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明珠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县域经济园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243号)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台安经济开发区和台安农高园生产配套不够完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有待提升和生活配套设施严重滞后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多数县域经济园区和开发区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商务厅作为提案主办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各协办单位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台安经济开发区、台安农高园分别是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一区一园”贡献了台安县90%以上的工业产值、4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38%的全口径税收,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2020年台安县将继续以“一区一园”为主战场,聚焦“彩涂板及深加工、精细化学、造纸、农产品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施经开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农高园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工程。
下一步鞍山市和台安县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有力举措推进台安“一区一园”基础设施建设,省直有关部门也将积极支持台安县“一区一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调整完善规划编制,提升保障服务生产配套水平。
台安县“一区一园”将把规划作为引领发展的指挥棒,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找准战略定位,深度融入沈阳经济区和鞍山“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按照省内领先,全市一流标准,完成“一区一园”规划修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方向遵循。
1、台安经开区:2019-2035年期间规划用地29.88平方公里,形成“一核、一轴、五区”空间结构。其中着力打造好化工、彩涂板、生态造纸、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和其他等五个产业区,同时,大力扶持鞍山恒速物流项目、铁路物流货场建设,切实降低园区内企业运行成本。
2、台安农高园:加快完成总体规划调整,落实好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发展思路,打造“一核、三带、四园、两融入”发展格局。“一核”,打造以管委会为核心的综合服务区;“三带”,胜利排干、赵家排干、园区内部水系干渠实现连通;“四园”,食品产业园、健康产业园、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商贸物流园;“两融合”,融入县城、融入新开河镇。
二、不断完善生产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1、台安经开区:近期拟建二次变站1座、污水处理厂1座、工业供水厂1座和鞍炼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热源扩建项目。远期规划建设二次变电站3座。延长公交线路问题有望通过采取公交公司补助方式得到解决。同时,还计划建设综合性服务核心区,计划植树3000株,扩大草坪面积5000平方米。
2、台安农高区:在已有基础设施基础上,2020年拟新建主干路1条,园区次干路2条。建设台安现代农业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将排放标准提高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设产业园培训基地工程项目,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服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中心,承担全县范围内农副产品检测、检疫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及执法。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1、台安经开区:今明两年计划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19989.68万元,其中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15000万元,自筹资金4989.68万元。主要建设道路改扩建、新建道路、污水雨水改造、新建污水雨水工程、供水站、路灯、输水管线、供水管线。
2、台安农高园:2020年积极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向国家以发债形式予以项目资金补贴。同时,充分发挥“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优势,依托农高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破解资金瓶颈,实施土地征用及路网、管网、电网工程建设。
四、省直有关部门将积极支持台安经开区和台安农高园基础设施建设。
去年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26号),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创新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辽委发【2020】8号),省商务厅作为经济开发区主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经济开发区各项事业发展。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县域内县级以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投资补助范围,支持园区交通、供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同时,省发改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利用新增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包括县域园区在内的符合国家投资方向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县(市)推行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台安农高园作为首批认定的9家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之一,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承载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也请王委员继续关注台安县以及我省县域经济园区的发展建设,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全省经济县域经济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辽宁省商务厅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