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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五五”对外开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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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五五”对外开放规划》的通知

辽政办发〔2026〕1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十五五”对外开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十五五”对外开放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辽宁全面振兴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的战略机遇期、聚力攻坚期、重要窗口期。为抢抓发展机遇,全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开放强省,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辽宁作为对接东北亚、沟通欧亚大陆桥的重要海陆门户作用,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大投资、贸易、通道、平台建设力度,深化产业开放创新,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辽宁在开放强省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到2030年,辽宁对外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向东向北开放的重要战略支撑作用明显增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型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开放合作枢纽功能进一步强化,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迈上新台阶,重点区域合作实现新突破,陆海通道更加畅通便捷,开放平台能级全面提升。贸易、投资质量效益显著提高,货物进出口规模稳定增长,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实现高质量发展,外资市场主体规模基本稳定,实际使用外资稳定增长,对外投资合作有序发展。农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医疗等领域国际合作实现全方位拓展与能级提升。到2035年,实现经贸水平、通道效能、平台能级大幅跃升,农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医疗等领域国际合作层次持续深化,开放合作枢纽辐射引领能力更加突出,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强劲开放动能。

  二、持续优化开放布局

  (一)深入参与东北亚经贸合作。深化与东北亚国家在智能制造、新能源、医疗康养、海洋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产业链合作。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中俄企业在科技创新、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现代农业、跨境物流、矿产资源等领域合作,推进中俄经贸合作产业园建设。支持企业参与蒙古国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扩大煤炭、钼矿等大宗商品进口。

  (二)加强与中西亚、东南亚对接合作。深化与中亚国家在矿产资源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拓展中亚市场。加强与西亚国家在物流运输、新能源、石油装备、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引入中东主权基金。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等区域经贸合作机制,深挖与东南亚国家合作潜力,聚焦低空经济、航运物流、生物医药等领域,推动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三)深化与欧美合作。借助中国辽宁省—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经济技术合作混合工作委员会(混委会)机制,以及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吸引欧美企业来辽考察投资。聚焦装备制造、医药、氢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深化与欧美国家投资合作。推动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大连金普新区等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与法国、意大利等国在时尚创意、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支持高校与欧美顶尖学府开展科研合作、加入国际学术联盟。

  (四)推进与非洲和拉美国家合作。支持企业在非洲和拉美国家开展矿产等领域合作,与非洲国家开展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推动企业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辽宁港口机械、海工装备出口。建设示范农场,推广“辽字号”农业技术,扩大优质农产品进口。统筹推动一批“小而美”项目。

  (五)巩固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借助港澳“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亚洲金融论坛等合作平台,推进重大项目合作。依托香港国际金融、科创、跨境贸易与专业服务平台优势,深化辽港全方位协同发展。借助澳门联通葡语国家纽带优势,协同拓展共建“一带一路”海外市场。做好港澳台企业服务工作。

  (六)拓展国内区域合作。充分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中西部地区等战略合作,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深挖区域产业协作潜力,促进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积极承接国内重点产业转移,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拓展合作新空间。深化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等对口合作,建立健全改革创新举措复制推广机制。创新合作模式和场景,开展产业务实合作和科教协同创新。支持与对口合作地区开发区共建产业园区,统筹推进承接产业转移与产业转型升级。借助对口合作地区经贸渠道,助力辽宁产品拓展市场。加强东北地区协同合作,共建哈长沈大产业科技创新走廊、跨区域标志性文旅体平台,促进区域内重点城市融合联动发展和产业分工合作。依托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培育边境特色产业,共建向北开放跨境产业链。

  三、促进外贸提质增效

  (一)优化升级货物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聚焦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建材家居等特色产业带,组织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系列活动,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深度融合。支持机电产品、钢材、农产品、有机化学品等传统出口商品提升质量、丰富品种、拓展市场。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扩大中间品贸易规模。扩大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先进技术装备、资源性产品和优质消费品的进口。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扎实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保税维修健康发展。促进绿色贸易发展,鼓励企业拓展绿色低碳产品与技术进出口。拓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推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

  (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壮大信息技术、健康医疗服务等知识密集型领域服务贸易发展规模,巩固旅游、运输、加工维修等传统领域优势。支持大连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拓展辽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服务外包领域的合作。拓宽服务贸易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助力服务贸易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三)创新发展数字贸易。促进数字音乐、线上演播、网络文学等产业发展。加快金融、教育、医疗等专业服务领域数字化转型。推动软件、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贸易加快发展。培育跨境电商、数字金融、智慧通关等跨境服务贸易新业态。打造沈阳、大连“双核”数字贸易集聚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培育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

