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做优社区菜市场,推动农副产品供给侧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减少流通环节 降低流通费用 提高流通效率 保障质量安全”的中心任务,着力完善政策环境、创新流通模式、探索公益性实现机制,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策支持明显加大。
一是省政府先后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7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在全省加快形成高效、通畅、安全、有序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二是省商务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复核备案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的通知》《关于做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壮大龙头企业,强化产销衔接,推动业态创新。
三是省商务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先后下发了《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共同推进农产品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探索完善开发性金融支持我省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的融资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会同省农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农商互联”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互联网+农产品流通”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我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供给端的质量和效率。
(二)农产品零售模式创新加快。
近年来,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迅速发展,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实现农产品零售规模化、连锁化经营。涌现出如辽宁新隆嘉超市有限公司、锦州市伍公斤商贸有限公司、辽宁金色裕农供销集团等一批农产品连锁零售龙头企业,通过统一直采自营、统一分拣配送、统一店面形象、统一价格质量、统一培训管理等经营手段,创新经营模式,大幅提升了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全省68个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共建设直营连锁零售终端1512个,其中拥有10个以上直营连锁终端的企业有30个,占企业总数的44%,已成为覆盖城乡的农产品零售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辽宁金色裕农供销集团已在盘锦市城乡布局社区和村屯农产品连锁零售终端近400家,总营业面积已达75000平方米,15分钟半径辐射人口126万。
(三)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摆上重要日程。
2015年以来,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有关文件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在认真调研和学习借鉴甘肃、江苏两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复制推广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典型经验和模式的指导意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等部门出台了《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包括批发及零售市场在内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工作。在商务部开展的首批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评选中,我省盘锦市的辽宁金社裕农供销集团、沈阳市的辽宁新隆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被商务部确定为“首批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零售)”。规划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5家以上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30家以上公益性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500家以上公益性连锁零售终端,形成覆盖全省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在保供稳价和安全环保等方面发挥骨干支撑作用。
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那样,虽然目前生鲜连锁超市发展业态很好,但仍面临一些棘手问题:一是运营税率较高;二是融资难度较大;三是员工保险问题难解决。这些都亟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
以丰富 “米袋子”和“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引导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菜店、连锁生鲜超市、果蔬商店、周末蔬菜直销市场、社区自动取货柜等零售网点进行合理布局,构建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打造15分钟买菜商圈。
(二)鼓励业态创新。
鼓励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线下连锁零售终端,逐步扩大网上交易的品种和配送范围。支持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不断丰富零售网点生活服务功能,将单一农产品购物终端升级为集社区电子商务、城市物流配送、生活费用代缴、信件包裹代收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节点。
(三)推进公益性市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典型经验和模式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借鉴首批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的经验和模式,在全省建设改造一批具有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等功能的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形成以跨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和田头市场为基础,覆盖全省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在保供稳价和安全环保等方面发挥骨干支撑作用。
(四)完善政策体系。
一是完善税收政策。落实对销售蔬菜、鲜活肉蛋产品的生鲜连锁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对于不能准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社区生鲜超市,依法采取定率或定额征收方式征收税款的政策。
二是完善金融政策。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筹备设立主要面向农产品连锁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并申请省引导基金支持。积极引导银行、保险等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银企合作平台、完善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放宽担保条件,并在审贷机制上建立绿色通道。
三是完善就业保险政策。落实对于在社区生鲜超市服务的人员,视是否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在企业所得税前合理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或劳务费支出的政策。
辽宁省商务厅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