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

政府信息公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精准服务 助力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提案》(第01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商务厅

冯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服务 助力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内容与我省推进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总体思路相契合,具备较强可操作性。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走出去”的贯彻实施,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到海外开展经贸合作,同时积极推动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省直相关部门和省内各地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取得持续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推动“一体两翼”开放体系建设,帮助民营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近年来,省商务厅相继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若干政策性文件,对我省“走出去”企业进行支持。其中: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走出去”指导意见》,为我省企业提供了“走出去”的政策性指引。2018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开放的工作重点。201811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1+8”贯彻落实意见》以及《关于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等,制定了巩固欧美洲、深耕日韩俄、狠抓中东欧、做大港澳台、拓展东南亚、辐射亚非拉、打造大平台等七个方面的24条措施,全面推进我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此外,省委、省政府还相继出台了《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全面深化对日韩俄交流合作》等政策意见,针对中东欧、东北亚、日韩俄等重点区域加强了制度性、结构性的安排,形成了我省对外开放“一体两翼”的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了对我省企业“走出去”的宏观政策支持体系,为我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2、积极推进辽宁民营企业品牌商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方面,进一步深化辽宁对日韩俄交流合作,研究制定2019年辽宁全面深化对日、韩、俄交流合作实施方案和工作重点;组织民营外贸企业参加大阪第三届西日本地区中日友好交流大会、中俄地方合作论坛等;积极筹备首届辽宁—大阪出口展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以深耕日韩俄带动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合作。2019年,我省共确定重点境外展览会57个,全省500多家民营企业参与,搭建展位千余个,极大提高了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热情,取得了良好效果。2019年,会展业处组织实施境内展会项目10个。其中,自办展项目是由省商务厅和14个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暨特色产品采购洽谈会,展览面积20000平方米,组织省内民营企业500余家参展,实现成交额近5亿元。以省政府名义组团参展外省展会项目9个,分别是天津津洽会、陕西丝博会、青海青洽会、甘肃兰洽会、湖南食餐会、一乡一品博览会、江西绿博会、湖北食博会、江苏老字号博览会。共组织了270家民营企业近千种品牌商品参加,搭建形象特装展区合计1285平方米,累计实现商品交易额2.5亿元,发放招商及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推进了辽宁民营企业品牌商品宣传推广和开拓国内外市场。

3、进一步落实口岸提效降费工作,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市场。研究制定了《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为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已从86种减至46种,到2019年,我省又取消了汽车零部件自动进口许可证,出口原产地证实现网上申报。通关时间方面,到2019年底,我省出口整体通关时间3.42小时,比2017年压缩了79.78%;进口整体通关时间27.19小时,比2017年压缩了78.45%,比全国压缩比(62.28%)高16.17个百分点。提前完成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一半的要求。通关成本方面,目前我省一个海运集装箱进出口通关成本在430美元左右,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压缩目标。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工作顺利进行,自试点工作开始以来,全省免除费用总额1.08亿元。组织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辽事通智慧政务平台对接,研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总对分建设模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便利。联合全省相关口岸办,对民营企业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功能,组织培训及调研实际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提高对民营企业服务水平。

4、构建高端对外开放平台在省内,依托对外开放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推进辽宁自贸试验区、沈抚新区、金普新区、沈大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大连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等一批对外开放战略平台建设。在境外,通过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战略,谋划建设了我省企业投资的印尼镍矿产业园、印度特变电绿色能源产业园、罗马尼亚辽宁工业园等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积极构建我省产业走出去的境外投资载体和参与国际产业竞争的前沿基地。

5、制定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政策。运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形成合力,支持我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以及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等。在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对民营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览会所发生的展位费补助范围从年度6个展位给予100%补助扩大至年度所有展位均给予100%补助;对民营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专利等项目的补助比例从70%提升至90%。除此之外,还新增了对参加重点境外展览会企业发生的运输及保险费(海运70%;空运50%)、特装费(每个展位5000元)以及人员费(每人1万元)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政策。全年安排资金9020.9万元,累计支持企业达785家。在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方面,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支持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省内有条件、有实力、依法依规经营的民营企业走出去,涵盖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三个方面的8个支持方向,共设立了11种项目支持类型。还有其他如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进口贴息等支持政策,均通过2019年的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予以落实。此外,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辽宁省应对经贸摩擦推动外贸稳增长的实施意见》,包括6个方面、19条政策,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省外贸回稳向好。

6、组织民营企业与央企集团开展经贸合作。20197月,省商务厅组织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黄海汽车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省内民营企业在北京与保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战略管理部、陆装部、船舶部、成套项目部、研究院、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工作会商,双方就净水设备、变压器、海洋仪器等产品开展交流和对接。下一步,保利科技将与商务厅继续开展深度合作,研究将我省优质企业列入该公司供应商名录,增加同等条件下辽宁产品的优先采购权。

