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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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配送中交通违章行为》(第109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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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配送中交通违章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是近年来新兴的互联网经营业态,市场规模与日俱增,其网络订餐、送餐上门的消费方式充分满足了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但同时,第三方平台外卖配送“准时率”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呈现逐渐增多的趋势,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9月22日,商务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颁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对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自《办法》施行以来,根据《办法》赋予的职责和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办法》宣讲以及餐饮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力地督促了餐饮行业领域经营者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营造了有利于餐饮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特别是在2017年,针对外卖送餐违章情况屡禁不止问题,盘锦市邀请美团、饿了么等外卖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倡导第三方平台强化安全意识,一是骑手必须穿戴印有统一标示号码的服装及佩戴安全帽;二是加强对骑手的安全教育,保持警钟长鸣;三是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共同规范文明送餐行为。 

  收到代表提案后,我厅立即与美团、饿了么在辽地区负责机构进行了沟通,反映了代表提出的主要建议。这两家平台都表示将继续完善派单系统,优化算法,并加强对骑手的管理和教育,对违章次数较多的骑手将解除合约。此外,今年初,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提高我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10个省直相关部门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强化规范运营,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鼓励各地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研究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符合快递行业特点和发展的保险险种,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购买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保险。 

  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订餐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日益密切,您提出的《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配送中交通违章行为的建议》,对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平台配送中交通违章行为监管很有借鉴意义,我厅表示支持,并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我厅将加强与食药监、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深入研究和探索网络订餐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活动,齐抓共管,切实提高餐饮业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 

  感谢您对餐饮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接受人大代表和全社会的监督,继续推进我省餐饮业加快转型,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 

                                                     辽宁省商务厅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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