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仲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加快推动辽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提案内容与辽宁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相契合,具备较强可操作性,对加强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辽宁省高度重视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经贸合作,同时积极推动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省直相关部门和省内各地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持续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推动“一体两翼”开放体系建设,促进辽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近年来,省商务厅相继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若干政策性文件,对我省“走出去”企业进行支持。其中: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走出去”指导意见》,为我省企业提供了“走出去”的政策性指引。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开放的工作重点。2018年11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1+8”贯彻落实意见》以及《关于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等,制定了巩固欧美洲、深耕日韩俄、狠抓中东欧、做大港澳台、拓展东南亚、辐射亚非拉、打造大平台等七个方面的24条措施,全面推进我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贯彻落实《辽宁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工程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9〕1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此外,省委、省政府还相继出台了《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全面深化对日韩俄交流合作》等政策意见,针对中东欧、东北亚、日韩俄等重点区域加强了制度性、结构性的安排,形成了我省对外开放“一体两翼”的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了对我省企业“走出去”的宏观政策支持体系,为我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辽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和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2、推进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取得持续进展。2019年全年,我省共备案(核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企业34家,中方投资额为4.29亿美元,占全省中方对外投资总额的21.0%。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签订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额11.71亿美元,同比增长70.31%,完成营业额8.64亿美元,同比增长15.54%。我省装备制造业对外投资额达到6946.52万美元,占全省对外投资总额的3.4%。主要项目为罕王微电子(辽宁)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罕王意大利微电子有限公司(3000万美元),主要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通用设备研发制造。
3、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高层经贸对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加强高层交流互访,主要领导同志出访沿线国家,与相关国家政府领导会见,加强与有关国家地方政府的经贸来往,并经常在国内会见有关国家驻华使节及重要经贸团组。省政府经贸代表团赴阿联酋、柬埔寨、印尼、匈牙利、印尼、新加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访问,开展战略对接、经贸洽谈和友好交流活动,签署了一批合作项目,并分别在上述国家举行了经贸交流会议活动,推动了一批合作项目。特别是中铁九局作为EPC总承包方联合体成员之一,成功签署了匈塞铁路匈牙利段的商务合同,合同金额20.79亿美元。
4、加强政府引导,提升装备制造业企业“走出去”水平。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等资金政策,支持装备制造业等企业“走出去”。2018-2019 年,我省通过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0.6亿元,用于支持辽宁企业到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建厂;鼓励辽宁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制造“走出去”,转移过剩产能;支持辽宁企业回运资源和建设大型境外资源基地;支持辽宁企业建设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支持辽宁企业承接对外承包工程;支持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支持提高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融资能力;支持降低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风险等。
5、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省财政厅积极引导风投、私募参与装备制造业境外投资。截止目前,省引导基金已参股设立了12只投资基金,其中,中德产业投资基金、沈阳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盘锦智能制造基金、鞍山先进制造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辽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均可投资先进制造领域,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辽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项目可积极与基金对接。
6、坚持科技引领,促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制约辽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近年来,省财政厅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包括装备制造业在内的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加快推动辽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实现高质量发展。
7、在装备制造国际产能合作领域,一批重点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果。朝阳浪马轮胎巴基斯坦建厂、东软医疗肯尼亚二期、立德集团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华晨集团乌拉圭汽车组装等项目实现签约。新松机器人新加波港口货运、中铁九局匈塞铁路、禹王集团雅万高铁等海外承包工程成功中标。乌干达辽沈工业园、沈变集团印度产业园持续壮大。中车大连公司内燃机车和电力机车出口签约突破700台、城市轨道车辆出口订单突破400辆。
8、聚焦重点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积极搭建对外合作平台。积极推进沈变集团几内亚水电站、朝阳浪马轮胎巴基斯坦合资建厂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组织乌干达辽沈工业园、坦桑尼亚利来工业园举办了辽宁企业走进非洲投资推介会、柬埔寨投资推介会等活动,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企业联合“走出去”。组建了辽宁“走出去”企业联盟,已有120家企业加盟,推动装备制造企业抱团出海,实现配套协作。
9、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并开展首台(套)保险补偿工作。根据《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暂行规定》和《辽宁省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首台(套)研制,以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助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拓国际市场。
