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快丹东港扩大开放,助推黄海翼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15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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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吉喆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丹东港扩大开放,助推黄海翼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159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丹东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全面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 

  (一)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 

  支持沿海各市向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学习精细制造的理念和管理技术,推动开展高端技术人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制造业向精细制造升级。依托现有交易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大宗商品的现货、期货交易。全面加强沿海六市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一体化协同推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加强全方位合作对接,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其他城市群合作。充分发挥产业研发优势、产业优势、港口优势,探索在沿海城市新建大型原油储运和中转基地,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立足海洋特色资源和海洋开发需求,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海洋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鼓励扶持发展远洋渔业,在境内外建立健全远洋渔业产运销配套的渔业产业基地。支持在丹东临港产业区设立互市贸易创新发展区,申请国家赋予互市贸易创新发展区综合保税功能,实现互市贸易落地加工政策与综合保税政策叠加。 

  (二)提升港口城市对外开放水平 

  以大连国际枢纽海港为核心推进六大港口协同发展,促进航运、物流、贸易、金融融合发展,建设智慧、绿色、高效的国际性北方港口群。做好各港口的区域和功能分区,加快各港码头航道建设,提高综合通过能力,不断扩大港口集群优势。以辽宁港口整合为牵引,进一步完善辽宁港口规划建设,发挥港口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等方式,鼓励各主要港口之间在集装箱码头运营、国际班轮航线开辟、物流平台建设等方面有序开展合作,并逐步扩展到资本运作、内陆无水港建设、信息服务等相关领域。 

  (三)提升口岸开放与贸易便利化水平 

  持续推进口岸发展和开放,重点推进大连太平湾港区对外开放,长兴岛港扩大对外开放以及丹东港扩大对外开放,在条件成熟情况下,推进7个原二类口岸转型升级工作。全面推进口岸通关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口岸通关在推动贸易便利化、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打造智慧口岸,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家标准版开发进度,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推广,逐步推动“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环节拓展,逐步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完善口岸收费公示制度,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提升辽宁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高水平建设东北亚合作中心枢纽 

  推动省内各市与日韩共建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地方合作产业园。主动参与中日、中韩国家层面经济合作机制,发挥辽宁毗邻日韩及与日韩投资贸易合作密切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面向日韩开放布局中多向辽宁倾斜,优先打造辽宁东北亚经贸合作示范区。创新中日韩产业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打造改革系统集成、创新资源集聚、开放创新一体的东北亚经贸合作新高地。在高端装备、新材料、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健康养老等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重点吸引日韩世界500强企业、产业链中高端的行业龙头企业来辽宁投资。充分运用日本、韩国产业优势,加强在精密电子、高端制造业、钢铁、冶金、石化等传统产业以及电动汽车、汽车电池等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做强做优辽宁产业链。持续办好中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日(大连)博览会。进一步扩大中朝边民互市贸易规模,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朝鲜平壤博览会,努力在经贸、交通、旅游、文化等领域合作取得新突破。 

  二、高质量推进丹东扩大开放 

  (一)积极推进丹东开放平台建设 

  支持丹东港互市贸易区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达到验收标准并于2023年上半年完成海关验收并通关运营;积极推动丹东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申报建设工作,力争该项目在2022年启动申报,年内获批并开工建设,2023年底前项目竣工,2024年上半年完成海关验收并通关运营。 

  (二)积极推动丹东互市贸易发展 

  充分发挥丹东边民互市贸易进口来源地扩大的独特优势,推动丹东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支持丹东国门湾、大东沟等互市贸易区建设,开展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工作,培育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支持丹东适时举办东北亚互市贸易博览会,助推互市贸易创新发展。 

  (三)高质量推进丹东口岸发展和开放 

  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口岸作为对外开放重要的平台和载体,在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对口岸高水平开放高质量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丹东作为我省重要口岸城市将进一步优化口岸布局,继续做强、发展丹东特色,使口岸功能向内陆延伸,口岸的辐射和拉动经济作用明显提高,确保丹东口岸发展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 

  (四)积极推动丹东东港区泊位开放 

  丹东大东港区目前仅有4个泊位取得开放批复,丹东市政府已向省政府提出扩大开放申请,该事项已于2019年10月通过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国家口岸办,并于2020年5月被列入国家口岸开放年度审理项目。2022年6月,省商务厅与国口办沟通了解到该事项目前正在审批中。下一步,省商务厅就丹东港大东港区扩大开放事宜与国口办积极协调,力争加快推进审批进程。 

  三、港城联动助推“黄海翼”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 

  支持丹东市重点构建“一港一区两城多点”的港产城一体化发展空间布局。“一港”即丹东港,把丹东港打造成为东北东部最便捷的出海口,立足东北亚面向世界的一流港口;“一区”即临港产业区,重点发展互市贸易板块、临港产业板块、高新技术板块、边境合作板块、渔港经济板块五大板块。丹东港重整后体制全面理顺,全方位、高层次、多功能的开发开放平台建设将为丹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打开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加快发展临港产业 

  支持丹东依托港口及港区临港发展空间,以国际化为导向,以国家推进沿边开发开放、边境互市贸易创新发展等重大政策机遇为契机,坚持做大做强现有产业与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相结合,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点发展区域,面向东北亚,加快临港产业发展,形成以国际物流为龙头,以临港加工制造业、进出口加工及贸易为支撑的丹东临港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进一步完善港口基础设施 

  支持丹东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港航服务、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建设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国际贸易商务办公中心、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十四五”期间加快实施南1#矿石泊位等12个泊位升级改造,继续推进20万吨级矿石泊位续建工程,全面提升港口通过能力。积极争取铁路部门支持,推进铁路集疏运体系建设,突破铁路集疏体系瓶颈,提高铁路集疏港能力。 

  (四)进一步优化港区营商环境 

  建设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实现“一网通办”,加强数据共享。用法治化手段为市场主体提供保障,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做好“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主题宣传。 

  辽宁省商务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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