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宝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夜经济推动消费稳定增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发展夜经济工作情况
夜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是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的有效手段。去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明确提出“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及“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等主要任务,推动夜经济发展。
我省领导高度重视发展夜经济工作,时任省长明确批示:“研究出台一个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省级层面)”,副省长陈绿平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亲自部署推动夜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省政府专门将“促进夜经济发展”确定为重强抓工作考核指标,各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夜晚消费。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目前,我省夜经济氛围日渐浓郁,对消费的拉动作用日益显现。
(一)强化整体设计。2019年,省商务厅厅下发了《发展夜经济促进夜晚消费的意见》(辽商市场函〔2019〕239号),为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推动夜经济发展明确了方向。沈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9〕18号),提出重点打造33条夜经济街区,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大连市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大政办发〔2019〕82号),明确发展夜经济具体工作目标。2020年,省商务厅会同11个省(中)直有关单位,代省政府研究起草了《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共14条内容。目前,《意见》已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二)开展主题活动。各级商务部门以“点亮夜经济”为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促销活动,有效激活了夜晚消费市场。2019年6月至10月的夜晚消费旺季,全省各地消夏节、纳凉节、啤酒节、美食节、购物节等夜晚主题活动高潮迭起。省商务厅于10月11—13日在大连举办了“第九届东北美食节”,展位450个,参展产品近万种,参与市民达8万人;沈阳市开展了“第二届沈阳消夏购物节”,各类促销活动200余项,塔湾兴顺夜市活动期间日客流量3万多人,日销售额超过100万元。大连市举办了“第二届大连购物节”,主要商圈、商街、商业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公交和地铁也相应延长运营时间,25家重点商贸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7.5%。省商务厅还在全省连续组织开展了2届“新春购物节”活动,持续促进夜经济发展,有效激活冬季夜间消费市场。
(三)组织实地调研。为促进各地又快又好发展夜经济,省商务厅先后两次组织各市商务局相关同志,赴大连、丹东实地考察学习夜经济发展情况,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去年8月份,组织各市商务主管部门30余人赴大连市,实地考察了大连星海啤酒广场、百年奥莱购物中心等夜晚消费集聚区,召开了发展夜经济工作经验交流会。今年1月3日,由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彦麟亲自带队,再次组织各市赴丹东市实地考察丹东老街夜经济发展情况。省商务厅还指导沈阳、大连两市商务部门赴上海、天津、南京、宁波、西安、哈尔滨等地,对发展夜经济情况进行调研,学习考察省外先进经验。
(四)打造夜晚消费集聚区。以步行街改造建设为契机,推进夜晚消费特色街区建设。认定了沈阳太原街、大连深夜食堂时尚街区、丹东安东老街等20条步行街为“省级试点步行街”,通过省级试点步行街建设,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夜经济街区。各市结合实际,推进涵盖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元化夜晚消费集聚区建设。目前,沈阳市比较成型的夜晚消费街区有32条,其中,夜购物街区7条、夜美食街区17条、夜娱乐休闲等街区8条。形成了中街、太原街、西塔街、塔湾兴顺夜市、欧风街、1905文化创意园等6条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夜晚消费街区。大连市形成30条特色街、40个美食广场、20个商业综合体等夜晚消费集聚区。
(五)完善夜经济配套服务。各部门积极研究相关措施,为发展夜经济提供服务保障。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延伸、延时运营城市公交,鼓励商贸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具备条件的公园、户外娱乐健身场所24小时开放。2019年以来,我省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共为企业降低用能成本25.8亿元,平均降幅达到10%。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省夜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在推进夜晚消费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夜经济载体和业态不够丰富,文、商、旅、体的结合还需要加强;夜晚消费受季节影响较大;夜经济街区的知名度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在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安全、精准、高效促进夜晚消费。
(一)加强规划引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立足全省一盘棋,11个省(中)直部门协同配合,14个市纵向联动,统筹推动我省夜经济发展。一是明确发展目标。《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2年,全省创建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20个、市级夜经济示范街区50个,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将沈阳、大连打造成为区域夜间经济消费中心、东北夜间经济的地标城市”的发展目标。同时,支持葫芦岛、锦州等地,结合自身旅游、文化、餐饮等独特优势,打造夜经济特色品牌。二是提出具体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加强规划引领、打造夜经济示范商业街、培育特色精品夜市、活跃夜间餐饮市场、丰富夜间文化消费、增加夜间旅游产品供给、扩大夜间体育健身消费、鼓励延长营业时间、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加强夜间消费环境建设等10项重点任务。三是制定保障措施。加强对发展夜经济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部门、各地区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夜经济“发展环境。
(二)开展系列营促销活动。在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与银联、美团等平台加强合作,举办购物节、美食节、旅游节、文化节等系列营促销活动,进一步提升夜晚消费水平。抢抓黄金周、小长假等节假日消费商机,鼓励大型商场、超市、电商企业加大晚间促销活动力度,繁荣活跃夜晚消费市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渠道宣传夜经济发展成果,引导居民提升夜晚消费意识,积极培育夜间消费的市场。
(三)促进夜晚餐饮消费。夜间餐饮消费占消费市场比重较大,通过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千方百计繁荣夜晚餐饮市场。指导餐饮企业加强与美团、饿了么等外卖送餐平台合作,延长营业时间,推出优惠活动,扩大深夜食堂、夜宵配送等夜间餐饮服务,满足夜间餐饮消费需求。加强对各大夜市餐饮市场,尤其是露天烧烤、流动摊位的疏导和管理工作,提升食品质量、优化就餐环境,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高品质用餐需求。
(四)推动高品位步行街建设。加快推动步行街建设,把商业街区打造成夜晚消费特色品牌,形成夜晚消费聚集区。推进国家级步行街——沈阳中街加快地面铺设、城市小品、街区亮化、智慧街区及业态提升等重点工程建设,争取明年9月通过验收并达标。积极争取将大连青泥洼商业步行街和沈阳太原街纳入国家级试点步行街。对20条省级试点步行街,建立月调度促进机制。适时组织街区去省外学习考察和省内培训,召开现场会,年底组织专家对省级试点步行街进行评估验收。
(五)继续优化配套服务。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发展夜经济的联动效应,为夜晚消费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一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坚持需求导向,结合今年即将启动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夜经济发展作为一个重点领域进行推进,进一步推动各城市公交行业发展,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夜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优化配套停车服务。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适当设置夜间停车等分时段临时占用道路的停车位;进一步完善停车诱导系统,引导车辆驶入相对空余的停车场(库),盘活现有各类停车资源。三是加大夜间执法力度。通过机关警力下沉、异地抽调警力支援等方式,结合辖区夜经济的特点,侧重加强夜间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商铺、大型商场、公交、地铁重点线路场站等重点区域、部位的警力部署,加强值班力量和技术装备配置,为夜间出行群众及行业场所提供安全保障,助力夜经济发展。四是加强夜间便民服务。做好夜经济集聚区夜景照明、环境治理、公厕设立等配套设施的设立维护,为百姓夜晚出行消费营造便利条件。
(六)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围绕夜经济开发文旅新产品、新业态,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充分利用旅游特色优势,吸引外地游客在辽留宿,加强旅游与夜经济有机结合,丰富夜游主题业态,开发夜晚旅游项目,优化旅游综合环境,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夜旅游品牌。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历史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具有辽宁底蕴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
辽宁省商务厅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