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政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沈阳国际陆港总体发展的建议》(第1057号)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沈阳市、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沈阳区位条件优越、经济承载力强,物流基础设施完善,是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心和最大的铁路、公路、航空交通枢纽中心,全国一级物流节点城市和园区布局城市,建设国际陆港基础良好。近几年来,中欧班列(沈阳)在助力辽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辽宁经济恢复发展,保障供应链体系稳定畅通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2023年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开始运营后,于洪区立足发展需要,利用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良好基础,规划建设国际陆港,以“通道带物流、物流带贸易、贸易聚产业、产业促城建”,探索建设中欧班列生态产业圈,有利于加快吸引和带动地区产业集聚,助力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同时对辽宁扩大对外开放将发挥重要作用。
省委、省政府十分关注辽宁中欧班列建设,把支持沈阳争创中欧班列国家集结中心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的重要实践,列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并写入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
一是积极打造“一中心、多节点”战略布局。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以沈阳为中心,省内各城市为节点的“一中心、多节点”战略布局,将大连、锦州等6个沿海城市和铁岭、辽阳等7个都市圈城市的货物,通过喂给班列、接续班列、城际班列等形式集结到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推动全省中欧班列集约高效发展,形成全省“一盘棋”局面,打造全省联动、共赢的格局,全面提高沈阳集结能力和沈阳辐射带动效应。
二是支持沈阳市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日常协调沟通机制,高标准推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创建工作。及时沟通协调沈阳市、铁路、海关等部门,配合推动场站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国际商贸合作、通关便利化、简化查验手续、提升物流效率、降低全程费用、保障通道安全等重点工作,推动解决涉及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申报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是推动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高质量运营。与沈阳市、海关、铁路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强化补足功能短板,发挥各类运输渠道作用,为中欧班列高效顺畅运行助力。坚持做好铁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争取国铁集团运力支持,优先保障辽宁中欧班列开行计划,合理安排图定和临时中欧班列开行方案。全力保障中欧班列按计划开行,做优中欧班列品牌,提升“一带一路”服务保障能力。
四是优化班列开行结构,完善中欧班列运营体系。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推进班列开行城市合理布局。结合绥芬河、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口岸国联计划敞开受理,以及辽宁省经绥芬河、同江北口岸图定班列计划未满负荷开行的实际,结合相关部门提出优化政策引导的建议,共同指导平台公司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多向有计划能力的绥芬河、同江北、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口岸开行中欧班列。积极会同沈阳市、沈阳海关协助于洪区全力推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工作,争取沈阳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纳入新一轮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布局。
五是推动中欧班列产业集聚,提升开放通道能级。充分发挥中欧班列牵引和带动作用,积极培育中欧班列通道经济。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和省(区、市)产业合作,汇集东北海陆大通道特色产品优势资源,推动特色产品“走出去”“引进来”。加快中欧班列生态产业园建设,积极培育“班列+园区”“班列+口岸”等新业态,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中欧班列通道特色经济。充分利用蒲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中欧班列海关特殊查验场地,实现口岸特殊商品进境、监管和仓储等功能,提升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开放通道能级。推动公海铁多式联运合作,创新赋能、降本增效。
下一步,从区域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盘角度考虑问题,指导沈阳市在东北地区区域中心站位上,构建中欧班列高效的运输体系、安全的运营体系、多元的通道体系,加强全省外贸资源整合、班列战略资源统筹,持续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全力创建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打造“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中欧班列创新发展典范、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促进沈阳国际陆港发挥班列战略资源优势,吸引央企战略投资、民企社会投资、外企国外投资,扩大对外开放,服务全省战略。
辽宁省商务厅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