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发布
2017年06月18日    来源:   掌上金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连金普新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进一步优化大连金普新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人才工作环境,制定如下措施:
鼓励多渠道引进高层次人才 
1、鼓励新区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建立以能力绩效为导向、以适应用人单位需求为目标的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体系。
★分类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急需引进的港航物流、金融商贸、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航运服务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评价认定标准。
★在鼓励引进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等传统类别的高层次人才之外,增加高层次海外归国留学人才、博士后人才、地方重点产业领域骨干人才三类人才为高层次人才范畴。引进以上人才按照人才层次给予最高600万元安家费补贴。
★对于获得大连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创新团队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于获得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支持的顶尖及领军人才和获得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对成建制迁入的国家级、省部级重要研发设计机构、知名企业总部及市场营销中心等人才密集型单位,或者引进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特事特办”的方式统筹安排相关资助和服务保障事宜。
        2、鼓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业务,招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新区创新创业。
★对成功推荐全职引进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并促使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协议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按人才层级和引进数量给予最高30万元/人的资金奖励,单个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充分利用海外高端人才引智平台,发挥其引才作用。
3、鼓励新区用人单位开展柔性引才工作。
★柔性引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总体思路和“市场调节、政府引导、契约管理、绩效激励”的运作方式,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平台载体加强柔性引才,经认定的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50万元的建设资助,并视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由新区管委会授予金普新区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给予10万元现金奖励。
★探索人才柔性双向流动。
★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
★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兼职。
★鼓励用人单位给予柔性引进的人才股权激励,个税方面符合相关条件的适用递延纳税政策。
大力推进引智和博士后工作 
        4、鼓励新区用人单位引进国外智力,建立区级引智成果奖励机制。
★支持新区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引智项目,对获得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相关引智项目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对获批国家、省市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及示范单位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设立区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及示范单位和海外引智工作站,每个基地和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新区外国专家申报国家、省市外国专家“友谊奖”,设立“金普新区友谊奖”,按照获奖级别,分别给予外国专家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5、积极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鼓励新区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获批单位给予建站资助、科研项目资助和博士后生活补贴。
★其中对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建站资助50万元和2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和博士后生活补贴各10万元。
★在博士后设站单位中选拔科研成果在本地区产业化效果显著的评选为博士后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鼓励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对获批项目给予1:1资金配套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
★鼓励外资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鼓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招收外籍博士后。
        探索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相融合 
        6、支持新区重点产业领域新扩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新区重点支持的优势主导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根据其投资规模和投产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程度,设立人才队伍专项资助。
★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建、扩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奖”和“人才资源开发综合补贴”。
★“高级管理人员奖”按照其上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的1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人才资源开发综合补贴”根据企业年度实际人才开发费用予以核销资助,每个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7、支持高层次人才兴办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予以最高1:1配套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设立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对高层次人才承担本区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转化项目所办的新兴产业企业,给予项目研发投入50%,最高500万元项目支持。
★支持、鼓励高层次人才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参股入股进行投资。
★引进高层次人才到自贸试验区创办科技型企业,按规定申请的科研项目优先立项,其在区内建设公共平台可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方式予以支持。★探索设立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种子”基金的作用,引导各类资本投向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
        8、鼓励领军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各类创新创业中心,鼓励各街道、园区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和规划布局,建设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重点支持众创空间的建设和运营。
★对经确认的孵化平台给予建设补贴最高500万元,给予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
★对符合条件入驻孵化平台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每年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服务补贴。
★探索推进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多层次离岸创业服务支持系统,为海外人才打造具有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的国际化综合性创业平台。
        9、鼓励支持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及大学生等在新区创新创业。
★对经科技部门主办或认可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户新区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创业奖励。
★由新区各类孵化平台孵化的项目如一次性获得200万元(含)以上投融资,对孵化平台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辅导奖励。
★由新区孵化平台推荐,在孵项目一次性获得500万元(含)以上投融资,对孵化平台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辅导奖励。
        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和培训交流 
        10、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在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和重要学科领域内,进一步向企业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家、企业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在新区入选并经认定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所在单位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对于获得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支持的中青年创新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补贴。
★对于正常运营的市级以上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的核心成员按照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10%给予专项薪酬补贴。
★在新区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给予领军人才中拔尖人才10万元,后备人才5万元的培养经费。
11、实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训交流工程。
★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来新区开展合作办学,鼓励外资培训机构与区内高校、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
★鼓励跨国公司在新区建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吸引各类国际组织、学术论坛落户新区。
★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主持或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和培训考察活动,不断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带领更多的人才创新团队承担更加富于挑战的任务,引领和支撑金普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给予列入新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境内外培训项目、国际学术技术交流考察活动项目每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培训资助。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2、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加快建立具有新区特色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要求,探索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方式,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培育一批自主评价示范企业。
★由企业引进的《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内的高技能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高级工每人5000元、技师每人1万元、高级技师每人2万元的标准对企业予以补助。
★职工参加《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开发目录》内项目晋级培训后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在享受大连市的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之外,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和规定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对新区及市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每年从新区规模以上企业选派符合条件的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国内知名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培训机构进修深造,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的培训补贴。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13、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
★设立人才服务窗口,采取集中受理需求事项、统一对接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办理结果的服务模式,构建“一体化服务、一站式受理”的服务体系。
★建立外籍人才工作许可和出入境签证“一口受理,联合办理”机制,为外国人来新区工作提供更大便利。
★在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在人才安居服务、子女就学、医疗保健、配偶就业、人事代理、居留落户、工商登记、税收办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
        14、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采取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有效解决引进人才安居问题。
★鼓励企业多种形式建设人才公寓。
★给予新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及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10万元的购房补贴。
★按认定级别给予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租房补贴最高标准为100平米的市场租金的70%。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60平方米,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及以下三个层次分别按照市场租金的70%、50%和30%给予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五年。
★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区范围内申请公租房。
        15、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视当年引进人才数量和学区内学额情况统筹协调,分层次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问题。
★同时,按照子女在高中阶段的入学需求,开设绿色通道。
★引进人才子女经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转学条件的,可根据学生意愿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
★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本着同级同类借读的原则,根据学生意愿安排学生就近入学就读。
★探索在公立学校开设国际班,试点海外人才子女弹性教学制。
        16、针对高层次人才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发放特诊医疗证、开辟就医就诊绿色通道、享受免费体检等。
★为高层次人才就医诊疗提供优先预约诊疗、知名专家会诊等服务,同时根据高层次人才的医疗服务要求,协调医疗机构和有关专家提供所需服务。
★支持区内医疗机构和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开展项目合作,探索建立涉外医疗保险结算网络。
        17、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升级服务便利化措施。
★落实现有的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固定资产加速折扣、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创投企业、小微企业、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开设绿色通道,持相关证件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时,资料齐全的,可以当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18、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出入境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
★在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增设口岸签证受理窗口,对应邀来连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等事务的外国人提供紧急入境便利,做到随到随办。
★建立同“北、上、广”三地的异地口岸签证协作机制,区内企业邀请的境外人才,均可申请从北京、上海、广州等口岸办理入境签证。
★对获得“星海友谊奖”等9类外籍人士缩短居留证件办理时限,延长纳税百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7类高层次人才的居留许可有效期限,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许可。
        建立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制度 
        19、建立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探索实施委托社会机构开展新区优秀人才遴选工作。
★主要包括:金普新区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优秀专家和优秀青年人才,金普新区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金普新区友谊奖,金普新区顶尖创新团队和优秀创新团队、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和技术能手等。
★金普新区优秀人才由党工委、管委会进行命名表彰,最高一次性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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