7、切实为企业提供精准而优质的服务,有效地支持了我省企业“走出去”。一是持续完善办事指南,严守办理时限,提高便利化和透明度,不断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优化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服务,防范投资风险。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对国际投资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和风险研判,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分享境外投资数据信息和风险提示,供企业或利益相关方参考,指导企业防范和应对境外投资风险。2020年,我们将继续以培育“走出去”龙头企业和实施国际产能合作项目为重点,拓宽“走出去”渠道,提升“走出去”能级,推动“走出去”高质量发展。

8、组织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20196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来自全省12个地区的24家中小企业和2家双创基地参加了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涉及重大装备、智能制造、特色食品、新材料、医药等多个领域。展会集中展现了我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行业特色,积极为企业解决难题开拓市场,帮助超过6个企业签订了成交合同,10余户企业达成了合作意向。我省代表团主要参加了“专精特新”主题展、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2019年中小微企业日大会、“专精特新”新产品发布会等活动,多家企业参加了境内外对接活动和展团商务推介活动。本届中博会,我省共实现合同金额898.18万元,达成合作意向1110万元。

9、搭建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20199月,省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启动仪式。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借助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优势,汇集我省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权威解读,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跨部门政策信息的及时推送和共享,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一站式政策信息服务,使政策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企业,提升企业获得感。

1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一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4] 44)要求,2015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发了《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辽财综[2015] 945),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编制、信息公开、组织采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等工作流程,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指导。二是制定分级、分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策。2016年,省财政厅制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综[2016 ]383)规定,各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履行职责需要及公众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应当由政府举办并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指导性目录,作为本部门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依据。

11、积极为民营企业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以接待海外重要来访团组、举办国庆招待会等大型涉外活动为契机,适时安排相关民营企业参加活动,创造更多与世界一流企业交流对接机会,助力企业拓展国际视野,进行项目推介,扩大对外宣传。

12、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依托现有外交外事信息资源和有关智库机制,加强对国际经济形势、产业发展最新动态的研究,汇总前沿资讯,增进与省工商联的协作配合,为企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益建议。加强对民营企业在举办国际会议、邀请外国政要、外国驻华使节来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与指导。

13、充分挖掘海外驻辽机构资源。通过组织外国驻辽领事机构、港澳驻辽机构到省内考察、参观等形式,加深对我省民营企业的了解,为企业开拓新领域、寻找新市场、获取新动能提供交流合作平台,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

14、有效保障“走出去”企业及人员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加强海外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多渠道发布海外安全预警,加大对企业的出境前安全教育力度,普及海外安全防范和自救常识,及时妥善处置涉我省企业及人员海外领事保护案().积极协调我国驻外国使领馆,指导和支持企业依法维护海外发展利益,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建议提出的内容,我们将认真采纳,并贯彻到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中。

1、进一步推进“一体两翼”开放平台建设。通过推进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东北亚先行区、“一带一路”综试区建设,带动我省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拓海外市场。举办中国辽宁-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暨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日博览会、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中俄博览会等大型经贸促进活动,推动一带一路、东北亚、中东欧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寻求共同创新开拓新产业和新市场,构建全新的经济交流模式。

2、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建设经贸合作新平台积极引导发展战略清晰、主业突出的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投资,以投资带动贸易、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创新投资方式,支持投资商、设计商、建设商、装备商、服务商组建联合体共同对外投资。积极参与我国与相关国家建立的双边投资合作工作组机制,通过参加或组织项目推介会、对接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推动签署合作意向文件和项目协议,形成更多合作成果。

3、发挥集聚优势,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引导、支持我省企业按照国家的合作区国别产业指引所明确的重点国别、产业在境外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带动辽宁产品出口。加快推进乌干达辽沈工业园、罗马尼亚辽宁工业园等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规模集聚,逐渐提升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印尼镍铁综合产业园、印度特变电工绿色能源产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辽沈工业园等建设力度,逐步提升为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新打造阿曼金龙商贸物流园区、刚果金三和农业产业园区、俄罗斯矿业资源开发产业园等一批经贸合作园区、产业集聚区。(商务)

4、积极转方式、调结构,扩大对外贸易规模。聚焦大连、沈阳、本溪、营口、丹东等进出口大市和百户重点企业,紧盯日、韩、欧盟、东盟等传统市场,深挖俄罗斯、中东和中东欧等新兴市场。继续有效落实支持我省进出口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外贸政策宣讲培训,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调动企业扩大进出口积极性。精心组织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届辽宁大阪出口展览会等重点市场开拓活动。

5、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向自贸试验区下放更多省级管理权限,加快辽宁自贸试验区第三批22项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加强开放平台载体建设,推进东北亚经合作先行区建设,推进辽宁“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沈阳、大连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做大做强对外开放平台载体。

6、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功能,切实加强政策信息服务。着力为企业搭建对外交流平台,积极组织我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加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和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全力推动我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走出去”。

 

 

                                   辽宁省商务厅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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