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鸽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营商环境建设 振兴我省实体商业的建议》(第13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加大交通服务实体商业工作力度。指导各市积极推进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持续加大交通服务实体商业工作力度。沈阳市对114路、147路等30条途经商业街区、地铁站的线路进行延时运营,服务“夜经济”出行。大连市结合购物节等活动需要,对部分途经商圈和景点公交、地铁线路进行季节性延时调整,夜间运营公交线路达51条,夜间公交出行更加方便。辽阳市开通大剧院保障直通车,解决市民演出散场后的出行问题。
(二)开展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填补公交空白,省辖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平均水平接近100%,除本溪市98%外都达到100%,且重点商圈、商超周围站点设置更加密集。打造示范线路214条,星级公交驾驶员队伍拓展至9000人,推广无障碍公交车辆,吸引更多乘客选择公交出行,以服务实体商业发展。建立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评价机制,出台了《辽宁省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情况评价办法》和《标准》,将公交站点覆盖率作为重点指标加以推进。
(三)培育壮大实体商业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大商集团、大连友谊、中兴沈阳商业大厦等优势零售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形成具有较强资源整合力、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型零售企业集团,提高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动沈阳中街成为东北地区唯一一条全国示范步行街,2022年沈阳中街客流量、营业额、新增品牌数量均位居全国首批示范步行街前列。推动零售企业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做强做优做大。2021年,大商集团超越苏宁集团,位列中国零售100强榜单第四位。
(四)严厉打击产品质量相关违法行为。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积极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2022年,全省办结重点领域违法案件1.56万件,移送公安机关92件,维护了民生领域良好经营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年完成烟花爆竹、化肥、危险化学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建筑材料、燃气具、成品油等119种4582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将抽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交办企业所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依法进行后处理。
(五)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规范发展。印发《关于推广省外各地先进典型经验推进我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积极探索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创新,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和模式。从2015年开始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检查督促各市备案企业严格执行业务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实际发卡情况,严格落实预收资金保障措施,积极防范资金管理潜在风险,全面排查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而未到相关部门备案的企业。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将围绕新建商圈等做好配套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工作,不断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公交政策性亏损补贴补偿机制,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行,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交通服务保障。扎实开展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促进城市整体水平提升,保障公交站点覆盖率等指标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加大产品质量问题违法打击力度。制定《辽宁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2023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开展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并交办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后处理工作。同时将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三)规范单用途预付卡发展。组织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业务报告和资金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充分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消费者权益日”、“政务公开日”等活动契机,开展预付卡消费宣传活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认识非法预付卡危害,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辽宁省商务厅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