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彩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二手车出口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二手车出口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有很强针对性,对我们今后工作开展有很强指导意义。现结合您的建议,将我省二手车出口发展情况、已开展工作及下阶段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发展情况
2022年12月,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3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我省全域获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2024年3月,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下放出口企业备案权限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年,辽宁省商务厅出台《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辽商进口〔2024〕4号),明确了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获得二手车出口资质的备案条件、所需材料及备案流程。2024年,全省二手车出口额达18.8亿元,增长7.1%;出口数量10272辆,增长20.9%。
二、已开展工作
一是提升备案效率。我省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资质申请及时予以备案,对于存在问题的材料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并指导企业改进。2024年,我省共备案二手车出口企业71家,培育、壮大二手车出口市场主体。
二是简化收购交易流程。二手车出口企业在交回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并交验机动车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待出口”事项,核发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无需返回企业所属辖区办理机动车转入手续。
三是保障企业用地需求。对利用原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我省在企业提出规划条件、办理规划许可、划拨转有偿使用等方面按规定予以支持。我省还鼓励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
四是强化物流运输保障。全力保障中欧班列运力和时效。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路用40英尺集装箱常态保有量在7000个以上,可满足二手车发运企业的运输需求。此外,在二手车出口业务量较大的月份,沈阳铁路局积极向国铁集团申请,补充国际铁路联运月度要车计划。
五是加强金融支持。2024年,我省通过外经贸领域资金为5家二手车出口企业提供51.4万元资金支持。同时,通过出台政策文件、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召开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二手车等领域的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策支持。一是保障用地需求,指导各市做好用地规划,实施差别化政策,盘活闲置土地资源。二是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指导企业应对风险,保障出口业务顺畅。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完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工具,解决企业资金难题。四是优化服务窗口业务,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便利措施宣传,进一步简化二手车出口登记手续,提升服务效能。
(二)加强对二手车企业资金支持。一是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对其整备、检测、鉴定、仓储等费用按不超过50%的比例补助,单户企业补助上限200万元。二是鼓励企业建设集车辆采购、配件供应、海外销售为一体的二手车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服务企业数量、出口台数及金额,按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户企业补助上限100万元。
(三)指导企业提升海外服务能力。一是继续支持企业设立海外分公司,构建海外仓网络,探索开展线上营销。二是鼓励企业拓展数字化营销渠道,研发具有自主产权的服务平台。三是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强化出口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分析研判、警示通报和结果应用,指导企业妥善应对。
(四)建立全流程可追溯的风险防控体系。一是严格审核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资质,从源头上保障二手车出口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严格办理二手车出口登记,确保车辆档案真实完整和全流程可追溯。三是优化监管措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完善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一是定期通过“信用中国”及“辽宁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对二手车出口企业进行监督。二是探索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警示和处罚,引导企业守法合规、诚信经营。
感谢您对我省二手车出口工作的大力支持,也请您对我们后续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