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持续投放惠民消费券的建议》(第1597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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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投放惠民消费券的建议》(第15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省商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消费加快恢复,推动消费提质扩容,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362.1亿元,同比增长8.8%。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研究制定促进消费政策措施。在省委、省政府统筹推动下,省商务厅研究提出《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辽政发〔2023〕1号)和《辽宁省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辽政发〔2023〕12号)中系列促消费政策,打出多元化提供消费补贴、着力打造消费新场景、加大对县域商业和重点商贸流通市场主体支持以及开展促消费活动、丰富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壮大、持续激发住宿餐饮企业活力等促消费政策组合拳。特别是如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意见,我们安排省级资金对各市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发放大宗商品和餐饮消费惠民补贴的进行奖励。对沈阳市、大连市按照发放补贴总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其他12个市按照发放补贴总金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据统计,在相关政策的刺激下,全省各级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投放消费券超过2亿元。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开展对去年各级政府发放补贴进行奖励,预计补贴金额超5000万元。

  (二)加强谋划顶层发力。借鉴先进省份经验,组建辽宁省促消费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促消费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在促消费工作中横向联动、纵向协同,凝聚全省共促消费的强大合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多方面想方法、找突破,特别是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中“千方百计提振消费”重点工作任务,挖掘促消费工作规律,加强顶层设计和指导推动。研究出台《2023年“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促消费系列活动专项行动方案》《“辽宁3折消费月”活动方案》《辽宁绿色消费季暨优化消费环境活动方案》《辽宁房产家居联动促销百日活动启动方案》《辽宁国际消费季暨“暖冬乐购节”惠民促消费活动方案》等文件,举办开展3次促消费活动启动活动,积极指导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协力开展促消费工作。

  (三)注重调度合力攻坚。我们坚持定期调度各市促消费工作情况,研判分析问题,精准指导各市开展促消费工作。加强对促消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度,鼓励指导各市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乘数效应,开展好促消费各项工作。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指导各地加强为企业服务,协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更看到当前促消费工作还存在社零额基数较高、居民消费能力减弱、商贸流通企业经营面临诸多困难等困难和挑战,下一步,我们将采纳您所提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政策+活动”双轮驱动促消费。贯彻落实好辽政发1号文件、12号文件和新1号文件促消费政策,通过政策引领,凝聚促消费合力。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发放消费补贴,开展商旅文体健融合、线上线下联动的促消费活动,特别提出鼓励各地发放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大宗消费补贴和餐饮消费补贴,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沈阳市、大连市、丹东、盘锦分别发放各类消费券1.1亿、5000万、150万和960万元,以“政府+企业”双向政策叠加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全力促进消费升温。

  二是着力开展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目前,我厅会同15个省中直部门起草的《辽宁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市。我们将紧紧围绕汽车、家电、家居是促消费工作的重要领域,组织各市加快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落地,将以旧换新活动与消费促进年既有活动安排相结合,做好政策宣传,推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平台、进机构,进展会、进街道,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优势,持续广泛宣传政策举措。

  三是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继续开展“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促消费系列行动。聚焦节日消费、热点消费、新兴消费等三大版块,逐月、逐季指导促消费工作,全面激活消费市场。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积极挖掘国货“潮品”、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新消费增长点,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促消费活动。

  辽宁省商务厅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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