口行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竞争力。强化贸易与产业互动,在重大技术装备、国家新型原材料和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骨干外贸企业,推动出口产品迈上国际产业链的中高端。
8.培育贸易品牌。完善品牌培育、评价和保护机制,积极培育“辽宁礼物”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农产品品牌。鼓励企业申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通过PCT等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推动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强知识产权系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持续开展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清风行动”。
9.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围绕巩固欧美洲、深耕日韩俄、狠抓中东欧、做大港澳台、拓展东南亚和辐射亚非拉,调整优化年度贸易促进计划。高质量办好辽宁出口商品(日本大阪)展览会、辽宁省跨国采购洽谈会、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暨特色产品采购洽谈会、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等境内外展会,依托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知名展会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高效、准确、依法依规为企业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商事证明书。
10.培育外贸群体。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鼓励域外企业回归辽宁,支持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依规依法自营进出口。推动辽宁外贸企业从有资质向有实绩、上规模、扩体量和强实力发展。
11.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服务外包转型升级,促进技术贸易健康发展。加快大连高新区、辽宁中医、大连神谷中医国家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促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稳步发展。依托服务贸易展会平台,打造“辽宁服务”品牌,扩大数字、文化、中医药等新兴服务出口。
12.主动扩大进口。支持大连金普新区打造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辽宁进口增长点。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鼓励炼化企业、冶金企业扩大原油、铁矿石等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建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国际名品室内街区,引进世界知名品牌代理企业和进口独家代理企业,在辽宁设立分公司和代理交易平台,引导消费回流。
13.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国内外电商企业落户辽宁,加快培育辽宁电子商务骨干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大连、沈阳和抚顺三个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辽宁丝路电商”布局,打造东北亚“买全球、卖全球”跨境电商核心区。深化电商精准扶贫,促进辽宁数字商务发展。
14.培育外贸新业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带动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鞍山西柳、沈阳五爱、辽阳佟二堡等重点市场开展内外贸结合商品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晋升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推进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一批展示中心、分拨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点。
15.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单一窗口”与民航、铁路等行业机构合作对接,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口岸信息互换与服务共享。开辟“一带一路”建设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加快鲜活商品快速通关。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口岸现场和收费大厅等场所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企业负担。
1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国家及省相关资金,鼓励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企业应对国际经贸摩擦。进一步发挥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保障。
辽宁省商务厅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