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推进辽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第122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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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辽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种现代流通方式,在实现农村跨越发展和促进农村传统商贸流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和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商建发〔2015〕306号)等文件精神,以8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试点县为引领,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 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进展。截止去年底,全省共建立县级电商服务中心41个、电商仓储物流中心113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366个、村级电商服务网点3024个。这些提供良好公共服务和物流支撑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本上能够满足当地农村电商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稳步推进。8个示范县以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通过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初步形成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创业就业新局面。据汇总统计,2016年全省8个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223.08亿元,同比增长36.12%,农产品网络销售额43.03亿元,同比增长123.18%,带动创业就业15.04万人。

  (三)培训了一批农村电商人才。依托各类培训资源,对政府、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截止到目前,全省各县累计开展电商培训超过8万人次。其中,大洼、兴城和瓦房店分别培训1.4万、1.1万和8000人次。

  二、我们下一步重点抓的几项工作

  我们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下一步重点抓以下5项工作,推动辽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一)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对辽宁的支持,另一方面还要与省农委、省供销社、省邮政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联系,整合资源,携手合作。各地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促进支持当地农村电商发展政策和措施。

  (二)继续开展“辽宁产品网上行”活动。依托各县地理标识农产品,打造当地特色电商品牌产品,借助淘宝、京东和苏宁中华特色馆等知名电商平台的地方特色馆,推进辽宁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建设电商专区或旗舰店,开展农产品网上批发、零售和产销对接等活动。全省重点培育30个辽宁特色产品本土电商平台,拓展辽宁特色产品网上销售市场。

  (三)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深入调研,对接资源,为8个示范县提供工作指导。定期召开调度会和现场经验交流会,使各县更好地交流经验和做法。组织各县参加农村电商培训和赴先进地区学习,汲取先进经验,形成适应自身发展的模式。开展电子商务进基层活动,携知名平台、电商专家、研究机构重点走进示范县,为农户和企业提供服务。

  (四)开展省级示范创建工作。在加快推进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同时,下一步将重点创建5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10个省级农村电商乡镇和20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以点带面,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农村电商全面发展。

  (五)大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培训中心等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2017年力争培训1万名农村电子商务青年。

                                            辽宁省商务厅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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