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珍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锦州申建综合保税区的建议》(第1489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锦州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本情况
自1992年大连保税区获批以来,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域区域几经调整,现有沈阳综合保税区、大连保税区、大连湾里综合保税区、大连大窑湾综合保税区和营口综合保税区等五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过多年发展,在优化政策环境、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区内拥有海关注册企业两千余家,活跃企业六百余家。2023年,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总值为792亿元,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0.3%。2024年前4月,我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值为246.18亿元,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9.9%。
二、锦州市近年发展概况
近年来,锦州市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锦州港货物吞吐量连续6年均超亿吨。2023年,锦州港口外贸进出口额逾300亿元,居全省第3位。锦州湾机场现已通航;锦州市实际利用外资态势良好,2022年,实际利用外资2741万美元,同比增长362%;2023年,实际利用外资3948万美元,同比增长44%。目前全市正常经营的外资企业有91家,新注册外资企业21家。此外,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自2021年封关运行以来,通过推动锦州港、开发区联动发展,功能逐步完善,2022年进出口货物5.85万吨,进出口额7670万美元;2023年,进出口货物12.25万吨,进出口额2.59亿美元,呈现大幅提升势头,运行良好,在全国84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业务量排名第二十三位;在辽宁省4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排名第一位;进出口额排名高速增长,全国进出口额增速排名第三位。
三、推动锦州新设立综合保税区前期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及高质量发展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就此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商务厅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全力支持推动锦州综保区申建工作。自锦州市提出新设综保区申请后,省商务厅分管厅长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落实推动锦州新设立综保区工作,提出相关工作思路;省商务厅分管厅长带队多次赴锦州实地调研,会同沈阳海关指导锦州市研究拟定可行性报告并做好综保区申建的前期工作;省商务厅积极沟通省(中)直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题研究,并于2023年11月,向沈阳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外汇局等七部门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反馈锦州市政府,指导锦州市修改完善相关申报工作,并将支持锦州申建综保区工作列入《海关总署 辽宁省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待沈阳综保区调规方案获国家批复后,省商务厅将第一时间将锦州新设综保区请示上报国家并指导锦州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锦州市根据自身优势和现有条件高标准定位发展规划,确立特色的产业发展方向。二是指导锦州市加强与海关、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外汇等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共同谋划综合保税区发展中的重大事宜,共同制定促进锦州综保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指导锦州综保区培育新业态,把培育新业态作为推动锦州综保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根据锦州市产业特点,锚定重点发展领域,培育具有锦州特色的新业态。四是推动锦州综保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协同发展,加强各开放平台政策的统一性,避免各区之间由于政策差异产生恶性竞争。加强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联动发展,引导区外企业积极利用综合保税区功能,助力区内企业加强与本地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五是指导锦州综保区多措并举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积极引进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可探索更加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具有先进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来锦就业。同时通过公务员招录方式,为干部队伍补充年轻力量,也可派遣干部赴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学习先进地区管理理念和经验,为我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打开新思路、新局面。
辽宁省商务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