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希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借助“一体两翼”大平台 为中小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内容与我省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相契合,具备较强可操作性,对我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进辽宁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具有十分重要借鉴意义。2019年,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为主体,向西打造中国—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向东创建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形成了“一体两翼”对外开放新格局。通过推进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提升我省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一、当前开展的工作情况
1、推动“一体两翼”开放体系建设,帮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近年来,省商务厅相继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若干政策性文件,对我省“走出去”企业进行支持。其中: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走出去”指导意见》,为我省企业提供了“走出去”的政策性指引。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开放的工作重点。2018年11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1+8”贯彻落实意见》以及《关于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等,制定了巩固欧美洲、深耕日韩俄、狠抓中东欧、做大港澳台、拓展东南亚、辐射亚非拉、打造大平台等七个方面的24条措施,全面推进我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此外,省委、省政府还相继出台了《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全面深化对日韩俄交流合作》等政策意见,针对中东欧、东北亚、日韩俄等重点区域加强了制度性、结构性的安排,形成了我省对外开放“一体两翼”的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了对我省企业“走出去”的宏观政策支持体系,为我省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2、制定完善外经贸发展支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运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形成合力,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以及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等。在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对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览会所发生的展位费补助范围从年度6个展位给予100%补助扩大至年度所有展位均给予100%补助;对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专利等项目的补助比例从70%提升至90%。除此之外,还新增了对参加重点境外展览会企业发生的运输及保险费(海运70%;空运50%)、特装费(每个展位5000元)以及人员费(每人1万元)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政策。全年安排资金9020.9万元,累计支持企业达785家。在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支持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省内有条件、有实力、依法依规经营的企业“走出去”,涵盖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三个方面的8个支持方向,共设立了11种项目支持类型。还有其他如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进口贴息等支持政策,均通过2019年的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予以落实。此外,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辽宁省应对经贸摩擦推动外贸稳增长的实施意见》,包括6个方面、19条政策,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省外贸回稳向好。
3、积极推进辽宁民营企业品牌商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方面,进一步深化辽宁对日韩俄交流合作,研究制定2019年辽宁全面深化对日、韩、俄交流合作实施方案和工作重点;组织民营外贸企业参加大阪第三届西日本地区中日友好交流大会、中俄地方合作论坛等;积极筹备首届辽宁—大阪出口展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以深耕日韩俄带动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合作。2019年,我省共确定重点境外展览会57个,全省500多家民营企业参与,搭建展位千余个,极大提高了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热情,取得了良好效果。2019年,会展业处组织实施境内展会项目10个。其中,自办展项目是由省商务厅和14个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暨特色产品采购洽谈会,展览面积20000平方米,组织省内民营企业500余家参展,实现成交额近5亿元。以省政府名义组团参展外省展会项目9个,分别是天津津洽会、陕西丝博会、青海青洽会、甘肃兰洽会、湖南食餐会、一乡一品博览会、江西绿博会、湖北食博会、江苏老字号博览会。共组织了270家民营企业近千种品牌商品参加,搭建形象特装展区合计1285平方米,累计实现商品交易额2.5亿元,发放招商及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推进了辽宁民营企业品牌商品宣传推广和开拓国内外市场。
4、进一步落实口岸提效降费工作,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市场。研究制定了《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为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已从86种减至46种,到2019年,我省又取消了汽车零部件自动进口许可证,出口原产地证实现网上申报。通关时间方面,到2019年底,我省出口整体通关时间3.42小时,比2017年压缩了79.78%;进口整体通关时间27.19小时,比2017年压缩了78.45%,比全国压缩比(62.28%)高16.17个百分点。提前完成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一半的要求。通关成本方面,目前我省一个海运集装箱进出口通关成本在430美元左右,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压缩目标。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工作顺利进行,自试点工作开始以来,全省免除费用总额1.08亿元。组织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辽事通智慧政务平台对接,研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总对分建设模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便利。联合全省相关口岸办,对民营企业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功能,组织培训及调研实际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提高对民营企业服务水平。
5、积极筹措资金,对中小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辽委发〔2018〕20号),设立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持。2019年,统筹安排省以上财政资金1.6亿元,支持辽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辽宁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辽宁企业建设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辽宁企业到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建厂等“走出去”以及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提高企业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融资能力,降低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风险。
6、落实税收政策,引导中小企业“走出去”。为减轻境外投资企业税负,我国实行税收抵免法,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从其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指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款或纳税后又得到补偿,以及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我国的税法实行限额扣除,即对境外已纳税款进行扣除时,其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企业可依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7、积极打造“走出去”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省税务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走出去”企业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为“走出去”的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快捷的跨境税收服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关于境外投资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准备金不允许税前扣除(银行、保险等特殊行业经批准计提的呆账、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除外)。商务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564号(商贸旅游类120号)提案答复的函》,已有明确答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建议提出的内容,我们将认真采纳,并贯彻到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中。
1、进一步推进“一体两翼”开放平台建设。通过推进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东北亚先行区、一带一路综试区建设,带动我省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拓海外市场。举办中国辽宁-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暨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日博览会、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中俄博览会等大型经贸促进活动,推动一带一路、东北亚、中东欧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寻求共同创新开拓新产业和新市场,构建全新的经济交流模式。
2、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建设经贸合作新平台。积极引导发展战略清晰、主业突出的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投资,以投资带动贸易、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创新投资方式,支持投资商、设计商、建设商、装备商、服务商组建联合体共同对外投资。积极参与我国与相关国家建立的双边投资合作工作组机制,通过参加或组织项目推介会、对接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推动签署合作意向文件和项目协议,形成更多合作成果。
3、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方向。目前,我省支持企业“走出去”的专项资金政策,虽然涵盖了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三个方面8个方向11种补贴类型,但是随着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方式的不断出现,现有政策的支持方向及类型还有待进一步扩大。下一年度,我们将统筹整合政策和资源,优化资金结构,为我省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走出去”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与类型上,我们拟根据需要新增对外劳务扶贫、承包前期及境外园区项目类型的补助。
4、完善走出去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商务、财政、外事、海关、外汇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工作会商机制,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采取一对一的跟踪服务,集中各部门为企业解决走出去过程中的问题,推进项目落地。整合信息资源服务,以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设权威实用的“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会计服务、税务服务、投资顾问、设计咨询、知识产权、风险评估、认证、仲裁等中介机构发展。加强与我驻境外使领馆、海外华人(侨)华商组织、境外投资贸易促进机构和商协会的沟通。配合国家做好风险预警、信息发布、人员转移、资产保全等工作,提升企业应对风险能力和水平。
5、积极转方式、调结构,扩大对外贸易规模。聚焦大连、沈阳、本溪、营口、丹东等进出口大市和百户重点企业,紧盯日、韩、欧盟、东盟等传统市场,深挖俄罗斯、中东和中东欧等新兴市场。继续有效落实支持我省进出口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外贸政策宣讲培训,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调动企业扩大进出口积极性。精心组织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届辽宁—大阪出口展览会等重点市场开拓活动。
6、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向自贸试验区下放更多省级管理权限,加快辽宁自贸试验区第三批22项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加强开放平台载体建设,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建设,推进辽宁“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沈阳、大连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做大做强对外开放平台载体。
辽宁省商务厅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