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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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解决老年人吃饭问题的建议》(第1235号) 建议的答复
来源:辽宁商务

张凤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年人吃饭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基本情况

  辽宁省辖区老年人口基本情况。根据《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辽宁省60岁以上人口1095万人,占总人口的25.72%,其中65岁以上人口741万人,占总人口的17.42%。

  近年来,辽宁省积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居家和社区老人“吃饭难”问题,陆续发布和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督促各市县建设成立了一批“社区食堂”,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于完善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出台一系列养老助餐举措。《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明确要“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均已建设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如沈阳市“惠万民”社区食堂、大连市“林海”模式、抚顺市依托山东青鸟集团开展社区助餐服务等,为老年人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等。同时,各地政府(含县、区)先后制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为老助餐服务予以支持和鼓励。如2023年沈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安排500个试点社区,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理发、助浴、制作老年餐等服务。

  (二)强化养老助餐服务建设。全面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切实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督促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开展“明厨亮灶”管理,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构建社会各方共同管理格局。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财政政策支持。2022年,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2.8亿元支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投入4500万元支持建设具有综合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进智慧养老,为包括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在内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等基本居家养老服务。

  (四)加强税收政策保障。落实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包括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养老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辽宁坚决贯彻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税费优惠直达快享,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助力养老产业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省在“解决老年人吃饭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社区食堂覆盖面不广、区域发展不平衡、助餐与其他养老服务的配套体系亟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加强部门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进养老助餐服务存在的问题差距。

  (一)突出财税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继续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税务方面,健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全面简化税费优惠申办流程,大力提升税费政策宣传效能,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促进我省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智慧助餐平台,满足老人个性化需求。鼓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智慧化老年助餐平台,进一步增强供需精准对接,探索多元化经营,积极与外卖平台对接,拓展合作服务新功能。以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创新“社区厨房”助餐服务,设立65岁及以上老人人口档案,逐步形成“中心厨房+社区配送+个性订餐+集中就餐/送餐入户”的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探索实施以集中配(送)餐中心、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模式为主,以送餐入户、邻里互助助餐模式为辅的多种助餐模式,实现多点布局、堂食就餐、助餐服务点、规模配送、单独配送、配送入户等多样化就餐、个性化点餐服务,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推动老年助餐机构实现可持续运营。

  (三)发挥现有资源优势,促进社区经济整体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和餐饮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动员社区周边餐饮企业参与社区食堂建设工程中,对经营困难的部分餐饮企业加强整合、改造为社区食堂,既节约改造成本、为老人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特色美食,又拯救并带动了中小型餐饮企业发展。

  (四)完善规章制度,推动老年食堂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完善老年食堂规范标准,设置完备的食品加工操作间、用餐间和卫生间,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并规范从业人员资格。加强人才培养,实施老年食堂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全力提升助餐服务质量。

  (五)加强部门协同,确保相关保障政策落实到位。2022年,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中提到,试点社区应规划配建食堂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社区食堂建设成为切实满足老百姓最现实、最急迫的利益期盼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好相关措施,要加强部门协同,由住建部、民政部牵头,财政、商务、公安等有关部门抓好配合,落实好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并抓好督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努力解决老年人吃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辽宁省商务厅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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