10、为装备制造业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支持。一是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发挥综合优势,改善对装备制造业,以及相关企业和项目依托“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支持。截至2019年末,辽宁省制造业贷款余额7390.6亿元。二是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支持“一带一路”、“走出去”领域的作用。如:截至2019年末,进出口银行辽宁分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贷款余额156.2亿元,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贷款余额101.3亿元。
11、积极支持省内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国际化发展。一是利用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为大型企业“走出去”提供了资金汇兑和跨境资金流动方面的便利,例如支持沈阳蓝英等企业完成跨国并购业务。二是积极支持省内跨国公司发展,按照新出台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完成跨国公司进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重新备案,实现了跨国公司境内外成员公司之间外汇资金的融通和调剂,促进跨国公司贸易投融资便利化,降低企业成本,强有力地支持了辽宁总部经济发展,持续提高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便利化程度,释放政策红利,大力推进辽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解决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三是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结算在支持辽宁装备制造业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在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企业可以通过人民币境外项目贷款、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人民币境外放款等多种方式满足资金调拨和融资需求。截至2019年末,全省已同5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结算金额1227亿元,占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的11. 5%。四是积极落实跨境担保政策,取消了金融机构内保外贷额度管理,解除了境外债务人财务指标要求和与境内机构必须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等限制,充分给予金融机构和境内外主体融资便利。
12、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增强服务意识,突出服务重点,全力助推新时代辽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对充分利用好保险资金方面,辖内保险业险种已覆盖责任险、企财险、工程险、重大装备险等品种。我局会继续引导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投资到“一带一路”重点项目,为大额合同提供风险保障。同时,按照银保监会《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49号),鼓励银行积极开展保单融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鼓励保险机构加快建设和完善海外承保、理赔、救援等境外服务网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建设经贸合作新平台。积极引导发展战略清晰、主业突出的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投资,以投资带动贸易、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创新投资方式,支持投资商、设计商、建设商、装备商、服务商组建联合体共同对外投资。积极参与我国与相关国家建立的双边投资合作工作组机制,通过参加或组织项目推介会、对接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推动签署合作意向文件和项目协议,形成更多合作成果。
2、立足优势产业,拓展国际产能合作新空间。鼓励龙头建筑业企业向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轨道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饰、环保、智能化等新兴领域。支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承揽一批附加值高、影响力较大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先推动一批PMC(管理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支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通过新设、收购、控股等方式在境外投资合作,注册设立境外工程承包企业,获取当地各类投标承包许可。
3、发挥集聚优势,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引导、支持我省企业按照国家的合作区国别产业指引所明确的重点国别、产业在境外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带动辽宁产品出口。加快推进乌干达辽沈工业园、罗马尼亚辽宁工业园等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规模集聚,逐渐提升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印尼镍铁综合产业园、印度特变电工绿色能源产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辽沈工业园等建设力度,逐步提升为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新打造一批经贸合作园区、产业集聚区。
4、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积极推动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争取朝阳浪马轮胎巴基斯坦合资建厂项目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加快建设,择优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二是加大重点项目服务力度。搭建辽宁对巴基斯坦投资合作平台,推动华晨集团、东软集团等装备制造企业的数字化医疗装备“走出去”。推动沈变集团几内亚水电站项目早日开工;三是加大融资融智服务力度。协调辽宁信保、政策性银行共同为走出去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建议省政府设立对外投资统保平台。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促进中心、国际合作中心等智库机构,做好境外投资政策供给;四是深化对日产业合作。研究制定全省对日合作行动方案,加强与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日中经济协会等机构沟通协调,挖掘与日本先进制造业合作机会,引导更多日企在辽投资兴业。
5、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将进一步加大对深化东北亚经贸合作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结合企业和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二是积极用好央行抵押补充贷款(PSL),为企业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进一步推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一带一路”、“走出去”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不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支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 四是继续指导银行和企业落实好跨境担保政策,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辽宁省商务厅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