  (四)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转化。加快培育内外贸融合商品市场,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持续开展“辽宁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促进外贸优品展销。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健全外贸风险防控机制。

  四、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

  (一)打造“投资辽宁”品牌。聚焦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对接洽谈活动。提升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动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围绕重点产业链强化招商引资,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促进外资企业扩大再投资。

  (二)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外企圆桌会议和商务服务员作用,为外资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完善公平竞争机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享受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

  (三)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实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绿色环保等领域。充分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吸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鼓励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吸引外资企业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结算、贸易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推动外资与绿色低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引进消费型外资项目。

  (四)优化对外投资管理与产业链布局。构建对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机制,灵活运用股权、非股权等多元化投资模式,拓展对外投资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合作,支持供应链管理、金融保险、法律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引导产业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聚焦装备制造、石化、矿产、半导体、新能源、绿色基建等产业开展对外投资,打造能源基建领域辽宁示范项目。培育产业链龙头企业,构建上下游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协同发展体系。

  (五)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提升对外投资带动货物出口能力,支持企业开展以开拓特定市场、建设国际营销网络为目标的对外投资。扩大对外投资带动资源进口规模。促进对外投资与服务贸易协同增效。

  (六)提升对外承包工程发展质效。严格项目备案管理与信息报送,引导企业境外合规运营。依托金融创新、跨境结算拓宽融资路径,赋能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推动海外项目向绿色化、数智化升级,输出中国标准与技术。助力企业组建联合体协同出海。引导打造一批民生项目与标杆工程。

  (七)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规范发展。规范有序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强化对外劳务合作备案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对外劳务合作拓宽就业渠道、赋能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创新校企劳务对接合作模式,有力支撑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赴境外就业。

  五、高水平建设开放通道

  (一)高标准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巩固外贸集装箱枢纽港地位,发展近洋航线,开辟远洋航线。推进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提升大宗物资转运服务能力。丰富“北粮南运”海上航线,开发农产品出口专线。提高“北醇南运”、“北石南运”通道能力。支持大连港深化与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摩尔曼斯克等港口合作,积极开发利用北极航线,建设大连北极航线始发港,推动北极航线常态化运营。

  (二)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国内重要枢纽节点城市协同联动,培育壮大境外物流枢纽。创新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冷链等特色班列开行。优化运输货物品类结构,扩大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设备、电子电器等高附加值货物运量。

  (三)加快推进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常态化运行沈阳至莫斯科、阿拉木图等国际线路。培育壮大沈阳国际公路运输(TIR)集结中心,优化检测中心、认证中心服务。加大TIR持证人企业培育力度,壮大TIR企业规模。推广“跨境电商+TIR”运输模式。深化中欧班列与TIR联动互补。

  (四)完善国际航空综合运输体系。推进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和大连金州湾国际机场建设。加密辽宁与东北亚国家的空中航线,逐步延伸至全球其他重点地区,构建广泛联通的国际航线网络。加快推进沈阳临空经济区和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发展,争创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

  (五)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优化通道物流组织模式,培育壮大多式联运经营人。做强大连港双向重载“班轮+班列”联运项目,扩大跨境联运规模。推广“海铁联运”全程海运提单应用,重点培育国际海铁联运“一单制”精品线路。因地制宜推进海铁、陆空、公铁、滚装等多式联运发展,构建陆海空铁联动、内外贸协同的多式联运生态体系。

  (六)优化口岸功能布局和监管效能。统筹推进海港口岸资源整合与错位发展。推进大连港、丹东港等口岸扩大开放,在大连港、营口港、盘锦港等口岸已开放范围内新建涉外泊位对外开放。推动大连港、营口港锚地扩容启用。深化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智慧海事融合发展,促进口岸协同监管精准化。推进沈阳、大连航空口岸建设。拓展陆路边境口岸功能,加强公路、铁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六、推动开放平台扩容提级

  (一)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全力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成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核心引擎,在产业升级、贸易便利化、国企改革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辽宁经验”,全面提升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水平、改革成效与开放型经济质量,带动全省乃至东北地区提升整体竞争力。突出辽宁特色和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以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带动产业发展。支持沈阳片区着力构建临空产业体系,强化航空制造与维修、枢纽物流等主导产业,培育生物医药和医疗装备等新兴产业。支持大连片区整合提升,重点发展汽车及大宗商品贸易产业,培育壮大生命健康、新能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营口片区陆港枢纽产业园、中国北方绿色包装产业园建设,推进环保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提质升级。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和省内重点产业园区联动发展,探索建立协同创新机制。

