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辽宁自贸区建设,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省商务厅(省自贸办)高度重视,会同省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以及沈阳、大连、营口市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良好开局
自2017年4月1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运行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沈阳、大连、营口三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不断改革创新,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截至2018年4月10日,辽宁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123项改革试点任务,已经落地87项,落地率70.7%。经第三方评估和省中直部门确认,首批在全省借鉴推广的制度创新案例共计25个。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共新增注册企业25773家,注册资本3772亿元。
(一)前期主要工作部署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项推进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自贸试验区建设重大事项。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等部门多位领导同志,先后到辽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进行工作调研。沈阳、大连、营口三个市分别成立了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片区管委会。
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省政府成立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统筹领导协调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省自贸办制定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年滚动工作计划(2017?2019)》等6个基础性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循。省级层面共出台了20个政策文件、215项政策措施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
三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沈阳片区先后两批发布了200条政策清单和 “1+3”产业政策;大连片区在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基础上,还在国资国企借力自贸试验区平台改革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营口片区推进区港联动,抓规划、抓机制、抓创新,取得初步成效。沈阳、营口综保区获批,预计今年内封关运营。
(二)实际成效和经验做法
一是打造领军东北地区的营商环境。以复制上海等自贸试验区经验为重点,初步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为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提供创新试验平台,打造领军东北地区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经与毕马威、普华永道、商务部研究院等第三方评估机构交流了解,辽宁自贸试验区的营商环境在东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二是推进智能通关体系建设。对接上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国家标准版),2017年底,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率达40%、报检率达100%、船舶申报率100%、舱单申报率达89%,综合申报率在全国沿海省市中排名第二。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大力压缩通关时间,两关货物通关时间均居全国海关前列(大连海关进口通关时间17.6小时、出口通关时间2.47小时;沈阳海关进口通关时间11.67小时、出口通关时间0.93小时)。
三是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投资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2017年版)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认证减免新模式,境外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创办企业时间平均缩减30天。
四是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支持沈阳建设“金融岛”、大连小窑湾金融城建设、营口申报国家级物流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借鉴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经验,推出新的跨境金融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为辖区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提供低成本境外资金。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异常资金跨境流动风险。
五是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以自贸试验区为重要平台,推进建设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中国?中东欧“16+1”经贸合作示范区。2017年,中欧班列开行1123列,占全国三分之一,实现货运量9.1万标箱,海铁联运量全国第一。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北良港物流中心建设、大连港集装箱码头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改革创新取得了进展。扩大面向东北亚开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营口港海铁联运和沈阳跨境铁路通道建设、沈阳港建设、多式联运体系不断完善。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辽宁自贸试验区发展
您在提案中分析了辽宁自贸试验区存在的“融资租赁难点问题”和“软环境建设有待提升问题”,并就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我们认为非常准确到位,抓住了当前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关键。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三个片区认真吸纳落实您提出的建议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辽宁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
(一)加快推动辽宁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产业加快发展
辽宁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来,三个片区按照国家《总体方案》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推动融资租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截至2018年2月,三个片区新增融资租赁企业近400家,注册资本500多亿元。根据您总结提出的自贸试验区目前存在的社会认可度较低、经营风险加大、资金来源渠道少等突出问题,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沈阳市依据自贸区空间规划、产业规划、控详规划,于2017年9月份出台了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若干政策,并组织制定了融资租赁业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大连市按照国家商务部、税务总局的要求,出台《关于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申报程序、推荐企业条件和上报材料要求。营口市制订了企业设立和变更备案、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处罚、失信和经营异常企业公示、属地监管部门定期对企业抽查检查等系列规章制度。
二是制定支持政策。沈阳市对与小微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共服务型企业合作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对引进融资租赁业高端人才给予奖励,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跨境业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大连市政府下发《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融资租赁企业在落户、运营、人才及办公用房等方面给予奖励和补贴,对融资租赁业务按照融资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针对辽宁产业特色和区位特征,制定出台《金融支持辽宁自贸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包括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租赁公司在境外开立人民币账户用于跨境人民币租赁业务、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支持境外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租赁公司开展大型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推动开展先进制造业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多项政策。
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沈阳市会同省商务厅组织召开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推荐培训会和融资租赁业务培训会。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不断加大对融资租赁优惠政策、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营口市组织开展自贸区融资租赁政策培训,对融资租赁业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讲解,利用现场和非现场结合的手段,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
(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推进组,由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从建立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减轻自贸试验区企业负担、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推进自贸区建设和发展。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向片区下放首批133项省级管理权限。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95项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施分类改革,实现企业“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三个片区都成立了综合服务大厅、推行“一口受理”。大连推出“延时服务”、“跟踪服务”、“预约上门服务”三项服务,实行企业承诺、容缺受理等服务举措。沈阳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单一窗口”正式运行。营口推行“零拒绝+全容缺”受理模式,实施“16+X”综合执法监管模式。
三是健全法治保障。研究起草《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现已纳入2018年人大立法计划。《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沈阳片区国际仲裁院(国际调解中心)获批,正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大连片区出台了《大连片区管理办法》、法院和检察机关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开发区法院成立自贸试验区审判团队。营口市法院组建了自贸区案件合议庭。
四是搭建贸易合作平台。沈阳片区以推动形成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和金融、科技、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为方向,以国际国内500强和产业龙头企业为目标,开展精准招商,累计进行推介和宣讲43场,参加人数达到5720余人次。与美国东北商会、加拿大东北同乡总会、法国法中高端品牌联合会、智利-中国投资贸易促进会、新加坡中国商会、香港华侨华人总会以及澳门中国东北贸易投资促进会等11家商会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仲量联行、沈阳俄丝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签署了项目投资及战略合作协议。筹划建立沈阳自贸区海外商协会总部基地,推进沈阳航空产业园、圆通速递东北管理区总部、东北大学云计算科技园、沈阳国际设计谷等14个重大项目建设。大连片区推出“商务50条”支持政策,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贸出口基地、海外营销平台发展。探索引进阿里巴巴线下外贸服务中心等平台,为企业提供完善的外贸服务。加快建设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跨境电商平台,促进O2O体验店等各类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发展。营口片区举办2018中国营口众创空间创新博览会暨营口首届创新创业大赛,计划陆续开展金融、贸易、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研讨论坛,扩大对外推广力度。
以上汇报,请批评指正。
辽宁省商务厅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