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及自贸区的复制推广工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根据自贸区规划和企业需求,优先支持区内企业应用“单一窗口”各项功能。此外,从四个方面拓展“单一窗口”功能:一是与金融、物流、保险、电商等相关行业对接,打通不同系统间的“信息孤岛”;二是与工商、税务、外经贸、海关等口岸监管部门对接,一站式、一网式办理全部登记备案、资质申请、许可事项办理、收付汇、出口退税等业务;三是落实AEO制度,实现监管部门对区内企业的联合激励与惩戒;四是实现与海关、检验检疫的特殊区域辅助管理系统对接。
二、推进“三互”建设,进一步推动通关一体化、“一站式”作业和综合执法改革
一是统筹推进东北四省区海关区域通关、通检一体化改革,不断完善“一中心、四平台”功能,推动报关、征税、查验、放行通关全流程一体化作业和“三通、两直”工作模式,实现口岸执法由“串联执法”转为“并联执法”,提高口岸通关一体化整体效能。
二是进一步推进口岸“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口岸通关监管共享机制。树立“共享是原则,非共享是例外”的原则,在旅检、快件、邮件等监管现场完善“一机两屏”或“一机双岗”查验模式,推进口岸现场查验监管设施资源整合。
三是进一步发挥东北“六关四检”关检合作机制的优势,完善“一带一路”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模式,助推“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等国际大通道发展。
辽宁省商务厅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