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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百问百答(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4-02-21 11:01:36 信息来源:

  编者按:为持续提升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进出口企业水平,助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省商务厅围绕进出口企业在使用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汇总整理了《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百问百答》,通过“辽宁商务”公众号逐期发布,供广大进出口企业随时查阅。

  第二期 企业资质

  1.问:“单一窗口”企业资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中,哪些类型的企业可以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答:以下类型企业可以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1)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

  (3)临时注册登记单位可以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2.问:企业需要将海关备案中“经营类别”变更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但是系统无法选择,“经营类别”为灰色不可以修改,显示:“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应如何处理

  答:“经营类别”已经审批通过不可以变更,经营类别是“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的企业不可以新增其他“经营类别”。若需要调整“经营类别”,请先做企业注销后,重新备案。

  3.问:企业在“单一窗口”管理员账号信息管理界面中更新了海关注册编码,用户现在登录“单一窗口”企业资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变更申请,发现仍显示旧的海关注册编码,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资质系统中海关注册编码是不允许企业修改的,该字段的海关注册编码是海关最后一次向“单一窗口”同步的企业备案数据。若企业想变更这个旧的海关注册编码,需联系注册地海关企管科给“单一窗口”同步最新的海关注册编码。

  4.问:企业在“单一窗口”企业资质-行政相对人管理3.0系统-综合查询-申请单查询页面,海关回执页面显示为空白的,没有内容,应如何处理?

  答:此为正常现象。审批通过的备案申请无海关回执,退单的申请单才有回执明细。

  5.问: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申请中的“备案海关”字段填写4218关区,在下拉菜单中没有找到此关区,应如何处理?

  答:海关注册登记申请中的备案关区,由企业选择的行政区划决定,行政区划与备案关区的对应关系由现场海关维护,然后同步到“单一窗口”。如果企业认为对应关系有异常,可联系现场海关企管部门处理。

  6.问:企业在“单一窗口”中做海关注册登记时,“行业种类”如何填写?

  答:行业种类一项,请根据贵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可以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143号附件查看行业种类填表说明。如仍不清楚如何正确填写该项内容,建议向主管海关企管部门咨询。

  7.问:企业在“单一窗口”中做海关注册登记(或做注册登记变更)时,“特殊贸易区域”字段无法选择“非特殊贸易区域”,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答:目前系统已经没有“非特殊贸易区域”选项,需要企业选择“地区+其他地区”(例如企业所在地是北京市东城区,企业需选择“北京市东城区其他地区”)后再做申报。

  8.问:企业为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可以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申请海关资质备案?

  答:可以。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中可以申请“海关企业通用资质”的企业类型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自贸区内)、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报关单位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自贸区内)、临时注册登记单位、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生产企业、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报关权的其他企业 。

  9.问:双号并行用户如何在“单一窗口”中选择需要使用的海关编码?

  答:企业在海关办理完双号并行相关手续后,企业直接使用管理员账号或法人卡登录单一窗口,点击右上方的用户名,进入“管理员账号信息管理界面”,点击左侧【我的资质】,在界面后侧找到“海关注册登记”并点击【更新海关编码】按钮,界面即会出现两个海关编码,企业选择所需使用的海关编码即可。

  10.问:企业资质中的“注册海关”字段如何填写?

  答:企业填写“注册海关”前,应先填写行政区划字段。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填写内容选择相应注册地海关。当注册地海关有多个选择时,如企业不清楚应归属哪个海关,请企业联系当地海关企管科咨询。

  11.问: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录入海关注册登记申请信息时提示:“与上级单位关系必填”,应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基本信息中,上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级单位名称以及上级单位关系三个字段,需要同时为空或同时录入。

  (1)当企业的性质为报关企业的分支机构时,以上三个字段必须同时填写

  (2)当企业不属于报关企业的分支机构,以上三个字段需要同时为空(需注意字段中是否录入了空格),请企业将以上三字段中内容全部清空即可。

  12.问:如何补录报检资质?

  答:通过卡介质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中,进入“海关企业通用资质”—“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即可。

  13.问:如何打印海关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备案回执?

  答: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系统中,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注册登记项下的“注册登记申请”、“注册信息变更申请”界面上方均有打印按钮。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系统中对应2个打印按钮:【企业信息打印】及【报关人员信息打印】)无论申报状态是什么,都会出现在页面上方,随时可以打印。

  (2)备案回执(系统中对应【备案回执打印】按钮),只有申请审批通过之后才会出现在页面上方,才可以打印。

  注:以上文件,电子版及打印件均没有海关章。

  14.问:企业在“单一窗口”平台如何查海关信用等级?

  答:(1)进入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管理-企业信用管理模块,在企业认证里的高级认证申请页面,查看企业信用等级字段;

  (2)在互联网+海关系统页面,点击我要查的企业信息公示,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页面录入企业名称或者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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