  (二)推动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发区+功能园区”、“一区多园”等发展模式,加快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的千亿级、百亿级开发区。梳理各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和产业链图谱,开展补链延链、扩链强链行动。重点引进创新型企业和高端项目,赋能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钢铁及有色金属、消费品等产业升级。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推动园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健全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激励体系。完善“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组建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公司,鼓励引入外资、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运营。健全经济开发区综合评价体系。

  (三)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升通关效率与数字化监管水平。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孵化中心)建设,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优化税收、通关、结汇等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跨境电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鼓励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

  (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放创新力度。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通过共建海外创新中心、海外创业基地和国际合作园区等方式,加快引进汇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强化产学研协同攻关,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加速创新人才汇聚。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力,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强化产业统筹联动,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促进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完善信息统计监测体系,强化正向激励考核。

  (五)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提升“保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能级,推动综合保税区产业形态向多元化、高端化生产与服务深度融合转变。支持综合保税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争取维修产品增列目录。支持综合保税区和口岸联动发展,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建设智慧监管体系,提升配套管理服务水平。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探索实施进口铜精矿“口岸+目的地”联合监管试点。支持大连保税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申建综合保税区。

  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一)在优势特色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主动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东北三省标准认证、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工作协同配合。参照国际海事组织相关公约规则和欧盟FuelEU Maritime法规要求,推动绿色船用燃料检测和认定能力建设。对符合国际标准的绿色产品给予通关便利。推进沈阳、大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业开放体制机制,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

  (二)加快复制推广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系统集成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构建“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评估”的复制推广工作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相关试点措施在全省范围内落地生根。鼓励各地区结合产业实际,将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辽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相融合。立足沈阳、大连、营口三个自贸片区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复制推广策略。

  八、深化产业开放创新

  (一)深化农业国际合作。强化与东北亚国家交流合作,拉紧与欧美、东南亚、中西亚经济纽带,提升农业对外开放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提升农产品出口贸易水平,依托特色农产品资源,扩大水产品、肉类、干鲜瓜果及坚果、蔬菜及食用菌等农产品出口规模,提升杂色蛤、裙带菜、红小豆等优势农产品竞争力。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产品研发创新投入,强化国际认证认可。

  (二)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实施新一轮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绘制强链补链延链图谱,全力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2211”产业体系。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半导体等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运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为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赋能。积极参与全球绿色供应链标准制定,支持中外企业共建“低碳示范园区”和“智慧工厂”,提升辽宁在国际绿色制造体系中的话语权。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成果国际认证和知识产权互认。

  (三)促进服务业开放发展。拓宽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渠道,鼓励科研单位与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建设联合研发中心,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更多国际金融机构在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驻辽金融机构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支持沈阳加快构建境内外、全周期、多层次、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大连深入推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推进“留学中国”辽宁品牌建设,支持举办优质国际暑期研学项目。吸引国外高水平理工类高校来辽合作办学。全力打造东北亚文体旅开放核心区,开发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加快建设大连国际邮轮母港,探索发行文体旅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争取扩大免税店、退税店覆盖面。

  (四)拓展特色产业发展空间。深化国际医疗合作,围绕精准医疗、生物制药等前沿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和临床转化中心。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全球重点区域的中医领域交流合作。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中医药国际传播与交流体系,推进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促进中医药技术、标准与服务海外落地。推动“医疗+养老”、“旅游+养老”、“文化+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引入外资发展养老服务、老年用品及智慧养老装备产业,深化与东北亚国家养老人才交流及资质互认。做强柞蚕丝绸产业,打造辽宁特色品牌,依托展会等高能级平台推动柞蚕产品开拓市场、提升知名度,推进柞蚕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推动特色宠物产业发展,布局宠物全产业链,建设宠物经济产业园。加速培育宠物物流、宠物疾控、宠物检疫、宠物保险等服务业态。培育宠物电商垂类平台,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宠物交易中心。

  九、保障措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项目建设、风险防控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跨区域、跨领域重大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用好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加强金融、土地等要素支持。强化风险防控,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与产业损害预警体系,落实涉外安全监管制度,深化跨境监管协作与执法互助。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营造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社会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辽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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