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编号:2024041210315112930浏览数:328
姓名
肇艳
留言时间
2024-04-12 10:31:51
留言内容
《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政策第13条中,对当年注册成立并达限纳统的批发零售和住宅餐饮经营主体,每个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咨询一下其中的“经营主体”是否包含个体工商户。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4-16 11:46:37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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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部门
辽宁省商务厅