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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外经贸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省商务厅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决胜阶段,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着力”,以“四个驱动”为核心,培育和壮大“六个新增长点”,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阶段。科学编制和全面实施全省外经贸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我省抢抓发展机遇,提升外经贸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外经贸对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促进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二五”时期全省外经贸发展主要成就

“十二五”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外经贸战线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全面实施开放驱动战略,全省对外开放和外经贸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为“十三五”外经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环境基础。 

(一)对外开放取得重要成果。

“十二五”时期,全省对外开放新格局开始形成。大连金普新区获批成为第10个国家级新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盘锦、铁岭保税物流中心获国家批准。大连自贸试验区申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丹东边民互市贸易区获省政府批准,丹东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申报工作全面启动。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开发区、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二)对外贸易稳步发展。

“十二五”时期,对外贸易实现较快发展。2015年,全省进出口总值960.8亿美元,是2010年的1.2倍。其中出口508.4亿美元,是2010年的1.4倍;进口452.4亿美元,是2010年的1.2倍。全省外贸出口位居全国第9位;全省外向型经济依存度为22%,列全国第11位。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富有成效。

“十二五”时期,“走出去”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对外经济合作新签合同额25.4亿美元,是2010年的1.3倍;完成营业额20.3亿美元,是2010年的1.4倍。外派劳务稳定在1万人次以上。全省共核准对外直接投资协议额44.2亿美元,是2010年的4倍;其中中方投资额38.2亿美元,是2010年的4.2倍。五年间,中方投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大项目227个。印尼辽宁镍铁工业园、印度特变电综合产业园和哈萨克斯坦远大建材产业园等境外园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培育出沈阳远大、大连国际和北方重工等一批总集成总承包旗舰企业。

(四)利用外资成效显现。

“十二五”时期,利用外资达到峰值。2014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274.2亿美元(全口径),是2010年的1.3倍,创历史新高,居全国前列。2015年,全省外商直接投资51.9亿美元(新口径)。外商投资企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实现工业产值、税收和出口分别占全省的17.4%22.6%37%,新安置就业人员约100万人。

“十二五”期间,全省外经贸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全省经济外向度低于全国17个百分点;“三驾马车”中出口拉动经济的作用不强,出口总量小、结构不合理;装备制造“走出去”规模小,带动出口能力弱;外资结构有待优化,营商环境仍然不尽如人意等。

二、“十三五”时期全省外经贸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已经到了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辽宁站在新一轮全面振兴起点上,我省外经贸肩负着新的任务和重要使命,既面临加速发展、乘势而上的重大机遇,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一)外经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从国际看,全球经济仍处于危机之后的深度调整期,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国际市场的持续低迷和需求萎缩还将拖累全球贸易的增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频发,“货币战”此起彼伏,需求不足将使绝大多数的大宗商品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对全球贸易扩展产生不利影响。正在谈判中的超大型区域协议将决定国际投资的规则,进而对全球投资模式和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国际投资不稳定因素增多,发达国家制造业回归和再工业化推动国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十三五”期间,我国外经贸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环境更趋严峻复杂。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正处在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了攻坚时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面临重大调整。国内主要生产要素供给增长放缓,资源和环境约束凸显,人口红利衰退,老龄化日趋严重,劳动力成本攀升,要素和劳动力供求关系变化与经济减速同时到来。对外贸易增速放缓,利用外资结束高速增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减弱,结构调整任务加重。“十三五”期间,国内环境给我国外经贸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从省内看,我省与全国一样经济发展步入了新常态,正经历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面临多种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加大等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运行呈现出新特征、新规律和新要求,主动适应、科学把握,抢抓新的发展机遇,推动外经贸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给我省外经贸持续发展带来较大压力。

(二)外经贸发展迎来新机遇。

从国际看,全球经济呈现缓慢复苏的态势,发达经济体开始逐步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逐渐提高。从中长期来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整体增速仍将高于发达国家。IMF预测,2016-2020年,世界经济增长速度略快于2009-2014年。全球经济中心开始向亚太转移,亚洲的发展中国家依然是世界直接投资的首要流入地区和贸易的活跃地区。“十三五”时期,国际环境总体有利于我国外经贸发展。

