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促进辽宁省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商务厅制定出台《辽宁老字号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辽宁老字号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商流通规发〔2023〕6号)等文件关于“统筹推进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工作要求,省商务厅制定出台《辽宁老字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政策特点
《管理办法》正文包括总则、基本条件、申报流程、动态管理、标识和牌匾使用、其他等六部分27条细分项目。明确认定管理涉及的各部门职责,规范辽宁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全面促进辽宁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明确认定对象及基本条件。品牌创立时间在4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在本省范围内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
二是明确申报流程。申报与认定:原则上每3年公布一批次,需经市商务局初审、省商务厅专家评议及公示等程序。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信息变更(如企业名称、商标权属变更)有严格的报备时限(30个工作日内);对违规企业(如被列入失信名单、未按时整改)有暂停或移出名录的退出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出台目的和辽宁老字号定义,确定各部门职责分工。
(二)基本条件。明确辽宁老字号及所属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流程。明确申报流程、频率、申报材料和认定程序。
(四)动态管理。明确信息变更、动态管理的情形等内容。
(五)标识和牌匾使用。明确辽宁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条件。
(六)其他规定。鼓励辽宁老字号在保护、传承、发展等方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