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

政府信息公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着力推进锦州成为辽宁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建议》(第009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尊敬的康杰委员:

  您提出的着力推进锦州成为辽宁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设立自贸试验区的考虑

  1、设立自贸试验区是应对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从战略上看,国家设立自贸试验区,是为了应对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建立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TTIP)和多边服务业协议(PSA),从而摆脱西方国家从经济上对我国的孤立。同时,通过设立自贸区,建立国际通行的规则,以开放促改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进一步提升中国经济的国际化水平。

  2、设立自贸试验区的关键是扶优。从自贸试验区建设实际上看,自贸试验区不是扶贫而是扶优,目的是要对接国际标准,适应国际新的贸易规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投资贸易发展方式,开展金融创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此外,党中央、国务院还要求辽宁自贸试验区担负着探索国资国企改革、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东北亚开放等特色任务。

  3、设立自贸试验区的核心是向改革要红利。国家曾先后多次表明,自贸试验区要着眼于全国发展、着眼于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在体制机制上有一个新突破,制度创新将作为自贸试验区重要的任务。自贸试验区不是政策洼地,不是通过国家给予的配套政策和支持资金给当地带来的红利,而是通过对财税、金融、外汇、贸易等方面改革,创造出的更多红利。

  二、我省设立自贸试验区的考虑

  一是要优中选优。结合国家的战略考虑、各省市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明确提出的自贸试验区不超过三个片区、面积不超过120平方公里等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大连、沈阳、营口三地设立自贸试验区。其中,大连片区依托金普新区,重点推动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建设进程;沈阳片区依托浑南高新区,重点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营口片区依托营口高新区,重点构建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

  二是要切实可行。经过深入研究论证设立自贸试验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经与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充分沟通,以大连保税区、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大连出口加工区(A区、B区)、沈阳综保区新B区、营口综保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为核心,充分体现了围网监管的需要,符合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实施的条件。

  基于上述考虑,辽宁省政府于2016年10月向国务院正式提交了请示报告和初步方案,方案于2017年3月正式获批。另外,据我们了解,国家目前没有对现有11个自贸试验区进行规划调整的计划。

  三、锦州的发展展望

  锦州位于辽宁省西南部,是连接华北和东北两大区域的交通枢纽,是环渤海经济区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在提升东北地区的开放水平,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有序推进锦州地区的开发开放,是我省提升整体开放水平的重要环节,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指导帮助锦州市落实国家提出的复制上海等自贸试验区的经验做法。2014年以来,国家先后提出了153项上海等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其中101项在自贸试验区以外可以复制推广。我厅将提供指导和帮助,助推锦州市加速推进国家提出的复制上海等自贸试验区的经验做法落地实施。

  2、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纳入辽宁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区。结合辽宁发展实际,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与重点产业区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8〕8号),将省内18个重点园区列为辽宁自贸试验区的协同发展区,其中包括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同发展区将优先借鉴推广自贸试验区的经验做法,在转变政策职能、深化投资贸易领域改革、金融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

  3、近期将出台辽宁自贸试验区首批省内可借鉴可推广制度创新案例。根据我省自贸试验区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将以省政府名义出台辽宁自贸试验区首批省内可借鉴可推广制度创新案例。内容涉及商事制度改革、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金融创新、国企改革等领域,可供锦州市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起到借鉴推广作用。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的建议。

                                      辽宁省商务厅

                                       2018年6月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