从国内看,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将继续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经济增长动力增强,结构更加多元化,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优势逐渐形成,特别是双边自贸协定及国内自贸区建设的政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高层次开放经济新体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必将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外经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从省内看,党中央、国务院对新一轮东北振兴发展做出战略部署,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决策,为我省加快振兴发展带来重大历史机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外经贸工作,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以来积累的成果,以及我省工业基础雄厚、装备制造业发达、科技与人才优势明显,为我省外经贸长远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十三五”时期全省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要坚定不移地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开发建设和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机遇期,保持、巩固、培育竞争优势,努力推动我省外经贸跨越发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构建高层次开放经济新体制的总体要求,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四个驱动”为引擎,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为主线,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的新要求,全面实施“外贸出口五年倍增计划”,补齐外贸短板,强化出口弱项,大力推进辽宁装备制造“走出去”,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加快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和提升便利化水平,加快形成出口在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外经贸的跨越发展期,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发展原则:

——开放驱动,重点突破。高度重视外贸出口工作,全面实施“外贸出口五年倍增计划”,大力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增强扩大出口的内生动力,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贸引领,协同推进。充分发挥经贸合作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打造外经贸发展新引擎,协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和辽宁装备制造“走出去”。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系统谋划外经贸发展大局,加强与国家商务发展战略的有机衔接,强化省市联动,统筹外向型经济资源,全面推进外贸、外经、外资的相互融合,努力实现外经贸可持续发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处理好近期与长远的关系,瞄准近期外经贸发展的关键环节及主要制约矛盾,牢牢把握外经贸工作主动权,全面提高外经贸带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的发展和建设,到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是:

——全面实施外贸出口五年倍增计划。2016年全省出口增长6%2017年全省出口增长8%2018年全省出口增长13%2019年全省出口增长25%2020年全省出口增长25%,到“十三五”期末,外贸出口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力争出口规模在全国的位次前移。全省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13%,进口年均增长10%

——全省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均增长10%力争把我省建成国家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全省对外直接投资中方投资额、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15%以上。 

——辽宁口岸外贸货物吞吐量年均增长6%

——全省利用外资年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十三五”时期全省外经贸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主动适应国际形势新变化和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巩固传统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全面提升我省外经贸发展规模和水平。

(一)全面实施外贸出口五年倍增计划,打造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未来五年,是我省对外贸易发展的攻坚期。积极增创外贸竞争新优势,增强外贸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全面实施“外贸出口五年倍增计划”提供有力支撑。

1、积极增创外贸竞争新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园区(基地)、进中小生产企业。大力推广“互联网+外贸”服务模式,继续支持“出口时代网”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和葫芦岛泳装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拓展。积极推进市场采购贸易,做大做强鞍山西柳内外贸结合试点,培育发展辽阳佟二堡、沈阳五爱等市场试点,探索在境外特别是在中亚地区、俄罗斯远东、伊尔库斯克地区建立商品市场,加强我省内外贸结合市场与境外市场的合作、对接,拓展外贸出口新渠道。积极培育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强出口品牌的培育和建设。引导推进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向出口转型发展,突出抓好装备制造业、冶金、石化、农产品和IT产业出口。

2、加强与军贸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中央军贸企业的信息优势,强化军贸企业与辽宁企业在贸易信息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军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资源优势,借船出海,带动辽宁产品出口。鼓励军贸企业为辽宁企业出口做代理业务,深化军贸企业与辽宁企业在投资领域的合作,携手“引进来”、“走出去”,以军贸企业为媒,把更多的外国企业引到辽宁,推动更多的辽宁装备“走出去”扩大出口、承揽国际工程。鼓励各市加强与军贸企业对接,找准合作契合点和切入点,把合作意愿转化为合作成果。

3、夯实壮大出口基地。构建省、市、县(区)三级出口基地培育建设体系,夯实现有出口基地,发展一批新的省级出口基地,扶持基地出口龙头企业,扩大出口企业群体,推动基地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沈阳、大连等市做大做强装备制造出口基地。加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优先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省级出口基地,继续推动我省有比较优势的精细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等省级出口基地申报国家级基地支持锦州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在全省培育50个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完善、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带动和辐射能力强的省级出口基地,使出口基地成为带动全省外贸出口的主要载体。

