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第116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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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电商基本情况 

  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对于推进农村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实现农村跨越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助力电商精准脱贫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各级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我省农村电商取得了较快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3个方面:一是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和仓储物流体系趋于完善。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县级电商服务中心41个、电商仓储物流中心113个,建设村级服务站超过2万家,初步实现了县域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二是电商对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截至目前,全省贫困县及革命老区依托阿里巴巴、京东、苏宁、邮政联通等知名电商平台和企业销售农产品7000余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人创业就业4300余人。三是农产品网上销售取得新进展。我省2018年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达119.9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东港草莓”2018年区域品牌价值77.5亿元,全国第一位,东港草莓2018年总产值达49亿元线上销售额37.9亿元,占销售额的60%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省农村电商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国先进地区仍存在着较大差距,我们认真地研究吸纳您的建议,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一)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县域电子商务的发展定位,科学研究制订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做到精准施策突出特色、科学引导、抓好落实。为推动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 

  )加强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农产品电商标准化、品牌化。按照“内强品质、外塑品牌”的原则,引导壮大农产品初级加工,提高农产品产地的标准化程度,努力做到网销农产品检验检测全覆盖,以品牌化建设为重点,突出企业主体,强化政府推动,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品牌体系 

  (三)加强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本地公共服务体系的可持续运营机制,进一步整合阿里、邮政、供销和新益农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支持推动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升级和改造,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控、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 

  (四)加快县域电商物流体系建设。整合县域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开展共同配送,提升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支持仓储物流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区域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支持冷链配送及仓储建设,实现仓、干、配一体化的“全程冷链运输”完善鲜活农产品包装、保鲜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努力破除限制鲜活农产品网上销售的物流瓶颈 

  (五)加强对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下一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农村食品销售这的日常监管机制,开展农村地区双随机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对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结合就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依托有关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培训资源,开展电子商务实操培训、专题培训。发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作用和阿里、京东、苏宁电商平台企业的培训资源,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及电商化等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 

                                  辽宁省商务厅 

                                 201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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