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安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东北亚对外开放新前沿的建议》(第1126号)收悉。该建议由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商务厅两个单位分办。省商务厅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会同相关市政府和省(中)直部门认真学习研究,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发挥核心城市作用方面
(一)高水平建设以大连为核心的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近年来,省商务厅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辽委发〔2018〕20号)、《关于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对外开放合作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132号)、《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辽政发〔2019〕15号)等系列文件,对包括以大连为核心的全省对外开放工作做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
今年,又推动出台了《辽宁省“十四五”对外开放规划》(辽政办发〔2022〕18号),明确提出推动“一圈一带两区”开放,高水平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等目标任务。下一步,省商务厅将着重推进以大连为核心的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建设,向东联动日本、韩国,推动大连与日韩共建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地方合作产业园,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大连发展,在面向日韩开放布局中多向大连倾斜;向北对接俄蒙,务实推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向西对接新欧亚大陆桥,深化大连同欧洲区域经贸合作;向南拓展东南亚国家,充分发挥RCEP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机制,深化与东盟地区全方位合作。
(二)深入推进以大连为龙头的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2021年,全省货物进出口总值突破7724亿元,同比增长17.6%,出口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进口规模创辽宁历史最好水平;沿海六市进出口总额5419.2亿元,占全省比重70.16%,其中:大连进出口总额4248.5亿元,占全省的55%。截至2021年底,全省实有有经营业绩的外贸企业14328户,其中大连8232户。
省商务厅始终把以大连为龙头的沿海六市对外开放作为重中之重,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以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支撑,推动物流、金融、商贸、信息、人才向沿海经济带集聚,打造特色突出、竞争力强、国内一流的临港产业带。全面加强以大连为核心的沿海六市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一体化协同推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加强全方位合作对接,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其他城市群合作。发挥大连、盘锦、葫芦岛等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研发制造优势,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先进制造基地。立足海洋特色资源和海洋开发需求,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海洋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支持大连向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学习精细制造的理念和管理技术,推动开展高端技术人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制造业向精细制造升级。
二、利用现有的自贸区整合各功能区为大连自由港做准备方面
自2017年4月辽宁自贸区挂牌成立以来,国家赋予辽宁的123项试点任务全部完成,13项辽宁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148项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截至目前,辽宁自贸区共设立企业7.2万家,注册资本9300亿元,自贸区财税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均达到成立前的5倍,在辽宁开放引领、振兴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探索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一是积极探索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2018年1月10日,省政府正式上报国务院申请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2018年2月7日,大连海关向海关总署上报关于支持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请示。2019年11月,中办《习近平总书记东北三省考察回访调研报告》明确提出,“以辽宁沿海港口整合为契机,探索在大连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中国北方对外开放大门户”。2022年3月,李克强总理、胡春华副总理在东北大学和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撰写的研究报告《抓住RCEP机遇 在深化中日韩合作中推进东北振兴》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东北地区主动作为,抓住机遇,深入对外开放。国清书记、乐成省长、绿平副省长都做出批示,要求省商务厅成立专门团队,提早研究论证,充分准备,请国家相关力量深度参与指导,全力争取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与大连市一起深入研究论证,学习先进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主动与国家相关部委对接,务实推进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是夯实大连自由贸易港申办工作基础。推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对标上海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试行)》《进一步深化探索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五十条措施》等政策文件落实,进一步提升通关服务、港口服务和金融服务能力,积极开拓国际海运航线,统筹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欧班列、金融创新等相关工作,夯实申办的基础工作。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与大连市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经贸规则,不断探索大连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路径。
三是推动建设大连中日韩经贸合作示范区。大连市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经验做法,将大连中日韩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与大连自由贸易港创建工作相结合,以此路径探索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与大连市一起加快大连中日韩经贸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优化调整工作,结合地方发展最新要求,引入高端智库研究力量,尽快完成大连中日韩经贸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
(二)推动自贸区(大连片区)与其他开放平台协同发展。积极发挥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在深化改革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大连开放创新,协同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与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8〕8号),推动大连片区与大连金普新区协同发展。同时,积极推动大连片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协调发展,充分释放政策功能叠加优势,进一步推进区内外协同发展、园区间协同发展、政策协同共享、产业协同推进等创新发展模式,实现高质量错位发展。
(三)推进自贸区制度创新。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将继续推进政府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深化“一事一网一窗一次”改革,扩大“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除特殊事项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100%。在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方面,进一步完善对标国际通行规则的投资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4号)。在推进贸易转型升级方面,实施更高水平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便利化、智能化、国际化发展,强化与港口、口岸作业场站、银行、保险等部门合作对接。在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方面,加强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外汇管理局协作,在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风险监测与管理等方面助力自贸区金融领域高质量发展。在探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面,推进全面建立国有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在加强人才培育和科技创新体系改革方面,探索推动省内高校与自贸区、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联合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开展应用人才订单式培养;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四)发挥自贸区对内辐射和对外溢出效应。一是大力开展差异化创新探索,加快特色化发展。沈阳片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和金融、科技、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提高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城市、东北地区科技创新中心发展水平,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大连片区重点发展港航物流、金融商贸、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航运服务等产业,推动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建设进程,形成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营口片区重点发展商贸物流、跨境电商、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带动区域性物流中心和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构建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
二是加快辽宁自贸区与省内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全面推动辽宁自贸区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协调发展,提升包括大连金普新区在内的19个协同发展区发展水平和质量,以制度对接、平台融通、产业互动为重点,建立辽宁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园区跨区域联动发展体系。
三是推动新型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整体竞争力,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鼓励和支持省内重点大学和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大连物化所等在辽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人工智能等领域,打造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加快氢能全产业链布局,引进绿氢、制氢装备、氢能应用等项目,推动在大连片区新建6座“五位一体”综合加能站,建设大窑湾氢能示范港。
四是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在扩大对外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充分把握RCEP关税减让、原产地累积规则、服务贸易进一步放开等重大机遇,打造一批发挥片区资源优势、具有带动效应的RCEP经贸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充分利用RCEP规则,扩大与相关成员国的进出口贸易规模。落实支持辽港集团东北亚航运中心建设30条举措,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提高中欧班列服务水平,加快国际中转集拼中心、冷链国际分拨中心、商品汽车枢纽中心等开放性平台建设,开辟东北海陆新通道,探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新路径。
三、对开放型产业体系进行精准布局和政策创新方面
近年来,省商务厅持续用力狠抓招商引资,大力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强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实际到位资金连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21年,全省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5949.3亿元,同比增长13.9%,超额完成全年增长8%的既定目标,其中:实际利用外资32亿美元,同比增长27.1%,利用外资规模排全国第11位,招商引资在对开放型产业体系布局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日韩招商引资成果(2021年,日本在我省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1家,实际进资1.7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44.6%、22.7%;韩国在我省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51家,实际进资7.9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0.8%、2332.6%),对日本,抓住以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大连对日合作基础和优势,全面推动对日招商工作;借助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园区,培育对日合作新的增长点;积极谋划与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共同签署全方位合作战略协议,建立对日信息联络机制,与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经贸中心以及日本大商社等机构保持信息互通,为企业搭建对日合作平台。对韩国,针对韩国中小企业众多、技术经验先进,但韩国市场较为饱和的特点,重点吸引韩国中小企业同大连开展投资合作,以良好的投资环境、招商政策和有针对性的项目推介,吸引更多韩国企业选择投资大连;抓住SK海力士并购英特尔项目契机,跟踪做好后续项目进展和投资工作,推动高精尖电子产业合作,促进尖端半导体产业技术发展。
辽宁省商务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