4、扩大装备制造业出口。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带动我省工程机械装备、石化装备、矿山机械装备、输变电设备等出口,实现由装备产品输出为主向技术、资本、产品、标准、服务输出转变。扎实推进我省产能与国外市场的对接,将与我省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将我省的钢铁、有色、建材、电力、化工、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大力促进装备制造业出口。

5、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深耕韩国、东盟、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大力开发以俄罗斯、印度、非洲、南美和中东为重点的新兴出口市场。注重发挥财政、金融、信保等支持政策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海外仓储及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建立跨国界的从事国际营销网络和服务的市场拓展体系,建立辽宁企业和产品的国际营销网络,努力提高辽宁产品的国际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6、积极发展进口贸易。研究、制定我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的目录》和进口贴息政策,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零部件、紧缺资源性产品的进口,为我省产业升级提供支撑。鼓励消费品生产企业到境外采购样品、考察新材料、学习新设计,在生产中加以消化吸收,提高自身产品的档次和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7、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探索建立我省应对贸易摩擦协调机制,提高贸易摩擦综合应对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外贸环境。依托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和出口企业“四体联动”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配合涉案企业做好应对预案,支持和组织出口企业积极应诉抗辩,支持全省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切实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形成扩大出口的新动力。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服务贸易进一步拓展新空间的关键期。大数据产业的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的推进,良好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以及国家新一轮东北振兴的政策优势,为我省服务贸易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1、优化服务贸易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加快建设以沈阳、大连为领军的服务贸易产业梯次发展的格局。建设东北亚服务外包交易促进中心,把我省打造成东北亚地区服务贸易产业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积极争取大连市成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支持沈阳市成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2、提升服务贸易质量。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方式,坚持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原则,突出重点,打造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稳定扩大旅游、运输、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我省优势领域的服务出口;加强研发服务和技术咨询等技术出口,培育我省信息软件、服务外包、动漫制作等服务贸易领域新优势;重点培育和拓展通信、文化创意、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培育一批特色服务贸易出口基地。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促进服务贸易规模扩大、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努力建成国家重要的服务贸易基地。

3、推进服务外包向高端产业链延伸。在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同时,逐步扩大在岸市场规模。着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加快向中高端服务外包市场转变。加快发展与制造业联动的研发设计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互联网、医疗、工业、能源等领域服务外包;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教育、交通物流、健康护理、科技服务、批发零售、休闲娱乐等领域服务外包;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加快引进跨国公司落户辽宁,培育发展本土服务外包知名企业。

4、培育服务贸易出口基地。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集聚作用,依托现有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和各类园区,规划建设一批省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重点培育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出版传媒、动漫游戏、文化创意、文化艺术等服务出口基地。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功能。

5、打造服务贸易促进平台。支持企业赴境内外参加服务贸易重点展会,积极开拓服务贸易市场,推动与日、美、欧、韩等发达国家在高附加值服务进出口快速增长;拓展新兴市场,扩大对东盟、中东、俄罗斯、拉美、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技术、电信和建筑工程承包服务出口,提高其在服务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办好中国(大连)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把软交会打造成引领我省产业发展、促进软件交易的重要平台。

(三)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拓展国际产能合作和辽宁装备制造“走出去”的新空间。

“十三五”时期,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加速发展期。充分发挥经贸合作在 “一带一路”开发建设上的基础和先导作用,把实施“走出去”战略与我省重大生产力布局有机结合,引导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带动辽宁装备制造扩大出口。

1、实施《辽宁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经贸合作实施方案》。依据国家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和我省参与“一带一路”总体规划,明确经贸合作主要任务,落实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开发建设。

2、加强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突出推进重点港口城市的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建设,发展跨境物流等,带动转口贸易发展。通过“辽满欧”海铁联运国际集装箱班列的发展,加强与韩国北上欧洲过境的家电、服装和汽车配件等产品以及欧洲、俄罗斯回流南运的汽车零部件、木材、煤炭和矿石等产品的经贸合作,实现加工、分流、分拨和销售,扩大转口贸易规模。充分发挥沈阳经济区在装备制造、电力、冶金、石化和建材等产业上的比较优势,推进我省企业集群式“走出去”;鼓励大连、营口、丹东、锦州、葫芦岛和盘锦等市发展港口物流,特别是突出发展跨境物流;支持辽西北三市在特色农业、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

