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 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文件解读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  

      一、文件出台背景
      年初以来,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自贸办克服疫情影响,多次组织省中直相关部门深入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对辽宁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进行梳理总结。经商务部研究院、东北财经大学自贸研究院、毕马威公司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创新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后,最终形成了辽宁自贸试验区第四批省内借鉴推广改革创新实践案例,省政府已经正式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辽政发〔2020〕21号),在全省复制推广。
      二、改革创新经验主要内容
      在全省借鉴推广的46项制度创新经验,分别由沈阳片区提供15项、大连片区16项、营口片区15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国资国企改革、扩大开放等领域。
      (一)政府职能转变领域(14项):“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兑现单一窗口、双元制职业教育标准创新、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管理新模式、不动产抵押注销再登记无缝办理、“一不三办”环评审批服务创新模式、排污许可“审改结合”改革、建筑领域公共卫生防控模式、“法人空间”专属服务新模式、工业建筑项目人防审批改革、缩小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取消“强制性”工程建设监理、方案获批即开工、税务处罚标准化等制度创新案例,优化了常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市场主体反映好,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二)贸易便利化领域(18项):维修物品综保区流转新模式、进境鲜活易腐商品“特定附条件放行”、进口汽车零部件“免抽样送检”监管模式、进口汽车零部件“先声明后验证”监管模式、综合保税区分类加工监管新模式、海关事务项目担保模式创新、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平台、以加工贸易企业为单元+全程信任式监管新举措、海关“无感稽查”模式、委内加工进口商品监管新模式、保税船供油监管“集出分供”模式、加工贸易风险类保证金管理新模式、进口润滑油跨关区直供监管创新、“智能水尺计重”新模式、互联网+船舶疫情防控处置系统新模式、区内报关企业备案“网上办、零见面”、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构建“非接触式”规费征管模式等创新案例,为市场主体运营节省了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三)金融创新领域(4项):基于新基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农业供应链金融贷款新模式、营口“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保函线上办理新模式等创新案例,市场主体反映好,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四)国资国企改革领域(6项):检验检测单位事转企、基于“事转企”背景下的国有企业“三级跳”发展模式、装备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创新模式、德泰控股深化国企薪酬改革新路径、中石化北方能源“他有我营”模式、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国资国企改革新模式等案例,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五)扩大开放领域(4项):中国智造“产品+服务”国际合作新模式、产融协同国际化创新模式、中欧班列“三优两并”通关模式创新、以科技人才驿站构建人才引进新模式等创新案例,实操性、参考性强,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三、政策落地的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各市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将借鉴推广相关制度创新改革措施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改革试点经验生根落地,产生实效。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使各类市场主体知悉政策内涵,引导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借鉴推广工作督促检查。省自贸办要牵头做好借鉴推广工作的评估检查,积极协调解决相关改革创新经验在借鉴推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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