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动全省小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商零售函〔2021〕98号)
关于印发推动全省小店经济健康
有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商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各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保障小店商铺等便民服务业有序运营”和《商务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215号)部署安排,进一步促进我省小店经济繁荣、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小店在促进就业、扩大消费、提升经济活力、服务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引领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等决策部署要求,扎实做好 “六保”“六稳”工作任务,进一步激发我省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稳住小微企业发展根基,保障全省小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驱动经济多元化创新发展。
二、主要目标
鼓励面向居民消费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美容美发、维修、摄影扩印、配送服务等行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年营业额1500万元以下的网店创新发展,有序发展,彰显特色,吸引消费。推动社区、商圈、批发市场、特色街等小店集聚区转型升级;推动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商贸企业、中央厨房等大型企业为小店赋能,提供供应链服务。对标对表国家政策措施,着力培育一批小店集聚区和赋能服务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以大带小”促进共赢发展。推动“以大带小”、“以小促大”、大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作共赢、共建生态。鼓励引导大型企业采取直营、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形式整合社区分散小店,整合改造食杂店、小超市、理发店等传统网点,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小店经济整体发展质量。鼓励电商平台采取降低门槛、发展增值服务等方式减免佣金和基本服务费,减轻小店信息成本和经营负担。支持品牌供应商开放产品和渠道资源,线上线下同质同价,鼓励减免小店代理费用,合力做大市场。
(二)推动集聚发展转型升级。鼓励社区小店“一店多能”,标准化连锁经营,以延长营业时间、拓展品类项目、人性化管理等方式为居民提供便利化、多样化服务,保障民生需求。鼓励现代商圈、购物中心的小店创新业态,以时尚、潮流、品牌、文化为特色吸引往来客流,依托商联体平台打造“吃喝玩乐购看”一站式消费的新体验、新标杆。鼓励批发市场的小店差异化发展,搭载借力电商平台,创新营销模式和交易方式,以“质量优、服务好、讲诚信”的经营理念拓展市场。鼓励旅游景点、特色街区的小店,以异域风情、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等新奇体验留住国内外游客,增强美食街、酒吧街、茶叶街、文创街等街区“烟火气”。
(三)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支持物流企业为小店开展统仓、共配、冷链、托盘和周转箱循环共用等供应链服务。鼓励加强城乡共同配送中心建设,引导城乡共同配送中心和区域商贸物流园区与小店积极对接合作,开展共同配送业务。鼓励引导大型商贸企业为小店提供第三方委托配送服务。多措并举,助推小店完善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配送成本。
(四)助力小店数字化转型。引导小店商铺应用现代化经营方式,利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直播带货等新模式,线上线下融合赋能,拓展经营。实施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积极引进天猫小店、苏宁小店、京东便利店等创新品牌模式,整合小店商铺。改造一批社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提升市场智慧化经营和管理模式,促进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五)提升小店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宣传推广以“诚信、服务、创新、责任”为宗旨的文化理念,鼓励以“产品优、服务好、环境美、营销广”为标准打造特色小店。加强诚信自律,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鼓励小店在产品、服务、文化、技术、装修、体验等方面体现特色,树立市场口碑和品牌,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小店发展,财政、人社、住建、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好支持政策,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管理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共同促进小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要积极构建便利规范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完善社区生活性服务网点布局,提高服务类型的多样性和适应性,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服务网络。探索推广建设标准化的社区商业中心,规范小店业态,丰富服务功能。
(二)强化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好省内现行扶持小店经济发展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策,积极有效破解小店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经营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等共性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企联合,探索消费券支持小店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将线上经营活动和线下贷款还款等行为记录数字化,以此为依据提供更加精准的金融支持。鼓励发挥美团、拼多多、快手等平台效应,打通小店全产业链,助力小店发展,实现智能化改造。
(三)发挥试点作用。经省认定的小店经济试点集聚区和赋能服务企业要在促进就业、扩大消费等方面发挥积极带动引领作用,努力达到“一店影响一片、一区带动一城”的典型示范效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现有政策,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典型示范、主题示范、区域示范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发展小店经济的意义和成效,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成熟经验,不断推动我省小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2021年6月24日
辽宁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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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