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电商与实体经济 协调发展的建议》(第1099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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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志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电商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第10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多年以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全国电子商务行业迅速崛起,已深度融入生产生活各领域,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虽然有了长足进步,但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2023年,全省网上零售额2439.3亿元,同比增长10.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023.3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9.5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08个百分点。

  近年来,电商直播作为线上新型消费方式,创新了消费者和商品的连接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在激活和释放消费潜力、拓展就业创业空间、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农村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危机,使消费市场经受严峻考验,以电商直播为代表的新业态呈现出爆发性增长。我省抢抓机遇、顺势而为、探索创新,充分发挥辽宁网红人才优势,采取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推动电商直播新业态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我厅以“辽播四海商,广带天下货”为主题,举办“辽宁省网上年货节”。全省各市同步启动直播带货,集中开展直播销售活动,形成全省万场直播促消费的热销场面;同时为113个省级电商直播基地和重点培育的县域电商直播基地与商贸流通企业搭建对接合作平台,助力实体企业优化数字购物场景,带动消费恢复增长。据监测统计,网上年货节当月促进全省网络零售额实现150亿元,同比增长16.7%。以“各市好货网上行”为主题,组织开展辽宁数字消费新场景系列活动15场,直播销售辽宁产品,助力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数字消费新场景,持续激发消费活力。今年1月,以“电商消费新场景 实体经济新动能”为主题,在丹东市举办了辽宁省第四届电商直播节。活动期间,全省网络零售额达40.3亿元,增速达53.8%,圆满完成了线上促消费全年收官,也实现了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线上消费“开门红”。去年的4月13日和4月21日,郝鹏书记先后到海城西柳和营口老边区,实地调研电商直播,对电商直播创新营销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截至去年底,全省省级、市级电商直播基地累计培育本地电商主播17.5万余人,直接带动就业52.3万人,带动销售额1357.2亿元,其中销售辽宁产品820.3亿元,占比达60.4%。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作为我省电商直播新业态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承载着电商主播培育、扩大网络消费、推广特色产品、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等多项功能,在稳就业、促消费等领域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中提出:“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催生数字产业化、拉动产业数字化、推进治理数字化的重要引擎,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方式,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纳您的工作建议,积极推动电商直播新业态赋能实体经济。目前,我厅正在牵头起草《关于推动全省网红经济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6)》,会同12个行业相关部门努力营造网红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使之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该方案提出了推动网红经济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发展目标,将在全省范围打造一批网红商业街区、“直播工厂”与“村播学院”,推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帮助企业提升网上销售规模,以电子商务持续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辽宁省商务厅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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