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字号”保护 推动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到目前,我省有省级以上“老字号”企业114家,其中,经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34家,经省商务厅认定的“辽宁老字号”企业80家。
近年来,我省老字号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大商集团、萃华珠宝、中街冰点等一批老字号企业突出品牌特色,树立品牌形象,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大连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提升店铺、开发优品、发展线上、创新业态,由传统零售商逐步迈向产批零全产业链发展新模式,2019年实现销售3280亿元,毛利、净利、税收均创历史新高。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企业转制,为企业带来了资金和科学的管理机制,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目前总市值超过20亿元;沈阳鹿鸣春饭店有限公司探索建立老字号人才常态化培养机制,与沈阳外事服务学校开展合作,按需培养厨师和餐饮服务人员,促进品牌品质稳定,持续发展;沈阳天益堂药房、沈阳稻香村公司分别与国大控股、苏州稻香村公司开展股权合作,获得了更加充足的资金用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并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提升了管理质量效果;沈阳老边饺子馆、抚顺鸿兴泰茶庄积极发展加盟连锁,目前加盟店分别达到46家、12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对全省老字号发展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全面了解掌握老字号企业数量、规模、所有制形式、经营业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分析老字号品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赴北京、江苏、山东等老字号工作先进地区学习借鉴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对如何促进当地老字号发展,包括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确定总体工作思路、主要措施,有序予以推进。
(二)完善保护体系,优化发展环境。联合省直13个部门下发《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老字号发展目标,提出了9项重点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为推动老字号品牌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推进“辽宁老字号”认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共认定“辽宁老字号”企业80家。沈阳市从2015年到2018年,对萃华珠宝、鹿鸣春饭店、天益堂药房等中华老字号企业给予补助资金近700万元,激励老字号企业转型升级,壮大老字号企业发展。
(三)开展广泛宣传,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老字号企业参加各类展洽、培训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开拓视野,提高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先后组织我省老字号企业参加山东中华老字号博览会、中国(江苏)老字号博览会、辽宁特色产品暨贸易投资洽谈会、中华老字号品牌文化展、中国沈阳糖酒会和中国国际进口博会等宣传推介活动;协调沈阳市老字号协会和浙江省老字号协会共同承办了《第六期中华老字号掌门人研讨班(萃华班)》;召开辽宁老字号品牌新闻发布会,介绍辽宁老字号品牌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全省积极培育壮大辽宁老字号品牌的政策举措,重点推介79家有代表性的辽宁老字号品牌,30多家媒体陆续对我省老字号进行宣传报道。
(四)加强服务指导,鼓励创新发展。鼓励老字号将传统经营方式与现代服务手段相结合,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跨界“联姻”。召开京东商城与辽宁老字号品牌对接会,支持京东商城设立辽宁老字号专区。鼓励萃华珠宝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设计风潮相结合,其研发设计的作品“龙腾盛世头饰”获首届“紫禁城”杯中华老字号文创大赛特别金奖。支持沈阳老龙口酒博物馆成功申报国家3A级旅游景区,并列入沈阳工业旅游景点和满族同胞寻根游参观景点。
三、下一步工作
按照商务部要求,并结合您的建议,我厅下一步振兴和发展我省“老字号”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老字号”发展环境。推进第三批“辽宁老字号”认定,配合国家商务部做好“中华老字号”推荐、调整工作。大力挖掘整理老字号文化资源,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多媒体等数字化方式整理和保存老字号的传统技艺和发展史料。推进老字号特色街区建设,发挥集聚效应。指导支持沈阳东中街老字号一条街的总体改造项目建设,落实好国家对“老字号”原址保护的相关政策,把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传统建筑等纳入保护体系。
(二)增强企业活力,促进“老字号”全面发展。继续引导和激励老字号企业立足现实、面向未来谋发展,努力把握好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共同打造展现辽宁传统文化和特色经济风采的新名片。指导“老字号”企业研究确定适合自身情况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在传承挖掘“老字号”优秀品质和文化内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运营模式和经营管理手段,增加现代营销元素,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强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华老字号博览会等全国和区域性大型行业活动。在支持辽宁省老字号协会建设的基础上,同时指导推进沈阳、大连、辽阳等老字号比较集中的城市完善组织建设,为我省老字号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和事业发展的平台。
(三)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老字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会同知识产权、文化、住建等部门对我省“老字号”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老字号”企业有形和无形资产的保护。特别要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同时争取各市政府的支持与配合,研究制定“老字号”发展规划和必要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品牌、经营理念和独特技艺列入国家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四)加大宣传力度,多方推介我省“老字号”。引导和鼓励“老字号”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对“老字号”品牌和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推介我省“老字号”,扩大我省“老字号”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营造关心“老字号”、保护“老字号”、发展“老字号”的良好舆论氛围。指导老字号企业做好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品牌维权等工作,学会品牌培育和品牌经营,充分利用好“老字号”金字招牌,不断提高“老字号”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辽宁省商务厅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