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关于规范我省外卖送餐人员行为和着装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是近年来新兴的互联网经营业态,市场规模与日俱增,其网络订餐、送餐上门的消费方式充分满足了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但同时,第三方平台外卖配送人员为“赶时间”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呈现逐渐增多的趋势,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9月22日,商务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颁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对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自《办法》施行以来,根据《办法》赋予的职责和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办法》宣讲以及餐饮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力地督促了餐饮行业领域经营者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营造了有利于餐饮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特别是在2017年,针对外卖送餐违章情况屡禁不止问题,盘锦市邀请美团、饿了么等外卖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倡导第三方平台强化安全意识,一是骑手必须穿戴印有统一标示号码的服装及佩戴安全帽;二是加强对骑手的安全教育,保持警钟长鸣;三是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共同规范文明送餐行为。
收到委员提案后,我厅立即与美团、饿了么在辽地区负责机构进行了沟通,反映了代表提出的主要建议。这两家平台都表示将继续完善派单系统,优化算法,并加强对骑手的管理和教育,对违章次数较多的骑手将解除合约。此外,2018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提高我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8〕15号)。方案提出要“强化规范运营,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鼓励各地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研究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符合快递行业特点和发展的保险险种,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购买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保险。
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订餐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日益密切,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省外卖送餐人员行为和着装的建议》,对进一步规范外卖送餐人员行为、着装,加强网络订餐平台配送中交通违章行为监管很有借鉴意义,我厅表示支持,并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我厅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深入研究和探索网络订餐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活动,齐抓共管,切实提高餐饮业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
感谢您对餐饮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接受政协委员和全社会的监督,继续推进我省餐饮业加快转型,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
辽宁省商务厅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