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辽宁深化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的建议》(第01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商务厅

民建省委:

民建省委提出的关于辽宁深化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建省委提出的建议与辽宁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相契合,具备较强可操作性,对我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进辽宁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辽宁具有与中东欧国家开展经济合作的良好基础和独特优势。近年来,辽宁省高度重视与中东欧国家间的经贸合作,自提出创建辽宁“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以来,省直相关部门和省内各地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力推动创建“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取得重要进展。

一、辽宁省与中东欧17国经贸合作情况

(一)贸易情况

20191-12月,我省对中东欧17国出口43.11亿元,同比下降4.45%,进口140.29亿元,同比增长18.25%

我省对中东欧国家主要出口产品包括:机电产品、农产品、服装、镁制品、石蜡、铝及铝材等。从中东欧国家进口主要产品包括:机器设备、汽车及其零配件、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玻璃及其制品、木材、金属及其制品等。

(二)中东欧国家对我省投资情况

2016-2018年,我省累计批准中东欧国家投资项目8个,实际外资617万美元主要投资国别为波兰、捷克。主要项目:1. 波兰外商投资玛弗罗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59万美元,主要从事制造业;2.捷克外商投资捷维洁脱硫除尘设备制造(沈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34.65万美元,主要从事制造业;3.捷克外商投资锦州市大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93万美元。

20191-12月,我省累计批准中东欧国家投资项目3个,实际外资3万美元。主要项目:沈阳爱线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99.5万美元,外商独资,投资者为在保加利亚注册的万思达保加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际投资3万美元。

(三)我省对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情况

截至2019年,我省累计备案(核准)对中东欧国家投资企业33家,协议投资总额2.44亿美元,中方投资额2.35亿美元,主要投资目的地国家为罗马尼亚、波兰。主要投资领域为制造业、纺织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等。

主要投资项目为:1.辽宁乾丰专用车有限公司设立罗马尼亚希望客车有限公司(11238万美元);2.营口玉原实业有限公司在罗马尼亚投资设立麦道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50万美元);3.大连达伦特工艺品有限公司在波兰投资设立大连达伦特波兰有限公司(3980万美元)。

20191-12月,我省累计备案(核准)对中东欧(罗马尼亚)投资企业6家,协议投资总额1637.42万美元,中方投资额1490.42万美元,主要投资领域为农林牧渔业制造业。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重点合作项目进展迅速。匈塞铁路项目全称匈牙利布达佩斯至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匈牙利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轨道、桥涵、站房等。中铁九局作为投标联合体中方牵头方,与中铁电气化局、匈方RM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匈塞铁路(匈牙利段)项目投标工作。联合体于2019425日成功中标,并于2019524日与项目业主签订项目EPC施工合同,合同金额20.79亿美元。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是深入调查中国产品进入欧盟和匈牙利市场的认证要求,详细制定认证工作时间表,争取在铁路建设过程中带动更多中国、辽宁产品出口。二是开展项目设计分包工作。中铁九局联合体于20198月发布设计分包招标文件,目前正在与各投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有望于四季度完成设计分包招标工作,选定项目设计单位。三是实施阶段联合体协议条款谈判。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项目牵头方和中国成分比例的指示,争取更有利的合作条件,中铁九局正与联合体匈方谈判项目实施联合体协议具体条款。

2沈阳中东欧17国国家馆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中国(辽宁)中东欧17国国家馆坐落于沈阳金谷产业园内,总体面积约5000平方米,包括国家展示馆和商务中心两部分。国家展示馆部分已建设完毕并投入正式运营,建设企业相继走访我驻17国大使馆,就展示馆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与各个驻华使馆相关机构进行沟通。目前国家展示馆正在按照各国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及展示内容的充实,力争更好的展示中东欧各国文化及民族特色。

商务中心部分分为展示贸易中心与签证中心两大板块。展示贸易中心板块建设上,一是斯洛伐克驻华展示贸易中心目前已经正式揭牌,黑山、匈牙利等国家展示贸易中心也将陆续建设揭牌。二是与沈阳综合保税区达成在保税区内建设17国各国产品保税仓库的建设意向,并开展B2C跨境电商业务。目前已建设2B端的中国中东欧跨境经贸服务平台,在平台上为贸易商提供贸易信息咨询、业务对接及金融服务。

签证中心板块建设上,经多次交流协商,已获得多国大使馆积极回应,表示将在辽宁逐步建设由国家馆负责运营的签证中心,斯洛伐克大使馆已确认近期将在沈阳设立签证中心并开始对外服务。

3沈阳中东欧产业园建设项目立足沈阳市产业特色,拟依托沈阳中德产业园,加入中东欧产业元素,围绕汽车零配件及整车生产和设计合作逐步建设沈阳中东欧产业园,面向中东欧国家汽配、制造等优势产业开展建设和招商工作。目前相关建设工作正在与沈阳中德产业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协调推进中。

