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辽宁省交易团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商务部追加分配辽宁省交易团的第14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商务厅外贸发展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86892298-9312
附件:第14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补充分配结果
广交会辽宁省交易团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