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和贸易促进

防疫物资出口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4-29 08:04:00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

 

防疫物资出口注意事项 

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国际投资和贸易促进中心 

2020-04 

  为了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外贸稳增长10项措施,结合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市场需求,省国际投资和贸易促进中心根据海关及相关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收集整理了防疫物资出口通关要求和国外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注意事项,供广大贸易和生产企业参考。 

      近期,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变化,国内外关于防疫物资进出口的政策法规动态调整、更新较快。在此提示企业密切关注相关变化,同时加强出口产品的质量管控和准入合规自查,坚持诚信经营、合规经营,通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从根本上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本文内容是根据国内外相关政府机构、专业网站、新闻报道收集整理而成,如遇动态调整和更新,具体内容以相关管理部门、国外官方机构最新要求为准。) 

  详细内容请下载附件:防疫物资出口注意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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