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7 16:11:00 信息来源:

 

各市商务(外经贸)局(不含沈阳、大连)省属外贸公司: 

  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17年春季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展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一期:2017年4月15日-19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7年4月23日-27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含宠物用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 

  第三期:2017年5月1日-5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二、展览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展位申请时间 

  一般性展位2016年11月1日-30日 

  品牌展位:2016年11月1日-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企业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点击“参展易捷通” 申请展位,并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 

  1、品牌展位 

  属第120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的参展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原品牌展位类别和数量确认第121届品牌展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2、一般性展位 

  符合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参展易捷通根据展品目录填报对应展区并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上报所在市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继续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有需求的市,根据企业申请情况,于2016年12月15日前向辽宁交易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抄送外贸中心(联系电话:020-89138567,传真:020-89138550)。 

  3、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21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仅对退回及回收的展位进行重新安排。对于第120届已参展的企业,需在线提交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章报辽宁交易团;其余申请企业,除做好上述工作外,还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要求 

  企业根据参展易捷通的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主要包括:  

  1、填报产品时,在每个申请展区,须至少登记三个产品,且至少有一个产品的最近上传或更新时间在近三年内。 

  2、部分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请根据主要展品类别(60%以上),如实选择申请展区下的对应展品专区,以便采购商更便捷地查找企业展位位置。 

  3、广交会实行全面绿色布展。自第121届广交会起,企业可选布展类型仅限于绿色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种,获特装展位,必须进行绿色特装布展。 

  (三)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申请参展的企业在报送参展申请表的同时,需交验企业经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2、各市负责审核本市参展企业,并于12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展位申报汇总表,同时转报企业申请材料。省属参展企业直接报辽宁交易团。 

  各市商务(外经贸)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申请展位,省属企业直接登录参展易捷通申报。各市继续以交易分团形式组织本市企业参展,对本市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进行现场管理。 

  联系人:井海峰  电话/传真024-86913392 

                                                            辽宁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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