4天呈(捷克)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天呈(捷克)工业园区由大连天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园区位于捷克兹林州霍来绍夫工业开发区,占地面积3.6平方公里(360公顷),是大连企业首次打造的欧洲大型包片开发项目,也是捷克目前唯一的中国工业园,将引进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医药企业和技术研发中心,为入园企业提供保税加工、保税仓储、转口物流服务,为中国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产品展示展销平台。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污水、铁路设施齐备,并建设了项目孵化基地,已入驻企业近十家。

5、积极引导推进重点企业与中东欧国家经贸投资合作。支持锦州矿山机械集团与捷克合作项目纳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支持匈塞铁路等项目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库,支持营口玉原集团罗马尼亚中国商品常年展示交易中心、大连西姆集团波兰石墨电极项目建设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沟通协作组织召开“走出去”企业融资对接会加大中东欧经贸投资项目支持力度

6、推进同中东欧“17+1”国家产业技术合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决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工作要求,把工业全面开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以推进同中东欧“17+1”国家产业技术合作为重点,认真思考、积极谋划、强力推进,推动辽宁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

7、推进我省与 “17+1” 国家开展科技合作情况。一是积极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科技部政府间计划项目14项,集成运用国际国内创新资源,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二是积极支持与“17+1”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离岸创新中心。推进沈阳建筑大学与罗马尼亚、沈阳农业大学与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合作。三是成功举办2019年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有力推动了人才、项目、资本的深度融合。四是组织2019科技外交官服务行辽宁行活动,利用我驻中东欧国家外使(领)馆科技资源和渠道优势,以我省科技企业需求为基础,助推我省企业“走出去”。五是派出赴波兰、斯洛文尼亚和塞尔维亚科技创新和人才出访团组,推进了我省与中东欧17国的开展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

8、加强金融支持和引导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对外经贸合作能力。一是在2019年12月27日印发了《金融支持辽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指导意见》,包括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扶持、积极引导鼓励金融创新、全面提高金融管理与金融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措施等六大方面共计二十条措施。二是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发挥综合优势,加大对对外经贸合作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如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为某大型企业境外工程项目开立保函1.7亿美元,办理出口交单2.48亿美元,2019年先进制造业贷款新增28.5亿元。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作为内部银团牵头行为省内某港口并购发放贷款75.5亿元。三是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支持辽宁省唯一-家外资法人银行一大连山口银行合规经营和开展业务。截止2019年末,山口银行总资产5.26亿元,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稳健,对支持地区发展和加强对外合作发挥积极作用。四是为对外经贸合作提供直接融资支持。积极支持和引导地区相关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大连港、锦州港、营口港以及鞍钢、本钢、万达等重点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市场融资。

9、立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外汇管理和服务平台功能,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度参与中东欧经贸合作。一是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服务贸易新业态、智能制造和高科技民营企业发展,实现银企系统直连和交易单证无纸化,降低试点企业和试点银行经营成本。二是积极落实跨境担保政策,为省内大型企业提供海外投融资支持,取消了金融机构内保外贷额度管理,解除了境外债务人财务指标要求和与境内机构必须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等限制,充分给予金融机构和境内外主体融资便利。三是积极落实各项外商投资简政放权政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全部下放银行直接办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外汇政策框架基本形成,“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为外商投资企业打造了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四是强化跨境人民币政策宣传,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中东欧“17+1”经贸合作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2019 年辽宁省已与17国中的10个国家开展了跨境人民币业务。

10、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保持密切联系,为辽宁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把握正确方向。通过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主渠道,密切跟踪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举行的第九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峰会)动态,及时了解在疫情全球多点爆发新的国际关系大背景下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新形势。向秘书处报告辽宁落实2019 年第八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发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履行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省州长联合会中方主席省职责,完成李克强总理出席会晤成果辽宁承担任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11、发挥外事优势,为辽宁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拓宽渠道。以安排省领导出访中东欧国家和接待中东欧国家重要来访团组为契机,推进经贸项目,助力经贸合作。充分利用我驻中东欧国家使领馆和中东欧国家驻华使领馆的主渠道资源,提供经贸合作信息,为双方合作牵线搭桥。

12、开展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课题研究。为辽宁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提供理论支撑省政府外办与辽宁大学共同开展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课题研究,旨在对辽宁参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政策建议和解决方案。目前,已完成《2019-2020 中东欧国家发展报告》、《辽宁参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的路径与突破研究)》.《辽宁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参与国经贸与人文交流机制研究》、《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4个课题的初稿。

13、加强辽宁与中东欧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第一,支持全省出境旅行社与17+1国家旅行社加强旅游合作,签署旅游合作游客互送战略合作协议,在双方的营销网站互相宣传推介对方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和产品线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互设旅游办事处;第二,利用政府搭建的各种交流平台,宣传推介我省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如:利用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议举办辽宁文化旅游推介会会,开展我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推介,扩大我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及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第三,支持公共文化机构如图书馆、博物馆等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馆际藏品互展及人员的互访。

