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等11部门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03-06 11:25:34 信息来源: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中)直各有关部门:

  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文件精神及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培育我省服务贸易特色优势产业,以扩大开放和创新驱动激发我省服务贸易发展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服务开放推动包容发展,以服务合作促进联动融通,以服务创新培育发展动能,以服务共享创造美好未来,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推动服务贸易规模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升、实力增强,为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辽宁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

  (一)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加强各项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事项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工作衔接,及时调整与负面清单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升负面清单管理能力,加强重点行业监管,优化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监管。建立对服务贸易领域重大开放举措的风险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敏感领域的风险监测,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二)发挥对外开放平台引领作用

  扩大自主开放,充分发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先行、压力测试作用和国家级开发区示范引领作用,稳步推进全省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在跨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完善跨境服务贸易全链条监管、建立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打造服务贸易综合改革开放平台和高质量发展高地。

  (三)加强规则对接和规制协调

  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区域经贸安排中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和相关规则,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我省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参照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规范服务领域许可、资质和技术标准,简化许可审批程序,提高监管政策透明度,降低跨境服务贸易成本。

  (四)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

  积极参与服务贸易标准化行动计划,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领域采用国际通用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根据行业主管部门需求,做好服务贸易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工作。加强我省优势服务业与国际标准的兼容,提升标准制度型开放水平。支持牵头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承办国际标准化相关活动。

  三、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

  (五)便利专业人才跨境流动

  提高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便利度。在全省推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模式,优化两类许可办理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科研辅助人员来辽投资创业、工作、讲学、经贸交流提供10年以下多次往返签证和5年以下居留便利,符合条件的提供永久居留便利;为上述人员提供异地换补发签证便利。出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扩大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放宽外国专业人才学历和年龄限制,为外国专家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服务。

  (六)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完善外汇管理措施,探索基于企业信用的分级管理,提高服务贸易及服务领域对外投资的外汇业务便利度。持续稳步推动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扩面。加大对“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中小外贸等优质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拓展政策覆盖面、优化政策覆盖结构。指导银行合规有序办理服务贸易企业及服务领域境外直接投资业务。扩大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扩大跨境人民币政策覆盖面,提升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人民币使用水平。精准对接重点企业贸易融资需求,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贸易融资资产转让等创新业务,指导银行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

  (七)促进技术成果交易和运用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科技发达国家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合作。积极组织省内科研单位承办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走出去”等活动。完善技术贸易管理和促进体系,打造创新资源对接平台,拓展国际技术合作网络,促进知识产权国际化运营,对研发中心技术跨境转移给予便利化安排。规范探索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预期收益质押等融资方式,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交易。支持专利转化运用保险试点,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试点地区企业投保专利保险的给予资金支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率。

  (八)推动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

  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分级防护和商用密码保护要求,加强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保护数据安全。以存有重要数据的网络系统为重点对象,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帮助重点单位及时发现、消除重大数据安全问题隐患,确保数据安全稳定。围绕我省重要数据资产,常态化开展远程技术渗透测试,及时发现并指导相关单位堵塞数据安全漏洞,消除数据安全威胁风险。提升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能力,统筹电信运营商做好跨境数据专线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规范做好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工作。提升政务外网的数据安全性。在省政务外网出口部署数据跨境探针和API探针,形成综合数据安全监控网络,覆盖跨境场景下敏感信息的传输和交换,及时识别潜在的敏感信息跨境传输事件。

  四、推进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九)增强国际运输服务能力

  积极争取国铁集团运力支持,申请增加满洲里口岸中欧班列开行频次,申请新增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口岸图定线路。高标准推进国家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建设,提升其在国际多式联运体系中的支撑作用。优化中欧班列作业流程,配合推进通关便利化,提升班列运输时效性和可靠性,提高共建“一带一路”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国联空车调配、装车及备货组织,做到优先承运、优先配空、优先装车、优先挂运,全力保障中欧班列按计划开行。支持省内航运企业开辟新航线,完善面向国际的海运服务网络。推进航运贸易数字化,扩大电子放货、电子提单在港口航运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升国际客运航权、时刻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强航空运力与出入境旅游的供需对接。构建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提高跨境寄递服务水平和国际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鼓励引导各快递企业在国外设立自营或加盟服务网络,持续提升服务覆盖范围;在境外国际大型航空枢纽建设自有航空快件处理场所,强化国际航空货运网络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撑。发挥枢纽优势,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

  (十)提升旅行服务国际竞争力

  大力开拓辽宁跨境旅游服务市场,扎实开展“引客入辽”计划,优化旅游产品和服务,提升旅游设施和服务质量,加强市场推广和营销。稳步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拓展国际航班国内段客运业务、开通快速缴款绿色通道、开展入境行李嵌入式先期检查监管等,在沈阳、大连等口岸提供口岸签证便利和240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为旅客提供便捷通关服务。持续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完善移动支付服务,提高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使用电子支付,以及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船)票等的便利度,在酒店、旅游景点、商超等公共场所,为境外游客提供多样化支付服务。实施便利外籍人士在辽住宿的政策措施,加强市场整治,引导旅店业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旅店经营者升级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备具有一定外语能力的前台接待人员或人工智能翻译设备等,更好为来华境外人员提供服务。进一步优化旅店业经营者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管理服务工作,简化信息采集项目,拓展登记报送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指导培训,便利旅店经营者依法便捷开展住宿登记。大力推进旅游与商业、文化、制造业的融合,发展智慧旅游,建设东北亚区域旅游目的地。加快大连邮轮母港建设,深入开发国际精品邮轮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

