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经济开发区(含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在全面巩固整合优化成果,落实《关于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辽政办发〔2025〕8号)等文件基础上,省商务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提质增效的工作意见》,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文件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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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商务厅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
提质增效的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经济开发区(含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在全面巩固整合优化成果,落实《关于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辽政办发〔2025〕8号)等文件基础上,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经开区“瘦身健体”成效,以打造优良产业发展生态,提升经开区经济密度、产业高度、创新浓度和绿色纯度为中心任务,以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内生动力,持续推进经开区完善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等运行机制,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扩大投资规模,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盘活存量资源,实现集约、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
到2028年,全省经开区经济发展能级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同期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占比达到3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同期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占比达到50%以上;培育工业总产值(含生产性服务业)千亿元经开区8家以上。
产业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主导产业辨识度明显增强,90%以上的经开区形成1-2个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到40%以上。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加快形成,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R&D)强度达到4.5%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较2025年增长60%以上。
集约、绿色、安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单位土地产出强度较2025年提升30%以上,开发区内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统筹纳入各年度全省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统一上图入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动态管理,年均净盘活闲置工业厂房楼宇350万平方米;经开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较2025年下降30%以上;稳妥化解经开区存量债务,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机制平稳运行。
经开区“员额制”“绩效薪酬”“管委会+平台公司”等市场化改革全面推开,平台公司运营能力显著增强。经开区全周期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优胜劣汰机制运行高效,区域布局更加优化,优质资源进一步向优势经开区集中。
二、任务举措
(一)调整产业结构和集聚方式。强化省级层面规划引领,以经开区为主体,建设一批“2211”产业体系核心承载区。综合考量产业基础、区域布局、要素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链价值链成长空间等因素,科学设定主导产业。每家经开区须明确1个首位(主攻)产业,2-3个协同特色产业,储备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在确定主导产业时,同步编制“产业图谱”“准入负面清单”和“补链强链清单”,引导各地和经开区建立资源配置与主导产业“强挂钩”机制。推动经开区由依靠土地、税收等政策洼地吸引企业落地,向依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高水平服务实现产业集聚转变。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订单、技术、市场带动作用,构建“链主—骨干—专精特新—中小配套”企业共生体系。
(二)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立足产业发展基础,通过智改数转、工艺材料创新、循环化绿色化改造等手段,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转型。围绕主导产业开辟新兴细分赛道,科学嫁接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采用分层培育方式,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强化“校地(企)合作”,在经开区内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公共检测平台,打通科技创新转化链条。夯实新质生产力市场主体,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链主企业”等创新型企业梯队。优化创新要素配置,鼓励经开区搭建“产业-人才”对接平台,推行更加灵活的引才机制;构建多层次投融资体系,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工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培育工业软件、数字化服务新业态。
(三)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能级。转变传统行政任务式招商模式,组建产业链专职招商专班,构建复合型招商队伍,形成行政统筹与市场化业务协同的招商格局;健全产业研判智库支撑体系,科学甄别项目质量,重大项目坚持先开展产业技术研判,再推进商务谈判。坚持“招企业”与“育生态”并举,建立产业招商“正向清单”与“负面清单”,实施差异化政策供给;在引进重点项目的同时,统筹推进上下游配套、公共平台、生产性服务业同步布局;梳理发布可开放场景应用清单,推进“场景—项目”对接。建立产业项目与资本联合研判机制,构建“项目带资本,资本带项目”双向招商模式;在严格遵守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规则前提下,强化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与招商引资联动协同;加大力度招引和培育基金管理人、投融资中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资本服务型市场主体,将资本供给能力作为园区的核心营商环境。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完善招商引资考核评价体系,将项目落地开工率、投产达效率等作为核心考核导向。
(四)提升外贸发展水平。坚持产贸联动,实施重点产业链“一链一外贸”行动,梳理进出口潜力清单,加大力度引进外贸型市场主体,把外贸能力建设纳入经开区产业链建设之中。培育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切实发挥经开区在全省跨境电商建设中的供给侧作用,加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的协同,稳步发展数字贸易与特色服务出口。健全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经开区建设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为中小微企业出海减负纾困。强化平台联动,推动经开区与口岸、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体系协同发展,构建“园区—口岸—海外”一体化供应链体系。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打通两个市场双向转换通道。
(五)推动集约、绿色、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工业“标准地”制度,将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等约束性指标作为入区硬性门槛;探索以亩均效益等指标为依据,对企业实行差别化要素供给。综合采取零地技改、增资扩产、股权转让、嫁接招商、协议回购等方式系统盘活园区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楼宇。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上下游企业物料互供、能源梯级利用、副产物和废弃物就地资源化改造;高标准建设共享型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园区一体化在线监测网络;优化园区能源结构,推行绿电市场化配置,探索园区“一对多”绿电直连,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市场化模式。牢固树立全域全链条大安全理念,强化规划源头管控,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投融资债务风险防控。
(六)打造优良发展环境。优化园区空间组织,加强道路管网、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危废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综合交通与物流体系;布局综合能源、工业互联网、数据算力等硬件设施,适配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需求。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将单一审批服务延伸到项目洽谈、落地、建设、生产、投产的全链条之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沙盒审批监督”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信用监管、柔性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全面落实“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统筹园区产业与生活空间布局,加快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用房建设;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培育商业消费业态,推动产业集聚、人口集聚、服务集聚协同发展。
(七)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巩固去社会化改革成果,建立经开区与地方政府权责边界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由各市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清单化赋权,加强业务培训,做到权力、能力、监管同步下沉。支持经开区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总量内,突出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围绕项目“招引—落地—建设—服务”等全链条设置全流程服务部门,降低跨部门协调成本。优化“管委会+平台公司”运行架构,整合重组区内分散的各类平台,提升专业化子公司运营水平。支持各地在合法合规条件下,将标准厂房、闲置性资产、特许经营权等资源注入平台公司,拓展公司营收来源,降低对土地出让、政府财政补贴依赖。持续深化“员额制”改革,坚持“以职责任务定员额”,员额随职责任务调整,原则上2年保持稳定。全面落实绩效薪酬制度和“档案职务+岗位职务”双轨并行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经开区提质增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要落实属地责任,各经开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包保企业行动。
(二)加强日常管理。制定《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全周期管理办法》,明确经开区设立、扩区、调区、整合、变更、撤销、统计、考核、监管等工作流程和标准。支持具备条件的经开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探索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的薪酬制度。各市政府要继续做好撤并经开区后续工作,稳妥安置分流人员,确保对企服务不断档、项目保障不脱节、惠企政策不悬空。
(三)加强督导考核。对标国家标准,修改完善《辽宁省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经开区整合优化和经开区管理机构动态调整、薪酬管理的重要依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履行加速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提质增效的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商务部门要强化统筹指导调度和监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地见效。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