14、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积极为中东欧外资金融机构在辖内设立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提供便利。大幅度提升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与各类社会资本合作,按照“政府支持、商业运作、市场导向”的原则,参照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设立管理模式,依法设立辽宁“17+1”经贸合作示范区海外投资基金,挖掘被投资企业的有效价值,积极优化被投资企业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整合被投资企业资源,在支持辽宁“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企业“走出去”,将中东欧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和服务“引进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规模与效益并重,发展与管理并,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和经贸战略。

15、加强金融保障支持,积极引导辖内保险机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依托“中国—中东欧国际经贸论坛”及领导人会晤成果清单,结合中国信保与中东欧国家政府投资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所建立的多边信保合作机制,探索建立“项目+保险+融资”运作模式,在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下,加大对中东欧合作的信贷支持。积极引导辽宁“17+1”经贸合作示范区银行保险机构创新促进中东欧国家贸易发展的金融产品,协调商业金融资源,扩大外贸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利用金融机构的境外机制和信息优势,对接企业需求,争取长周期、跨周期、逆周期等信贷支持,创新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新路径,为辽宁“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企业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提供融资、保险、咨询、资产管理等优质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积极筹备组织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主宾省系列活动。利用辽宁担任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主宾省”身份,做好前期活动方案设计和展览展示,全面展示辽宁良好的投资环境、投资政策、产业优势,充分宣传辽宁产业发展成果,对接中东欧优质客户,为辽宁企业寻求合作伙伴架设桥梁。

2、策划组织中国辽宁-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暨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期间,以每年举办的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暨特色产品采购洽谈会为基础,策划增加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展览展示和配套论坛活动,针对中东欧国家召开投资贸易合作洽谈会,目前正在拟定具体工作方案。

3、发挥我省装备制造业合作优势,推进中东欧合作。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在汽车,航空等运输设备领域加强并购和引资。加强汽车行业投资合作,鼓励汽车企业加强汽车研发领域合作,提高自主品牌汽车的研发和制造技术水平,针对中东欧国家汽车制造优势,引进一批关键技术,装备和专利人才,带动本土汽车制造业发展。积极开拓中东欧国家汽车市场,积极开拓中东欧国家大中型客车,电力机车市场,推动大连,丹东,铁岭的大中型客车专用汽车出口中东欧国家市场。二是在机床,船舶等领域开展基于共同拓展第三方市场的投资合作。支持有实力的机床企业船舶海工企业与具有相关产业优势的国家共同投资建厂,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支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提高机床,船舶,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制造能力。巩固双方机床和船舶工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的国际市场份额,鼓励相关配套设备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带动产品出口。

4、进一步落实措施,强化保障。一是抓好项目建设。做好顶层设计,高水平谋划一批产业合作项目。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国际惯例,根据不同国家和行业的特点,明确重点方向,帮助企业制定招商合作项目。建立全省产业合作重点项目库,引导企业有重点、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产业对接与招商活动。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主动走进企业、走进产业园区、走进重大项目,现场发动,挖掘培育推进一批高质量招商合作项目。实施项目调度跟踪制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题。三是抓好平台建设。强化服务、指导和对接,做好项目信息交流与对接平台建设、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中介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平台建设。

5、搭建中东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继续组织召开2020年度海创周、科创周等一系列国际科技创新活动,邀 请中东欧国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来我省开展项目路演推介、对接洽谈活动,积极搭建中东欧国家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平台,组织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对接活动,促进国际技术转移。

6、组织实施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重大专项,以项目为抓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集聚和培养高端人才,带动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经济效益增长。重点立足我省先进技术领域,建立“一带一路”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开展高水平的联合研究和科技人员的交流与培养,推动我省先进技术和产品走出去,提升双方科技创新能力和行业技术水平。

7、搭建国际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建设以科技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系列技术转移对接活动,为 促成双方机构更多的双赢合作提供专业支持和相关渠道,帮助我省企业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和市场。支持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为我省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优势产业对接 中东欧国家创新资源,拓展海外合作渠道。

8、积极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继续派出赴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出访团组,促进我省与东欧国家在科学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施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输出技术、产品、标准和服务;实施“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促进我省和中东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之间的交流。

9、进一步加大对深化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对外合作、特别是“17+1”经贸合作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结合企业和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二是积极用好央行抵押补充贷款(PSL),为企业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进一步推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一带一路”、“走出去”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三是支持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多渠道获取资金,增强对外合作能力。四是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进度安排,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外汇管理,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五是积极推动企业在对外投资、装备制造业采购、高技术合作等领域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自贸区及相关产业园区跨境人民币政策创新,使市场主体获得更多实惠。

 

                                   辽宁省商务厅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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