3、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布局建设。以推动辽宁装备制造“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为重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建设辽宁境外装备工业园区。沿“一带”方向,重点推进5个境外装备工业园区,即俄罗斯巴什科尔托斯坦石化工业园、俄罗斯伊尔库茨克石油天然气产业园、哈萨克斯坦远大工业园、蒙古霍特工业园和罗马尼亚辽宁工业园,带动我省石化装备和技术、成套设备出口,辐射俄罗斯、白俄罗斯、东欧和中亚市场;沿“一路”方向,重点推进3个境外装备工业园区,即印尼辽宁镍铁工业园、印度特变电综合产业园和乌干达辽沈工业园,带动我省电力、冶金、钢铁、建材等行业的大型成套设备输出,做大做强印度及周边输变电和新能源市场,促进我省汽车及相关产业转移,实现由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转变。同时,在“一带一路”节点上,特别是在印尼、印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罗马尼亚以及乌干达、纳米比亚等国家继续推进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争取晋升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实现突破。

4、积极推进境外资源开发。鼓励支持我省境外资源开发骨干企业在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木材、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等资源领域进行联合开发,重点在俄罗斯、蒙古、印尼以及非洲国家等建立稳定的资源保障基地,开辟资源回运渠道。支持企业通过“以工程换资源”、“以项目换资源”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鼓励资源性、高耗能制造业生产环节向境外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转移,有效解决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难题。

5、鼓励并购境外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使用国家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在内的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和中关村境外并购外汇管理试点政策,鼓励和支持省内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参股、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海外并购,实现以资本换技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形成企业国际化研发队伍,提升企业国际化程度,打造我省跨国企业集团。

6引导和鼓励企业承包境外工程。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企业以相互持股等形式组建辽宁对外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促进企业抱团出海、集群式“走出去”。支持省内企业与央企、国际投资商合作,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带动我省装备制造输出。培育壮大一批境外工程承包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省内骨干企业大力开发大型总承包总集成项目,带动我省工程企业由小规模、低层次分包工程向开发高附加值、大型总集成总承包项目方向发展,带动成套设备出口。

7、积极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香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和平台作用,以我省在港澳及东南亚现有投资项目和贸易企业为基础,积极融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动我省产品、技术、装备大规模“走出去”。充分发掘港澳台在资金、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项目的延伸与拓展。

(四)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切实发挥投资助推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利用外资结构优化的调整期。充分发挥外资在促进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外资向我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倾斜,以引进规模型、科技型、出口拉动型的外资重大项目为重点,切实发挥外商投资助推我省经济加快发展的新优势。

1、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把利用外资的工作重点,由追求数量和规模转向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上来,把引资与引智、引技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域外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项目。

2、深化与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重点引进一批与我省产业升级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鼓励我省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与跨国企业开展战略合作,鼓励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在用地、外汇、金融、人才等方面为相关企业投资的优质项目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巩固和服务好现有的跨国公司投资项目,发挥其示范效应和影响力。

3、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完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分层次、有重点放开服务业领域外商准入限制,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制定现代服务业及城市公共资源、公共基础设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凡是国家没有限制规定的领域,一律对境外投资者开放。

4、完善优化外商投资软环境。树立科学的招商引资理念,从主要靠拼优惠政策向加强公共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逐步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投资管理模式,逐步推进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优良环境。

(五)加快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支撑。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推进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进一步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先导和带动作用,用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方式和新的发展思路,打造我省扩大外贸出口的新支撑。

1、科学引导经济开发区转型发展。加快《辽宁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制定经济开发区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引导各类经济开发区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规划,明确产业重点和产业方向,培育区域特色和优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推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率先转型发展,推进省级经济开发区着力打造特色和优势主导产业,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承载力,促进现代化产业集群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园区产业集群向出口拉动型转变。

2、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和规范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实行动态管理。复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推进实施行政审批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赋予经济开发区的管理委员会社会管理职能,鼓励经济开发区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参与经济开发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招商、运营管理等,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重要载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吸引外资的排头兵。