  (十一)支持专业服务贸易发展

  拓展特色服务出口,促进知识产权、地理信息、人力资源等服务贸易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知识产权、地理信息、人力资源和语言服务等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培育相关专业类服务的优势和特色。鼓励企业、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组织和承办省级以上有影响力的行业展会、论坛、赛事、节庆等大型活动,鼓励服务贸易相关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支持金融、咨询、设计、认证认可、法律、调解、仲裁、会计、语言、供应链、标准化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支持相关领域聘外国及港澳台专家人士,组织开展涉外业务培训,培育新的服务贸易增长点。支持发展农业服务贸易,加强农业国际贸易促进,宣传推介辽宁农机、农资以及优质农产品,带动农资、农机、农技等出口。推进农业技术交流合作,通过农业外事活动推动省内高校与国际院校及科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加快发展教育服务贸易,引进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指导高校聚焦国家急需紧缺专业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做好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规划,选派高校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研修学习。实施“留学中国”品牌计划,优化结构,提升质量。鼓励开展人力资源区域合作与交流,搭建招才引智、交流展示和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平台,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省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统筹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探索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引导我省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各地区结合自身优势产业因地制宜探索服务外包发展方向,支持探索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服务外包新模式。引导企业重点开展工业设计、金融外包、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医药研发等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外包业务,积极培育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与境外专业机构加强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专业服务管理咨询机构。

  (十二)鼓励传统优势服务出口

  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扩大文化艺术、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形成“文化+三次产业”特色,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旅产业品牌。推动中国武术、围棋等体育服务出口。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举办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贸易”。充分发挥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作用,支持基地内企业开展中医药产品海外认证,扩大中医药产品出口;支持基地内企业“走出去”,搭建国际化中医药教育服务平台和机构;全方位打造中医药国际教育品牌,不断扩大海外招生规模;持续拓展中医药国际健康旅游市场。支持省内中华老字号、辽宁老字号等知名餐饮企业开展中餐品牌国际化经营,实现辽菜全球化布局,提升中华餐饮文化国际影响力。积极运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创新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业国际竞争力。

  (十三)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

  优化保税监管模式,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两头在外”的研发、检测、维修、文物及文化艺术品仓储展示等业务。开展海关政策宣讲,助力企业用好综合保税区政策红利。支持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构建“唯一性认证”辨别验证模式。强化沟通协调,简化海关监管手续,助力企业异地开展文物及文化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推动服务贸易与我省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逐步形成我省服务贸易出口载体梯度培育体系。充分发挥辽宁在肉类、冰鲜水产品、粮食、水果、食用水生动物、植物种苗、原木、药品等指定进境口岸的作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综合性口岸,扩大货物贸易规模。

  (十四)扩大优质服务进口

  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有序推进优质医疗健康服务进口,支持举办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邀请或聘用高水平外国医师来辽行医。深化与日韩医疗康养领域合作,创新实施“持续医疗的综合型”服务模式,发展差异化、特色化养老服务市场。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普及数字健康及移动设备医疗,网络共享医疗数据,提高老人医疗康养服务质量。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进口急需的技术和服务。推动境外优秀节目、图书引进工作,鼓励省内具备条件的企业主动引进境外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节目和图书,为引进机构和供片机构搭建交流平台。鼓励引进和承办国际级和国家级体育赛事、大众体育精品赛事及涉外电影展映和交流合作活动等,进一步丰富市场供给,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十五)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发展省内绿色技术和绿色服务贸易,及时跟踪国家制定的绿色服务进出口指导目录。鼓励省内急需的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技术和服务进口,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出口。加强绿色技术国际合作,搭建企业间合作平台。

  五、拓展国际市场布局

  (十六)深化服务贸易国际合作

  强化与国际知名电信业、运输业、会展业、建筑业服务商合作,巩固我省在电信信息、海陆空运输、展会、建筑施工等传统领域的优势,扩大服务进出口。在RCEP框架下,深化与日本和韩国服务贸易领域合作,巩固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优势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培育高端制造业服务、数字贸易、人工智能等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增长点。拓展我省与“一带一路”国家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合作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国双园”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扩大现有“双边”、“多边”国家产业园规模,吸引更多的服务贸易企业进驻,提升服务贸易国际化水平。

  (十七)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建立健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机制。加强服务贸易中介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驻外机构作用,完善境外贸易促进网络,提升境外服务水平。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围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为企业产品出口、海外投资、技术合作、品牌输出、标准推广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纠纷线索收集和风险防控宣传培训等,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平台,不断提升辽宁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企业境外办展参展。

  六、完善支撑体系

  (十八)创新支持政策措施

  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创新支持方式,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强化资金保障,统筹财税、金融等各项政策,加强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我省服务贸易企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款等投放力度,持续优化对服务贸易企业的金融服务。开展多种形式银企对接,畅通政银企沟通渠道,推动信贷资金更精准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扩大服务贸易领域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适当优化承保方式,提高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落实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等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对符合规定的零税率应税服务,确保及时办理退(免)税手续,多渠道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和辅导,夯实出口退税便民举措,积极推行出口退税“网上办”、备案单证“电子化”、退税办理“免填报”。聚焦服务贸易重点领域需求,提供人才支撑,支持高校加强服务贸易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打造经济学、管理学等服务贸易相关学科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科研创新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十九)提升统计监测水平

  落实商务部新修订《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和《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工作指导,健全省市两级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联动机制,完善数据核查、筛选和通报机制,督促各市加大力度组织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按时报送数据。对统计数据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做到应统尽统。推进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健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意义,依靠扩大开放和创新驱动激发服务贸易发展新动能,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培育服务贸易特色优势产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梳理解决服务贸易领域堵点卡点问题,完善服务贸易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国务院有关部署。省商务厅要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积极营造扩大开放、鼓励创新、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服务贸易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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