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度“辽宁品牌展会” 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9 15: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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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培育一批自主品牌会展,打造一批高质量会展品牌,加快推动全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以《辽宁品牌展会认定暂行办法》为依据,经专家组严格审核,拟定了2023年度“辽宁品牌展会”名单。本次认定51个展会。其中,AAAAA级展会共13个,AAAA级展会共22个,AAA级展会共16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本公示发布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要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电话:024-86894841
附件:2023年度“辽宁品牌展会”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