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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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第018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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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对于推进农村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实现农村跨越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助力电商精准脱贫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各级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我省农村电商取得了较快发展。全省各县(市)加快与供销社、邮政集团等传统商贸流通、物流企业和阿里、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借助电商优势资源,共同发展农村电商。阿里巴巴村淘、京东、新益农、邮农丰和乐村淘等省内外知名电商平台抢滩登陆,加快布局,进展迅猛。各地依托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上行也取得新进展,盘锦大米上线天猫商城仅10分钟就销售200吨,24小时内累计销售300吨,电子商务让盘锦大米走向全国;东港草莓产量40万吨,产值约50亿元,其中网上交易额约36.8亿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东港草莓销售的主要渠道。

  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县级电商服务中心41个、电商仓储物流中心128个、村级电商服务网点8000多个,累计开展电商培训约4万人次,带动创业就业超过10万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省农村电商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国先进地区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们认真地研究吸纳您的建议,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1. 加强政策制定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对辽宁的支持,并与省农委、省供销社、省邮政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联系,整合资源,携手推进我省农村电商发展。

  2.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我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功效、邮政、快递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资源的统筹和共享,鼓励创新和竞争,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

  3. 持续开展“辽宁特色农产品网上行”活动。发挥行业指导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为全省各地精准对接阿里、京东、苏宁等全国知名电商平台资源和邮农丰、新益农、乐村淘等特色电商平台资源,推进以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为代表的辽宁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建设电商专区或旗舰店,开展农产品网上批发、零售和产销对接等活动。

  4. 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在持续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基础上,拟新认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园区,以点带面,树立典型,引领和带动全省农村电商取得新发展。

  5. 大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培训中心等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

                                        辽宁省商务厅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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