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中华老字号”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7 15:47:00
信息来源:辽宁省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商务厅开展了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市商务局会同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部门逐一核查及省商务厅审核,现将全省41家“中华老字号”企业(不含大连市)复核情况公示如下: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现品牌名称:老龙口)等39家企业通过复核,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品牌名称:萃华)等2家企业附条件通过复核(具体复核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期自8月7日至8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复核结果建议持有异议的,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省商务厅反映。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8月27日,请于8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辽宁省商务厅零售处(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24-86892298-9372。
附件:辽宁省中华老字号复核建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