3、高效配置和整合优化开发区资源。鼓励经济开发区发展循环经济和产业生态化改造,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和支持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进一步整合经济开发区和各类产业园区资源,将发展态势良好、出口潜力大并且符合晋升基础条件的市级经济园区、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和沈阳经济区主导产业园区等,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并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创新能力强、出口规模较大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进一步扩大口岸开放,营造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新环境。

“十三五”时期,坚持把保障我省外经贸快速发展作为口岸发展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坚持把优化通关环境作为口岸开放的主要着力点,充分发挥口岸开放和推进贸易便利化对我省扩大出口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1、有序推进口岸对外开放。支持大连太平港、丹东机场、锦州机场、大连长兴岛港、大连庄河港、大连旅顺新港、锦州港、葫芦岛港,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等口岸扩大开放。促进沈阳综合保税区、大连保税区、大窑湾保税港区、大连出口加工区、营口综合保税区、盘锦综合保税区和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大连金普新区、丹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的建设和健康发展。支持中朝边境地区完善口岸功能,推进丹东边境口岸城镇化建设,促进丹东城镇、产业与口岸经济协同可持续发展。

2、整合优化口岸资源。根据海陆空各类口岸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结合等措施,对省内部分布局不合理、效益水平低的口岸进行优化整合,将部分二类口岸并入一类口岸或升级为一类口岸(将长海四块石口岸和太平湾口岸等二类口岸升级成一类口岸,将大台子口岸、丹纸码头口岸和大鹿岛国轮外贸装卸点等二类口岸并入丹东水运口岸)。对各市政府和企业投资的办公场所及各类查验设施进行清理,按照口岸监管规模合理调整使用,依靠统一规划节约利用,缓解口岸监管资源与口岸快速发展需求的矛盾,形成具有合理配置的口岸资源。

3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机场国际海关监管区的多层仓库建设,合理分配利用快件监管中心的场地,提高口岸作业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要适应口岸电子平台建设的需要,配置和更新相匹配的电子设施。基本实现口岸建设与港口、铁路、公路和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完善口岸立体交通组织,确保口岸通行能力与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4深度开展口岸交流合作。支持丹东口岸加强对朝口岸建设,开展中朝口岸监管模式创新,研究实施“一地两检、绿色通道、联合监管”等措施,推动中朝陆路边境口岸贸易提升通行能力和通关效率;依靠大连口岸区位优势,支持大连市建设东北亚国际贸易中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力开展与周边国家在进出口贸易、港口、旅游业多领域的深度交流与合作,打造以大连为中心、面向东北亚广阔腹地的跨境物流集散中心;全力推进“辽满欧”、“辽蒙欧”和“辽海欧”三条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支持营口港与俄罗斯铁路公司开展物流节点、多式联运的务实合作;依托大连、营口、丹东、锦州、盘锦和葫芦岛海港口岸优势以及大连、沈阳空港口岸优势,打造集综合加工、商贸流通、现代国际物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口岸经济增长极,推进东北三省、内蒙东部和京津冀口岸之间的物流合作和联动发展。

五、全省外经贸“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全省外经贸“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和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和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对全省外经贸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以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全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确保“外贸出口五年倍增计划”、推进辽宁装备制造“走出去”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政策促进机制。

围绕外经贸发展战略目标,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有序的政策环境。在贯彻落实好国家外经贸政策的基础上,在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企业“走出去”、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制定、完善有针对性、有实效的鼓励扶持政策。重点建立中小企业“走出去”信息跟踪反馈体系、产品出口信息跟踪反馈体系、贸易摩擦预警体系、出口退税调整预警体系和国际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波动风险防范的辅导体系。加强各种政策体系的协调,使全省外经贸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发挥政策在支持引导外经贸发展的合力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人才发展机制。

建立健全我省外经贸人才支撑体系,大力推动我省外经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实现外经贸人才和外经贸事业共同发展。加强与国内外外经贸人才培训机构的合作,创新外经贸人才培养方式和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善于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政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行政管理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奋发图强的企业家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懂得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熟悉各国法律、熟悉操作流程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考评机制。

建立全省外经贸发展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规划评估和外经贸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分析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定期考核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展和“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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