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自贸试验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第119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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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自贸试验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的建议收悉,省商务厅(省自贸办)高度重视,会同省委编办和省营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充分发挥自贸区管理机构作用 

  为加快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工作,省政府成立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措施,研究协调推进自贸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总结评估自贸区形成的改革创新经验,提出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建议;协调研究和解决自贸区改革创新中的难点和问题;调度、监督、检查、考核各片区试验工作进展情况等。领导小组组长为省长,副组长为沈阳、大连2市市委书记及分管自贸区工作的分管副省长,成员单位包括沈阳、大连、营口三市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海关等30多个中省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省商务厅设立内设机构自贸区综合指导处,行政编制8名,处长职数1正2副,具体负责自贸区发展建设相关工作。 

  目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统筹推进我省自贸区建设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理顺各方关系,积极指导各片区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政策,为我省自贸区发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下步,省委编办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跟进并支持自贸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提供服务保障。 

  二、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我省在自贸试验区伊始,就结合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核心任务,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推进自贸试验区与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3月,省政府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与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8〕8号),在全省选择19个经济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园区作为协同发展区,先行复制自贸试验区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区内外协同、园区间协同发展、政策协同共享、产业协同推进等创新发展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加速构建辽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去年10月,省自贸办还牵头举办协同发展对接活动,组织三个片区与19个协同区进行“点对点”对接。目前,各重点产业园区与三个片区正在进行充分互动交流,加强参观考察学习借鉴,部分产业园区已经与三个片区签订协同发展框架性协议。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对已有的19个协同发展重点产业园进行更加精准的指导,按照先协同、再辐射、后影响的三级推进步骤,更好推进自贸试验区与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同时,按照扶优扶强、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选出一部分创新力强、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协同区进行重点支持、重点推进,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努力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建设自由贸易港对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意义重大。目前,我厅正积极协助大连市推进自由贸易港申报。前期,代省政府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请示》,已于2018年1月10日由省政府正式上报国务院。2018年3月14日,陈绿平副省长专题听取了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情况汇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力度继续推进。下一阶段,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帮助大连市继续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 

  一是加大与中央部委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与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沟通协调,密切跟踪其他省市的工作动态,加快推进大连自由贸易港的申办进程。 

  二是加快自由贸易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推动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承接落实日前已经下放的133项省级管理权限和即将下放的第二批省级管理权限,推进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开展自由贸易港集约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积极争取上海、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政策率先在大连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支持大连自由贸易港边申办边建设。 

  三是支持信息化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在推进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过程中,支持大连设立自由贸易港开发建设模块,率先在大连区对标国际自由港成熟经验,探索建设集约、高效、开放的信息化和监管服务平台。 

  四、加快构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省营商局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市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开展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建设工作。截至3月20日,已全部完成国家要求的第一阶段初步对接任务。共编制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1234项,同时将目录及其办事指南的相关数据录入一体化平台系统。此外,2018年7月,省营商局开始推进建立“项目管家”制度。通过建立“项目管家+企业+相关部门”的“1+1+N”服务机制,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店小二式的服务,并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在全省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良好发展环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企业发展壮大。 

  下一步,省营商局将以自贸试验区为试验田,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标准,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样板”。通过制定《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项目管家”制度、优化企业服务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等,特别是在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争取形成一批营商环境创新成果,加快向全省复制推广。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省商务厅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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