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商务厅组织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商务部追加分配辽宁省交易团的第136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结果及部分调整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30日(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商务厅外贸发展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86892298-9115
附件:第136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结果(追加分配及调整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