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合作

商务部合作司对我省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工作提出表扬

发布时间:2022-03-26 16:15:00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1月新修订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商务部合作司在全国范围内分批组织线上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对接会。3月23日,我厅组织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外投资合作统计负责人参加商务部合作司为东北三省一市召开的线上统计对接会,商务部合作司陈明霞二级巡视员、统计处负责同志、东北三省一市相关统计负责同志约70人出席座谈会。 

  会上,由陈明霞二级巡视员通报了近期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辽宁省2022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新增对外投资统计月报表—境外企业在外人员月度变动情况表情况给予表扬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93家境内投资主体参与了该项新增月报的首报工作,填报率达到84%,居全国首位。由合作司统计处负责同志介绍了三项新版统计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三省一市商务主管部门统计工作负责同志介绍了三项新版统计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与会同志还就统计系统完善、对外投资带动货物进出口数据获取,工程劳务统计数据部门间共享交流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陈明霞二级巡视员对地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执行新版统计制度提出了四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目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在我国海外资产中占比达到三成,需高度重视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在保护国家海外利益安全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别是新增的中方企业在外人员数据要保证底数准确,在统计工作中要坚决杜绝数据造假、随意篡改、代填统计数据的现象,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如发现重大统计工作问题需联合同级统计局,进行统计执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三项统计制度、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系统操作的学习,特别是有新接手统计工作的同志,要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要求。鼓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以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企业催报、数据审核等工作,目前上海、深圳、黑龙江、天津等地均开展了此项尝试,极大提高了统计效率和准确性。四是进一步注重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提倡“数据赋能”,加强统计数据对政府决策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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