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设立鞍山保税物流中心的建议》(第0542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大连海关、鞍山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现有保税物流中心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4个保税物流中心:
1.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19年获批,规划面积为30749.8平方米。2020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同年11月工程竣工,2021年1月29日完成海关总署验收工作,规划面积全部通过验收。
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位于锦州港二港池北岸,东至经一路,西至经二路,南至铁路线,北至锦象仓库,占地面积3.07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中心距离港口码头300米,周边公路、铁路、码头配套设施齐全。海关总署于今年3月15日正式下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海关编号:(2021)中心B册字第4号),目前暂无企业注册入驻。2019年12月2日,国家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联合下发文件,批准设立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规划面积为30749.8平方米。2020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同年11月工程竣工,2021年1月29日完成海关总署验收工作,规划面积全部通过验收。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位于锦州港二港池北岸,东至经一路,西至经二路,南至铁路线,北至锦象仓库,占地面积3.07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中心距离港口码头300米,周边公路、铁路、码头配套设施齐全。海关总署于今年3月15日正式下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海关编号:(2021)中心B册字第4号),目前4家企业注册入驻。
2.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08年获批,2009年9月16日顺利通过国家四部委联合验收,成为东北地区第一家保税物流中心以及全国第一家坐落于港区内的保税物流中心。2009年12月8日第一票货物入中心,实现了当年审批、当年建设、当年验收、当年封关运作的目标。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营口港鲅鱼圈港区内,距离码头仅600米,一期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2012年12月,海关总署批准扩容15万平方米。可为集装箱、散杂货提供近50万平方米的堆存及作业场地。
营口港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是营口港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的统筹管理下全面负责中心内的入驻企业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保税功能、保税政策研究、保税功能拓展、完善,及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工商、税务、海关、国检等国家行政审批等工作。
3.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
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由铁岭市政府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建设,总规划占地面积约211亩,面积约10.2434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面积153亩,二期规划占地面积58亩。总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保税仓库面积约26000平方米,堆场面积约29000平方米。申请批复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2015年5月,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按照海关监管标准建设保税仓库、查验仓库、冷链仓库、堆场、综合服务楼、监管用房、海关监管系统和市政配套设施。2016年9月,该项目整体工程竣工。同年12月,顺利通过国家联合验收。该项目具有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出口退税九大功能。业务辐射半径为铁岭全境及沈阳西北部、抚顺、本溪、四平、辽源、通辽、蒙东等地区。该项目将充分发挥“多式联运”优势,促进东北中心腹地口岸与沿海口岸产业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全力打造东北地区物流中转站和国内外市场物流枢纽,在东北振兴中承担重任。
4.盘锦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盘锦港保税物流中心于2014获批,于2017年8月正式封关运行。中心位于盘锦港区内,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盘锦港是距离辽西、东北及蒙东地区最近的出海口,综合物流成本最低。中心规划占地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一期开发建设面积50万平方米,包括1520平方米海关查验库1座、5500平方米通用库3座、9000平方米通用库3座、18万平方米保税散货堆场、6万平方米保税集装箱堆场,为集装箱、散货堆存及作业提供了充足的场地,可实现货物周转量500万吨以上。场地采用智能卡口系统、安装监控系统、地磅数据采集系统及货物管理系统等先进的信息系统,实现与海关联网、为保税中心24小时货物的顺畅通行提供了保障。
二、鞍山新设立保税物流中心的优势
1.鞍山市地理优势明显。
鞍山市位于东北两大中心城市沈阳和大连之间,在沈阳经济区城市群中,是距离辽宁省港口城市集群最近的城市。目前以沈阳为核心的400公里范围内,海铁联运量居全国首位,其中大连港和营口港是东北地区内外贸易联运的主要海港节点,鞍山是沈阳连接大连港和营口港的必经城市。鞍山市规划建设鞍山内陆港,在港区内建设保税物流中心,提供一站式通关、本地退税等高效便捷的报税服务,通过港口内移,向北直接驶入“辽满欧”“辽蒙欧”中欧班列快车道;向南与东北地区六大港口相连,实现与“辽海欧”中欧班列无缝对接。
2.鞍山市外贸新业态蓬勃发展。
鞍山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稳步推进,使用保税物流中心需求迫在眉睫。2022年鞍山跨境电商综试区获批,目前基础工作已完成,中国(鞍山)跨境电商综试区窗口已开通,已有50余家企业完成备案。按照综试区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模式,需要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做保障。保税物流中心是开展跨境电商必要设施,是1210进口业务的重要保障。若干优质跨境电商项目待保税物流中心获批后集中签约落地。
3.鞍山市招商引资工作效应明显。
鞍山陆港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在保税物流中心选址内先行设立保税仓,2023年11月,大连海关发放注册登记许可证书,目前已投入运营,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进口电子器件已入仓,今年预计有20个集装箱货物入驻。物流项目方面,鞍山市城投集团与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合作协议正在推进中;鞍山陆港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与中集世联达公司近日将签约;江西中天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亿元建设多式联运集装箱专用车项目正在洽谈推进。除上述4家物流企业外,另有6家企业拟入驻保税物流中心。
三、推动鞍山新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前期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建设及高质量发展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就此项工作多次做出指示批示。自鞍山市提出新设保税物流中心申请后,省商务厅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全力支持推动鞍山保税物流中心申建工作。省商务厅分管厅长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落实推动鞍山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工作,提出相关工作思路;省商务厅多次赴鞍山实地调研,指导鞍山市做好保税物流中心申建的前期工作;会同大连海关、省直相关部门研究推进鞍山保税物流中心申建工作,并将鞍山保税物流中心申建工作列入《海关总署 辽宁省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待条件成熟后,省商务厅将按规定第一时间组织鞍山启动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工作,并指导鞍山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鞍山市根据自身优势和现有条件高标准定位发展规划,确立特色的产业发展方向。二是指导鞍山市加强与海关、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外汇等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共同谋划保税物流中心发展中的重大事宜,共同制定促进鞍山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指导鞍山保税物流中心培育新业态,把培育新业态作为推动鞍山保税物流中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根据鞍山市产业特点,锚定重点发展领域,培育具有鞍山特色的新业态。四是推动鞍山保税物流中心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协同发展,加强各开放平台政策的统一性,避免各区之间由于政策差异产生恶性竞争。加强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联动发展,引导区外企业积极利用保税物流中心功能,助力区内企业加强与本地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五是指导鞍山保税物流中心多措并举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积极引进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可探索更加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具有先进地区具有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来鞍就业。同时通过公务员招录方式,为干部队伍补充年轻力量,也可派遣干部赴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学习先进地区管理理念和经验,为保税物流中心高质量发展打开新思路、新局面。
辽宁省商务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