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动成立中日韩自贸区,把辽宁打造成为东北亚发展桥头堡的建议》(第00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来源:省商务厅
廖伟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成立中日韩自贸区,把辽宁打造成为东北亚发展桥头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11月,中日韩三国正式启动中日韩自贸区协议谈判,目前已经完成了15轮谈判,但由于三国之间存在政治关系、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差异,目前面临着政治互信有待增强、产业竞争日益凸显、市场开放面临国内压力、自贸区主导权尚不明晰、地缘政治格局复杂等问题。在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中必须加强战略互信,逐步消除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贸易,加强海关协作,处理好地缘政治关系。
辽宁省作为东北开放的重要门口,处于东北亚区域的核心位置,积极参与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对辽宁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扩大货物贸易进出口。辽宁与日韩的贸易额近几年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在全国的比重仍然不高,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将为辽宁对两国进出口贸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辽宁省与日韩人员交往日益密切,通过关税减让促使货物贸易产生溢出效应,带动相关服务贸易发展。对日韩的服务贸易,如软件服务外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未来大有潜力可挖。三是有利于提升对日韩招商引资质量。日本、韩国是辽宁的重要外资来源地,截止2018年,日本、韩国在辽宁设置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7690家、10684家。辽宁参与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更有利于引进大型企业,推动辽宁产业链的完整。
2019年,我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辽政发[2019]15号),把打造中日韩自贸区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列为我省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的21重点任务之一。意见中明确提出:紧跟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最新进程,在有条件的地区申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助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支持丹东申报建设中韩丹东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开放政策、体制机制、开放模式、管理模式、运营模式等创新。引进一批日韩知名跨国公司和行业领军企业,培育一批集中日韩技术、品牌、人才等优势于一体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目前,大连市、营口市正在结合本地区与日本、韩国的经贸合作优势,研究制定相应的中日韩自贸区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方案,我厅将给予重点指导,适时向国家申请正式设立。2019年底,商务部领导来辽宁调研,支持辽宁省中日韩自贸区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作为重要一项内容提请商务部支持,商务部近期下发的支持东北地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将东北地区纳入商务部牵头的对日、韩多双边合作机制。
辽宁省商务厅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