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由盘锦市商务局申请提出,辽宁省商务厅归口,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编制的《辽河口渔家菜标准》已完成标准草案编写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商务厅。
联系人:
李庆勇 024-86891500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邮编:110032
附件:《辽河口渔家菜标准》(草案)
辽宁省商务厅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